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悠悠醉】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楼上·楼下》 作者:秋风醉 【文案】    住在冷漠的都市里,即便是隔壁邻居,    都不见得见过面、打过招呼——    这是一栋三十层楼的高级住宅大厦,    据管理员说,住三十楼的都是贵人;    而住二十九层的,则尽是怪人。    贵人和怪人原本各过各的生活,从未照面;    突然有一天,    二十九层的某个住户在健身房运动脚踏车的登记簿上留下了一行字——    就此搭起楼上楼下交流的桥梁。    究竟,怪人写了些什么?贵人的反应又是如何?    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贵人的反应是激烈还是温和?    楼上楼下,从此会温馨和乐还是鸡犬不宁? ================== 楔子 早上六点四十五分,初夏的台北,天空已经白亮。 床头的闹钟设定在八点一刻,但男人已自动醒了,一如以往。起床梳洗完毕,以一片土司夹火腿为早餐,然后换上轻便的运动服出门。 叮。电梯不是停在一楼,而是二楼。门打开,男人走出。 二楼是这栋高级大厦的健身房所在,供给住户使用,维修费含在每月的管理费内,不过真正会来健身的住户并不多,他正好是其中之一。 这是他迁入的第四十五天,持续上健身房的第三十天。 他喜欢这样规律健康的生活。 之前的十五天他忙着搬家,日子过得很忙乱,幸好现在上了轨道。 前一个住处租约到期时,他正好听说朋友的姑妈有房子出租,但这并非他迁入的主因。选择迁入这栋大厦的最高楼层──三十楼,一来是因为他喜欢住在高的地方,再来就是因为楼下设有健身房。寒天中外出慢跑不是那么理想,可是他又不喜欢加入会员制的健身俱乐部,那让他感到拘束,所以这项公共设施对他颇具吸引力。虽然租金不便宜,不过他负担得起。 推开玻璃门,还算宽广的健身房内一个人都没有,正如所料。 他笔直走向墙角那台脚踏车,设定好难易等级以及时间,打开自己带来的杂志翻阅,脚下开始踩踏。旁边还有另一台设有靠背的脚踏车,他尝试过,但不喜欢,那坚硬的椅背让他感到不适。 一时间,安静的室内只有他踩踏板的声音。杂志翻完第二遍时,刚好一小时整,不多不少。他停下动作,走到一旁从墙上的擦手纸盒里抽出一张擦手纸,再拿起盒上的清洁剂走回,清洁自己使用过的椅垫。 虽然这栋大厦中惯于健身的人似乎不多,但他知道自己并非这台脚踏车的唯一使用者,因为每次来他都得重新调整座椅高度和取下踏板上的系带。系带是用来防滑的,只是,他人高脚大,穿的运动鞋也大号,被系带套住的感觉很不自在。 将擦完椅垫的擦手纸丢入垃圾桶,他拿着杂志离开,临走前在门前的无人柜台停下,拿起台面上的笔,弯腰在记录簿上登记自己当日的使用记录。 使用器材:勾选「脚踏车」 时间:am7~8 住户:30F-C 姓名:沈宇 * 早上八点,阳光由百叶窗狭缝内溜入,微微照明室内。 床头的闹钟设定在八点一刻,当它开始作响时,女人按了一次五分钟的贪睡装置,到八点二十才肯醒来。起床梳洗完毕,以昨晚预先做好的鸡蛋乳酪三明治为早餐,然后换上轻便的运动服出门。 叮。电梯停在二楼。门打开,女人走出。 这是她住在这里的第六年,持续上健身房的第四年。 她并不怎么喜欢这样规律的生活,但为了健康,没办法。 推开玻璃门,还算宽广的健身房内已有两三个人,不过墙角那台脚踏车无人使用,正如所料,于是她笔直走向它。调整好座椅高度,见到踏板下方的地板上各自静置着被拆下的系带,她眉头顿时微微皱起。 本来这台脚踏车一直只有她一人使用,因为这是旧型机种,旁边还有另一台设有靠背的新型车,她尝试过,但不喜欢,那坚硬的椅背让她感到不适。 但从一个月前开始,她察觉到有人加入使用行列。 而且此人习惯将踏板上的系带取下又不扣回,惯用系带的她只得每次使用前先将其重新扣上,也因此连带多了一道洗手程序。 看来「入侵者」是个没什么礼貌的家伙。不大高兴地又皱皱眉,她认命地蹲下身扣好踏板系带,到厕所洗好手,这才回到脚踏车上,设定好难易等级以及时间,戴上耳机播放MP3 player,再打开自己带来的杂志翻阅,脚下开始踩踏。 耳中只有悠扬的音乐,连自己踩踏板的声音都听不到。杂志翻完第二遍时,刚好一小时整,不多不少。她停下动作,走到一旁,从墙上的擦手纸盒里抽出一张擦手纸,再拿起盒上的清洁剂走回,清洁自己使用过的椅垫。 将擦完椅垫的擦手纸丢入垃圾桶,她拿着杂志离开,临走前在门前的无人柜台停下,拿起台面上的笔,弯腰在记录簿上登记自己当日的使用记录。 使用器材:勾选「脚踏车」 时间:am8:30~9:30 住户:29F-C 姓名:孟 填写完毕,她正欲放下笔,目光掠过自己的字迹上方,动作蓦地一顿。 她决定看看到底是哪位邻居也在使用脚踏车。锁定在「脚踏车」那栏,她很快便得到答案,因为除了她刚才打的勾,只有七点到八点的时段有一个勾。 30F-C,沈宇。是个男人,字迹很端正……原来就是楼上住户。 她回忆方才调整座椅前的设定高度,估计他身高应该有一八○。 将记录簿往前翻查,果然没错,此人从一个月前开始每天在同一时段使用脚踏车……手指转动笔杆,她想了想,将记录簿往后翻到标示明天日期的空白页。 对准时段七点到八点之间的空行,她留下一行字: 请将脚踏车踏板上的系带系回。 * 翌日早晨,他如往常般运动完毕,来到记录簿前登记,不期然见到那行字时,愣了一下,内心兴起一股好奇;他将记录簿往前翻,很快发现那清秀字迹属于哪位邻居小姐,而由过往记录可知,她是脚踏车的另一爱用者。 29F-C?原来就是楼下住户。 登记完自己的使用记录,他走回脚踏车边,将系带扣回踏板上。 临走前,他想了想,回到柜台前翻开记录簿,对准时段八点半到九点半之间的空行,留下两个字: 抱歉。 楼上和楼下,他和她。那是他们第一次有所接触──纯文字的会面。 第一章 贵人vs.怪人 「二十九楼住了很多怪人。」 走出电梯、路过柜台时,耳朵捕捉到这么一句话,来自管理员小赵之口。 他不觉停下了脚步。 「你是说哪一户?」跟小赵嗑牙的保安小林问。 「还有谁,不就是连在一起天天吵吵闹闹的那两户。」小赵叹了口气。「昨晚又打来抱怨,说隔壁家音响开太大声,严重干扰到他,要我们加强管制。」 「晚上?多晚?」 「八点档刚开始放片尾曲,八点五十七。」 「呃……那也许不是时间问题,可能音量真的开太大了吧。」 「我本来也是这样想啊,所以我就打电话给他隔壁家,请那位小姐把音量关小一点,结果那位小姐却开始跟我埋怨起──」 「隔壁家的狗每天把她放在门口的鞋翻乱,要你加强管制。」 小赵瞪大眼。「你怎么知道?」 「上星期四,我代老陈的夜班。」小林耸耸肩。「一模一样的怨言。」 「……唉,这年头,什么工作都不好做啊。管理员不只要维护大楼安全,还得负责住户宠物的家教?」 「别发牢骚了,这年头,有钱赚有饭吃就够好了,没看多少人沦落街头,多少人带着小孩自杀……啊,沈先生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终于有人发现他了。他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说:「嗯,没什么。」 值班时间闲聊被抓到,小赵有点窘,忙找话说:「咳,沈先生要出门啊?」 他瞄他一眼,虽然觉得这个问话非常没意义,还是作答:「对。」 「要去哪?吃饭吗?」 「不,去超市买东西。」 「喔喔……那好,请慢走喔。」小赵陪笑脸。 「沈先生再见。」小林也不忘礼貌。 「再见。」他微一颔首,举步走出大楼。 「呼!每次碰到这位沈先生,我都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好。」小赵抹抹额汗。「他人不冷漠,可是不大好聊天。」 「三十楼的嘛。」小林摸摸鼻子,下了评语:「高不可攀。」 「我也有这种感觉。」小赵压低声音:「三十楼其他三户住的都是总经理级的……你说这位沈先生会是什么?」 「嗯……」小林想了很久,最后却说:「我不知道。其实我怀疑他有没有在工作。」 「你说得没错。他搬来这一个多月了,我却不常看到他出门;就是出门也穿得很休闲,不像要上班的样子。」 「可是租得起顶楼的,口袋一定麦可麦可。」 两人交头接耳,推理剖析了一番,最后得到的共同结论是: 「反正三十楼住的,都是贵人。」 * 怪人?前往超市的路上,这字眼一直在他脑海中打转。 可是方才那些话在他听来只是邻居间的不睦而已,跟怪人似乎没什么关系。不过到底怎样才叫怪人,他也没什么具体想法,唯一能确定的是,从小到大,他好像也曾被人用这两个字形容过。 其实他向来没太大兴趣听人道是非,刚才之所以伫足……是因为好奇吧。 二十九楼,有位他知道、却不认识的孟小姐。自那唯一一次在签名簿上的短暂「交流」之后,他开始每次骑完脚踏车后就将系带系回,所以他们之间继续相安无事。 不晓得管理员口中提及的那位小姐会不会是她?无聊的猜测在抵达超市时自动停止,他在门前提了个购物篮,取出清单,开始一样一样采买。 在转角处,一颗突然探出的头颅让他煞住脚步。那是个短发的女人。她蹲在地上,很专注地在地面上找寻某样东西,直到注意到他的脚,然后,她抬头看他,好像这才确定自己真的挡到人了。 「喔,抱歉。」她稍微侧身让开走道。 「没关系。」他不介意地正要走离,却被她叫住。 「先生。」那声音似乎有那么点耳熟? 「嗯?」他微讶回头。 她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站起身来面对他,他这才得以看清她的面貌。 目测身高大约一六五或者矮些,一张瓜子脸,一双丹凤眼,细长的眉毛,小巧的嘴唇,整张脸像是从中国古代仕女图里拷贝出来的,只是缺少一头飘逸长发。 他确定自己不认识她……刚刚大概是错觉吧。 目光打量她削薄的男生头,典雅的五官搭配上这样的发型,竟出乎意料的别有韵味;这或许跟她眉宇间那似文静又非文静的特殊气质有关吧。 「唔,是这样的。我掉了东西,能不能麻烦你等下逛这区时帮我留意一下?我大概还会在这待半小时。」她说。 「什么东西?如果要寻找失物,建议妳到外面的柜台登记会比较快。」立刻提供最具实效的方案。 「这我知道,谢谢。只不过我的情况有点特殊,我掉的那样东西,很容易被人当成垃圾扫掉。」 被勾起好奇心,他难得地问了第二次:「什么东西?」 「我的手机吊饰,鳄鱼造型的。」 「手机吊饰不至于会被当垃圾处理。」他实事求是地说。 「不,我说的是那只鳄鱼鼻子上的鼻环。」 「……的鼻环?」 「对,鳄鱼鼻子上的。」她自口袋中掏出手机。「就是这个吊饰。」 他仔细端详,吊绳末端有只塑胶制的2D鳄鱼,鳄鱼的鼻子……瞇了瞇眼好看得更清楚,的确有个非常容易被忽略的透光小孔没错。 「那个『鳄鱼的鼻环』长什么样子?」 「虽然是鳄鱼配戴的,但实际上跟一般鼻环没什么不同,只是尺寸很小。」她捏指比了个食指指甲大的圈。「差不多这么大。对了,颜色是金色,环上还套了朵塑胶小花,粉红色的。嗯,这么归纳起来,看起来大概像个婴儿指环吧。」 他点点头,脱口问道:「这个鼻环重要吗?」 像这样小到不能再小的附属品,一般人若是不小心弄丢,大概会就这么算了吧,哪会像她这么大费周章。不过发问后他立刻觉得自己很无聊,因为想也知道那大概是长辈给的纪念品或男友送的礼物之类的,根本不值得好奇。 「有一点。」答案之后,她又补充一句:「基本上,我就是为了那个鼻环才选这个吊饰的。鳄鱼,尤其是母鳄鱼,戴鼻环看起来很性感。」 有点意外于她的回答,不过对于她随后发表的观感,他的内心戏是:是吗? 「那我先走了。祝妳顺利找到。」 「好,谢谢。」 「不客气。」 两人分道扬镳,他继续采购,经过每区,不忘顺便留意她的委托。路经生鲜肉品区时,见到一张黄红相间的大牌子爆发性地打出今日特价商品:猪排。 嗯,好像有一阵子没吃那种热腾腾又金黄酥脆的油炸食物了。这念头一经浮现,就开始像旋转木马般在脑中徘徊不休。他面对持续散发冷气的冷藏柜久久、久久、久久……却只能干瞪眼。算了,那种食物很不健康……而且真要吃也犯不着自己买来做。他这么告诉自己。一使劲,脖子却因某种反作用力扭不过去,视线还是胶着在那虽妥善密封、看来依然鲜血淋漓的生肉上。 怵目惊心的鲜红之上……有一点可疑的金光,难道会是传说中的鳄鱼鼻环?心想不会这么巧吧,但凑近一看,就是那么巧,自己竟然真的找到别人的失物了。 小心翼翼地自保鲜膜上拈起迷你金环,快步在超市中绕了一圈,却没看到她的踪影。他也没多费心神,到柜台结帐之后,便将那金环拿到失物认领处,对柜台服务员略微描述那位小姐的相貌后便离开超市。 缘分就到此为止了吧,他原本以为。 咚、咚、咚。走离超市一条街,路经一条巷口时,突然听到几声诡异的敲击声;那声音像是有人在敲打砖墙,转过头一看,果然没错。 有一个女人,拿了一只……鞋?对,拿了一只鞋,正对着红砖墙角略嫌粗暴地猛击,力道有越来越剧的趋势,远远看去,红砖墙好像被她砸出片片碎屑,那景象有点像血肉横飞。 而这个女人,正是适才在超市碰到的那位。 文静?中国古代……仕女图?他极讶异自己方才怎么会用这些字眼形容她,因为眼前的景况怎么看都比较像武侠小说的内页插图。 「小姐,」他走到她身后,很冷静地开口:「请不要破坏公物。」 她猛然回头,见到是他,微讶。「是你!」 「是我。」他点点头。「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吗?」 「嗯……有。」她回头看一眼刚才被自己忘形施暴的墙角,皱了皱眉,脸上闪过一种他不能全然明白的神情……会是难为情吗?「我的高跟凉鞋,有只鞋跟忽然莫名其妙断了。」 他瞄眼她穿鞋的右脚。「所以?」 「所以我想干脆把它们变成一双平底鞋。」她以手指弹弹那坚如盘石的鞋跟,再次皱眉。「然后我开始怀疑这家公司是把左鞋跟右鞋交给不同的工厂制造。」 他不予置评,想了想,说:「不如这样,妳在这等一下,我回超市去买双拖鞋给妳。」虽然有点麻烦,不过既然碰上他人有难,总不能视而不见。 「啊?」压根没想到他会这么好心,她因此而愣了几乎十秒。「……那就……承蒙照顾了。」 「不客气。」这是第二次对她说这句话了。他转身欲走,第二次被她叫住: 「先生,那个──」她顿了顿。「我的鞋号是M。」不等他回话,自行解释:「我的长相曾让我被人误以为有三寸金莲。」 「唔。」他可以理解。 再次举步离开,他想,等下回到超市可以把鳄鱼鼻环要回来顺便还给她。 过马路时,他不经意回想起今天的经历,然后不觉回头瞥眼自己来的方向。 该怎么说呢?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怪人。 * 适逢贵人,大概就是这样吧,她想。 不仅为她解决了无鞋之苦,还替她找回了鳄鱼鼻环……其实当时她只是顺口请他帮忙,想说多找多好,根本没期望他会真的用心。在这个冷漠的都市,连她自己都很少付出真心为陌生人做什么,没想到今天却幸运碰到这么乐善好施的好心人。 「那是因为那是个男人,而妳长得好看啦。」 晚间来家里打混的邻居兼好友陶菲菲听了她的遭遇,丝毫不以为奇地这么说。 但她可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在他面前……用妳的话来说就是『暴露了真面目』,这样。」 「什么这样啊!」陶菲菲瞠目抱头。「妳大小姐又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于是她约略叙述了下当时的情况。 「妳妳妳妳想把另一只鞋跟也砸断?!天哪!妳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谢谢。」顿了顿,补充:「如果这是称赞的话。」 「这不是称赞!」这时候的陶菲菲就显得特别老实。「我跟妳说过了,只要妳不开口、不做些奇怪的举动,只要是男人都会成为妳的裙下忠臣──」 「可是我不喜欢穿裙子。」她的回答换来一声尖叫。 「妳给我闭嘴!」很明显的,陶菲菲抓狂了。 「我拒绝。」有没有搞错?这是她家耶,她蹙眉摸摸耳朵。「陶菲菲小姐,请降低妳的音量,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妳还没被隔壁邻居抱怨够吗?」 「不要跟我提那个混蛋!」陶菲菲瞪着她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觉得自己逊毙了,每次都这样一个人在旁气得跺脚,为什么?不行,不能输!深吸一口气,以自认最平静的声音说:「给我一个理由。」 「拒绝闭嘴的理由?」 「不穿裙子的理由。」深呼吸、深呼吸…… 拜托,又不是腿上有疤!这女人的腿部曲线可说完美到可以去做塑腿广告,每天外出却被暗无天日地裹在裤装里,连身为女性的她都觉得太蹧蹋了。 她想了想。「小学时,有次在走廊上,一个同班男生在大庭广众之下掀起我的裙子。」 「啊。」陶菲菲愣愣的,心中同时出现同情、怜悯和罪恶感。原来是这样啊……「妳……妳不要因为这样就有心理障碍啊,妳知道不少雄性动物幼年时期脑袋都发育不全的。」 「是因为年龄的关系吗?」她深思起来。「但我到现在还是不懂。」 「不懂什么?」 「不懂男人。有人帮我到老师面前打抱不平,那男生被老师要求当面跟我道歉,还写了好几张悔过书。本来我以为他是因为怀恨在心才会掀我裙子,因为我在体育课四百公尺测跑时破了他的最佳纪录。」她顿了一下。 「结果?」陶菲菲向来就是个懂得接话的好听众。 「后来我才知道,他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喜欢我。」她继续深思。「妳懂为什么吗?我实在不懂。」 「这种事不重要啦!就算被、被看到内裤,那时年纪那么小,也不用觉得丢脸啊。而且妳小学毕业多久了?这种往事用橡皮擦擦掉就好了嘛,根本没什么记忆价值。看开点看开点!千万不要因此一辈子困在自己设的心牢里……」 「我没被看到内裤啊。」她有点奇怪地看向她。「我刚才没说吗?我裙子里有穿安全裤。」 「……我很确定妳没说。」陶菲菲开始咬牙切齿了。「那妳到底是为了什么?」 「喔,因为我下课常常会到操场玩,没体育课的日子只好穿安全裤。」 「我是问妳到底为什么不肯穿裙子!」还有到底为什么她们的问答间总是牛头不对马嘴! 「我没有不肯穿裙子,我只是不喜欢穿裙子而已。」两者是有很大差别的。「不然有时走在街上心血来潮想去道馆拜访许老师,顺便教小朋友几招,还要回家换衣服,不是很不方便?」 「那妳刚刚说什么被男生掀裙子什么心灵受到创伤,原来都是在唬烂我啊!」忍不住吼了出来。 「我很确定我没说自己心灵受到创伤。」 「妳、妳、妳!天哪,我要开冷气!」陶菲菲跳起身来按下墙边的冷气开关。 「现在还没六月,开什么冷气?」她不赞同地要上前关掉。 「让我开!不然我会心火过旺而亡!」 眼见陶菲菲目眦尽裂,她也就不阻止了。「妳到底为什么这么生气?」 深呼吸深呼吸!「妳先告诉我,为什么妳这么喜欢答非所问、言不及义?」 「我有吗?」她认真回想。「如果妳是指不穿裙子跟被掀裙子的关联性,很好推论吧;无论是被人蓄意掀起、被风不小心吹起,或是搭电扶梯时被人由下往上偷窥,穿裙子有走光风险是事实。」 「那短裤呢?为什么妳从来只穿长裤上街?」非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可。 她皱了皱眉。「因为我不喜欢别人一直盯着我的腿看。」 ……一开始便这么回答不就好了!陶菲菲软趴趴地飘到沙发上躺下。「不如我们谈点别的。」 「好。」 谈点什么呢……灵光一闪!「今天对妳伸出援手的那个男人长得怎样?」 她花了几秒回忆。「个子满高的。」 唉……「能不能更仔细点?眼睛鼻子嘴巴怎样?」 「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也就是说,五官端正。」一定要详细的结果,她觉得自己说了废话,陶菲菲也觉得自己听到了废话。 「算了,我累了,就让我长眠于此吧。」耗尽精气神,陶菲菲像沉没中的铁达尼号,一点一点在沙发上瘫痪。 「对不起,可能不行。」她很直接地说。「因为我开始有点冷了……哈啾!」 「……好啦好啦,我走就是了,晚安。」 「嗯,晚安。」 * 不太确定从何时开始,观察签名簿已成为他运动完后的一个习惯。 一定要深究的话,大概是从见到那则给自己的留言开始吧。 无论有意无意,一旦被勾起注意就会开始进行观察,这是他的习性之一。 然后他发现使用楼下设施的住户虽不多,却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少。例如五楼一位陈先生每周一三五晚上会泡三温暖;十八楼一位袁小姐会在周五预约网球练习间;二十二楼一位杨小姐每周六会借用撞球室;当然还有那位每早八点半到九点半固定会使用脚踏车的二十九楼住户,孟小姐。 但最近不知为何接连两天没见到她的使用记录,脚踏车未变更的座椅高度也显示除了自己以外没人使用,而这使他有点在意。第三天,他想,会不会是因公出差?第四天,他想,或许会是出国旅游?第五天,他想,难道会是卧病在床? 因为有所留心,所以无法停止臆测,甚至想追根究柢,这是他的习性之二。 到了第六天,他在簿子上填好自己的使用记录,盯着昨早八点半到九点半依旧空白的时间栏,一时按捺不住,提笔在今天的同个时段写下几字: 怎么没见到妳? 写完句末的问号,他就自觉无聊地后悔了,刷刷几笔将句子划掉。 没想到隔天早上翻开记录簿,见到自己固定签名的时段栏位被预先留下了两行字,他愣了一下。 感冒了。 P.S.我以为我们从没「见」过。 的确是从没「见」过啊。这句话令他莫名笑了起来。 对这位孟小姐是越来越好奇了,然而好奇归好奇,他仍不可能冒冒失失跑去按人家门铃,以一探庐山真面目。 只是搭电梯时,开始不自觉地注意按钮面板上被按亮的楼层,有没有二十九。 这天下午自超市回来,正当他想就算有机会遇到她,恐怕自己也认不出来时,突然听到管理员宏亮地喊了一句:「孟老太太!有妳的挂号信!」 孟……老太太?他猛地回头,望向那位比自己早一步进入大楼、此刻正缓步移向柜台的年迈身影。花白的发、微驼的背,满是岁月痕迹的侧脸。会是她吗?他摁了向上的电梯钮,耳朵却竖得很直,倾听后方动静。 「孟老太太,妳一个人住可得小心,晚上门记得要锁好。」管理员好心提醒。「上次老陈到你们那楼贴公告,却发现妳家的门是虚掩的,太危险了。」 「唉,我知道我知道,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丢三落四的。」她笑道:「不过我也不那么担心,有你们这帮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下面看着,能出什么问题。」 叮。电梯来了。 「啊,等一下!」听到声音,她断了谈话,匆匆抓了信,提着大包小包跑来。 「不急。」他又摁一下向上的电梯钮以延长其停留时间,迈步上前,对她说:「不介意的话,我帮妳拿。」 「咦!喔喔,真是谢谢你了!」虽然想过婉谢,但手上的东西实在不轻,一路提回来已不堪负荷,于是她接受了他的好意,将较有份量的几袋交给他。 「不客气。」 两人进了电梯,他按下自己所属的楼层,问道:「几楼?」 「二十九。」 啊。平静地按下楼层按钮,他尽力不将惊讶外泄。 原来真的是她,二十九楼的……孟老太太。他奇怪自己为何会预设对方是个年轻女郎。从头到尾,根本没有任何线索得知她的年龄啊。 「咳。」身旁的人忽然轻咳一声。 「感冒了?」问出口,他才知道自己还没完全适应事实,所以才藉此试探。 「是啊,前阵子天气太奇怪,冷热不定,不小心着凉了,休养几天,还好现在几乎全好了。」她朝他一笑。「现在六月到了,以后应该就只是热了吧。」 他颔首。「嗯。」 对话途中,电梯未停止攀爬,很快便抵达二十九楼。 叮。电梯门打开。 「到了,谢谢你啊。」 「我替妳提到门口吧。」 她呵呵笑。「哎呀,没关系没关系,只有这么几步路,不要紧的!」 见她伸手来拿,他也不好坚持,遂将她的物品递还。 电梯门缓缓从旁合上,她在门前含笑挥手。「像你这么有礼貌的年轻人可真难得啊,真的谢谢你了。再见。」 「再见。」 电梯门关上,继续上升。三十楼到了,他走出电梯,心中还在思考。 为什么她看到自己摁下三十楼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嗯,很可能她根本没记他姓啥名谁住哪层楼,甚至根本已把记录簿上的留言当作一则小插曲忘了。 也对。只有自己会留心这种事吧。 将手上的塑胶袋放在地上准备掏钥匙,蓦然发现一事,顿时一愣。 他只买了两个购物袋,眼前却有三个……因为来自同一超市,所以方才没发现。 好吧。叹了口气,先开门将自己买的两袋丢在玄关地上,然后提着不属于自己的那一袋重新走向电梯前按钮等待。 盯着电梯顶上下降中的楼层数字,他喃喃轻念:「二十九楼C,孟……老太太。」 第二章 29F-C 他来到二十九楼,C座。 按下门铃之后,过了十秒左右,门上窥视孔有一瞬间变得不透光,显示屋主正在检视来人。然后门开了,却只露出一条缝,门上锁链未解,由那条不够宽的门缝望入,见到的不是预期中的老妇面容,而是一张年轻脸孔,而且……似曾相识? 他下意识地瞇了瞇眼,想从脑中拼凑完整那张只有门缝大小的脸。 「是你。」不只声音,连问题也似曾相识。 剎那间,他记起那是谁了。「是我。」 相同的对话,是第二次了。他当然不可能忘记她;一来自上次在超市相遇还没过太久,再来她的行径实在令人印象深刻……原来她认识孟老太太,这么巧。 她透过门缝打量他。「你怎么找来的?」 他这才发现自己眼下的处境很有跟踪狂的嫌疑,于是澄清:「孟老太太遗漏了东西在我这,我来归还。」 她有点奇怪。「孟老太太?你是要找她?」 「对。」 「那你找错了,她住隔壁。」 他一愣,过了好几秒,脑袋才转过来。「这层楼,有两户姓孟的?」 一时没去细思他从何得知,她回答:「是的。」 原来如此……「那很抱歉,打扰了。」 他颔首,转身走向隔壁,动作略嫌僵直。没办法,实在有点窘。 「等一下。」她叫住他。「孟老太太现在不在。」 他又是一愣。「我刚刚才遇到她。」 「她动作很快。这时间阳光变弱,她去公园吸芬多精了。」她伸手取下锁链,敞开大门。「不然你先把东西放我这,等她回来我再转交给她。」 「好。」他踅回她门前。 总算可以看清她的全貌,他第一个注意到的……是她右手上的零食。 一支吃了一半的脆笛酥。而她左手则拿着包装盒,盒面上的脆笛酥小子正异常友善地对他微笑。他沉默着,不知为何觉得眼前的景象有几分诡异。 「要吃吗?」她很大方地递上盒子。 啊?「不用了,谢谢。」 她举起手上的包装盒轻摇一下,示意他不用客气。「因为你一直盯着它。」 「喔……是吗?」 「是啊。」 现在连对话都变得诡异了。他再度沉默,不知该说什么好。 最后,他决定告辞。「那我先走了。」 「等一下。」她又叫住他。「你姓什么?等孟老太太回来我告诉她你来过。」 「我姓沈。」他忍不住观察她的表情。「沈宇。」 「沈宇?」好像有点耳熟?她复诵一遍,察觉他一直未抽离的目光,微感奇怪地回视他。他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反应吗?「嗯……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看来她对自己的名字没印象。收回目光,他沉静一下,忍不住想确认:「这户只有妳一个人住吗?」话一出口,才后知后觉自己的问题疑似别有居心,忙亡羊补牢:「我随口问问而已,妳不用回答。」 她不以为意地说:「是只有我一个人住没错。」 所以真的是她。这下跟自己先前以为的一样,是名妙龄女子,他却还是一时有些难以适应……应该是因为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位孟小姐竟会是自己那天在超市碰到的人吧。 「有什么问题吗?」她问。 「没有。」 「我倒有个问题想请问你。」她偏头看他。「你有没有任何见解,为什么我会对你的名字感到似曾相识?」 原来她不是全无印象。「大概是因为我们用同一台脚踏车。二楼健身房,我每天早上七点到八点,妳八点半到九点半。」 她足足愣了五秒。「喔、喔……我记起来了,你是住三十楼的那位?」 「是的。」 「怪不得你知道我姓孟。」也怪不得会在超市遇到他。地缘关系,这栋大楼的住户多是那里的常客。她又一次打量起他,这次格外认真。「你几公分高?」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一八一。」 「嗯。」果然跟她猜的差不多。 「有什么问题吗?」这次换他问。 「没有。」她伸出手,正式自我介绍:「我是孟蕴真,你好。」 「妳好。」见她手指上还夹着那半支脆笛酥,他举了一半的手缓缓放下。为了撑场面,不忘礼尚往来说一句:「很好听的名字。」 此时她也察觉了自己的失礼,收回手,笑了笑,说道:「抱歉,一时忘了。」 「没关系。」顿了顿,礼貌上问一句:「妳感冒好了吗?」 「好了。」她幽幽叹了口气。「居然病了六天,真没出息。」 这跟出息有什么关系?他不解。「前阵子天气忽冷忽热,很多人都感冒了。」包括隔壁家的孟老太太,所以他才会误解。 「本来我以为自己不是『很多人』。大学时代同学曾送我两块小匾,一曰『无病金刚』,一曰『不死铁人』。果然人不该铁齿?」她状似认真地沉思着。 「唔。」这是不是就叫无言以对?「那,我先走了。」 「好,再见。」她瞄眼手上的脆笛酥,又说:「对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家还有几盒新的可以送你,以答谢你上次的帮忙。」 「没关系,不用了,真的。」不觉婉谢得有点用力。 搭电梯回到楼上,走到自家门前,不期然想起之前听过的那句话: 「二十九楼住了很多怪人。」 他忽然稍微能理解那是什么意思了。 * 表情不算亲切,话不算多,但古道热肠──这是两次见面下来,她对他的印象,更精准一点来说是──好印象。 既然大家同住一栋大楼,先前又承蒙他照顾,理应找个时间买块蛋糕登门道谢;可是计画赶不上变化,原本空闲的白日,却被朋友临时找去帮一个短片配音,为期十天,每早十一点半得准时报到。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埋怨的,她没有正职,经济来源全靠兼职。这时她就不得不感谢家族遗传,给她一副不错的嗓子和清晰流利的口齿,让她得以靠卖声为生──配音、制作有声书诸如此类;所以感冒会对她造成不小的麻烦。 她的主要兼职是电台DJ,负责主持一个音乐性节目,播放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十一点。节目性质不算热门,听众却不少,至今已迈入第四个年头,幸运地尚未被淘汰。据陶菲菲说是因为她放的音乐很适合晚上听。 「还是妳希望我说,这跟主持人的功力有莫大关系?」陶菲菲嘻嘻笑问。 「不用啊。妳刚才的说法很好了。」 当初是在非常偶然的机会下入行的,随后幸运地发现自己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她可以在节目中安排或推荐自己喜欢的曲目。而当听众表示享受她挑选的音乐,对她就是一种肯定。 「唉,妳的反应就不能再热烈一点吗?」 那种「真受不了妳」的无奈,跟自己在一起时好像常在陶菲菲脸上看到,但她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因为她自认还满好相处的。 有时清闲有时忙碌,时间自由又不自由,这就是她的生活。 不过最近的一个意外迫使时间被压缩,令她有点困扰。 早上十点,二十九楼,一人匆匆从门内奔出按了电梯,又匆匆奔回屋内,二十六点五秒之后再度冲出屋子,按下电子锁的自动上锁钮,喘着气望向电梯顶上。 右边电梯好不容易爬到顶楼正要下来,左边电梯顶上的数字灯则没亮。 没错,有部电梯故障了,所以从两天前开始,这栋大楼所有住户只能共用一部电梯度日,而且听说因为问题严重,维修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抱怨无效。 数字终于变成二十九,电梯「叮」一声打开,里头已有一人。 她走进电梯,看清那人面貌,有点惊讶地愣了愣。对了,差点忘记他住楼上。 他也面有讶色,率先开口:「早安。」 她举手挥挥算是招呼,只能「嗯、嗯」两声……因为她嘴里正含着块炸猪排。 电梯里弥漫着一股略嫌油腻的香味,他们没再说话,或者该说是他没再说话,而她无法说话。 炸猪排,金黄酥脆的炸猪排、睽违很久的炸猪排……不,这样的思考方向不行,应该是不健康的炸猪排才对。 电梯一路下降,不健康的炸猪排一点一点慢慢消失在她齿缝间…… 「哇!小姐,妳这么赶时间啊?」从二十一楼进电梯的一位妇人见到她的模样,忍不住好笑地问。 她点点头,从容得让他几欲心生佩服。 电梯抵达一楼时,她将最后一口炸猪排吞入口中,回头对他挥挥手,然后像喷射机一样飙了出去,神速得令他甚至来不及跟她说再见。 上次是脆笛酥,这次是炸猪排,而今电梯只剩一部,相遇的机率大幅提升,所以想当然尔一定会有下次。 汉堡肉。炸鸡排。大蒜面包。蛋饼…… 「嗯嗯嗯嗯。」 这天早上,当她边发出奇怪的鼻音边将一个纸袋递上时,他一时反应不过来。 薯饼。「给我的?」不能确定。 「嗯。」她露出和善的笑容──顾忌着叼在嘴上的薯饼,当然只能微笑。 他注视手上散发热气的纸袋,沉默了几秒。「谢谢。」语气有点怪怪的,因为实在想不到她会这么做。 她摆摆手,「嗯嗯嗯。」 「不客气」吗?他似乎有些听懂了。 叮!一楼到了。她跟前几次一样飞奔出大楼,他也如昔的在她之后不疾不徐地踱向信箱拿报纸。 他的父母十分注重健康的饮食习惯,因此他们家还被亲友戏称为「养生之家」,而他深受影响,即使搬出家里在外独居,也懂得要适时忌口。以往在家中,油炸物可算是餐桌上的禁忌,他却偏偏颇钟情;只是自小被耳提面命,真要吃也要吃家里的,外头的油不知多久换一次,缺乏保障,绝不可沾,如此观念深植心中,潜意识降低他在外购买这类食物的意愿,不过现在…… 回到电梯时,他又一次打量起手上的纸袋,神态疑似迟疑。 「……真不健康。」打开袋口时,他喃喃说了一句。 * 「孟小姐,孟先生来访,要请他上来吗?」 那天接到管理员通知,时间是下午一点。 他来干什么?她皱了下眉,以空着的那只手揪了揪刘海。「好。麻烦了。」 切断对讲机,她走到厨房泡两杯茶──对,两杯,虽然管理员只说了孟先生,但她知道一定是两个人。 叮咚!将茶包在热水中抖了两下,门铃正好响了。 她将茶杯端到餐桌上才去开门,入眼的访客果然是两个没错。 孟蕴生见到她,兴奋地大叫一声:「小妹!」 「哥。」她唤了声算是招呼,转向他身边的女人,对她微一点头。「方小姐。」 「妳好。」对方的态度同样不甚热络。 「不是跟妳说过叫她季蕾就好了吗?何必这么生疏。」 「之前叫习惯了,一时难改。」不过,说是「之前」,其实也没多久。 方季蕾微笑插话:「没关系的。」 「进来吧。」孟蕴真侧身示意他们入内。 孟蕴生入屋,熟门熟路地自鞋柜中取出两双拖鞋,将其中一双递给女友。 孟蕴真将门带上,走向餐桌,嘴上问:「怎么忽然来了?」 「干嘛?不欢迎吗?」孟蕴生状似受伤。「我特别来探望妳耶,前几天打电话给妳,听妳声音跟鸭子没两样,我担心得要命。感冒为什么都不通知我?」 「没发烧,只是小感冒而已,而且你工作很忙。」 孟蕴生凝视她片刻,突然掩不住窃喜地嘿嘿笑了起来。「原来如此啊小妹,妳想见我直接打电话给我就好了嘛,我一定会马上赶到的。跟工作比起来,妳当然重要多了,千万别想那么多。」 「并没有。」她面无波动地瞄了眼在旁默默喝茶的方季蕾。唔,佳人脸色不算好啊。「你们下午要约会吧?别在这耽误太多时间。」 「屁股都还没坐热妳就要赶我走啊!」孟蕴生哇哇大叫。「亏我还特地跑去买妳最喜欢的咖啡蛋糕来。」 蛋糕?「哪一家的?」她喜欢的有不少家。 「就是那个什么屋的……那个名字很长的。」 「喔。」她知道了。「谢谢。」那家店的名字其实没那么长,但他永远记不起来,因为他总认为对这种可有可无的小事无需用心。 她看眼壁钟。「快两点了,你跟方小姐去约会吧。」不想让人家小姐不高兴,又深知自家兄长的脾性,变相赶人是最好的方法。 方季蕾闻言,才终于抬起头来,脸色和缓了些,转向孟蕴生,声音微有撒娇意味地说:「蕴生,那我们走吧,好不容易找到时间可以聚聚的。气象预报说今天可能有午后雷阵雨,等下要是下起大雨就不能出门了。」 「好吧好吧,那我们走了。小妹,妳要好好照顾自己,知不知道?晚上睡觉冷气开小一点,妳一个人住我总是不放心……」 孟蕴真不搭腔地由他唠叨到门口,等他们穿好鞋,伸手替他们拉开门── 轰隆!突然一声听来很近的巨响吓了在场三人一大跳,同时转头一看,只见玻璃窗上没一会儿便布满雨珠。 方季蕾僵立住,脸色渐渐变得难看,在旁的孟蕴真将之尽收眼底。 这下好了。「晴天霹雳。」她喃喃说了一句。 * 在征得兄长的同意之后,她提着那盒咖啡蛋糕来到三十楼。 叮咚。按下门铃,半分钟过去仍无回应。没人在吗?也对,这时间一般人都在上班。 叮咚。再按一次,脚尖踩着拍子,一秒一拍,打算再等三十拍就走人。 过了十秒,室内总算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然后门刷地一声开了,映入眼中的景象让她瞬间愣住。 她并未走错人家,眼前的男人的确是那个叫沈宇的没错。 只是她没预期会见到一个半裸的沈宇。 见到是她,他也明显愣住。「是妳。」 「是我。」 第三次上演的台词,这回角色终于互换了。 他头发未干,右手抓着一条毛巾,左手抓着一件干净上衣,只有下半身穿着一件长裤,显然才洗好澡正在擦发,水珠一滴一滴由赤裸的肩头滑落。 她打量着打量着,忍不住越看越仔细,眼睛因此微微瞇起。比例刚好的骨架,没有丝毫赘肉,肌肉线条匀称,不会过分粗壮,哗!真是漂亮的胴体啊…… 「抱歉,妳等一下。」耳朵接收到这句话之后,门板合上,美景消失。 她因此又愣了一次,感觉像是一本书正看到精采处却突然被人硬生生一把夺回去一样,太失望。然后她想了想,发现自己适才的举动似乎不太妥当,那种情况是不是该主动回避?还没决定该自我反省还是处之泰然,门又开了。 这次门后站着的当然是个衣着完整的男人。 他沉默几秒才开口:「刚才真对不起。」 「没关系。」直觉接了一句之后,她皱了皱眉。这样的对答好像不太对吧?吃亏的可是他耶。 误解她眉间褶痕的含意,他解释:「外面下大雨,我一回家就接到管理员电话,说有包裹要帮我送上来,因为我全身湿透想先洗澡,所以请他十五分钟后再来……刚刚我以为按铃的是他。」虽然有正当理由,语气还是不免有些尴尬。 「不过你以后还是看过窥视孔再开门比较好。很危险的。」虽然他是男人,不过男人也是会诱人犯罪的。脑中闪过方才的养眼画面,她点点头,更加肯定自己的论调。「嗯……你除了脚踏车以外,有惯用其它运动器材吗?」 已渐渐能应变她突然跳题的习性,他回答:「偶尔会游泳。」 「怪不得。」她点点头。「你身材很好,所以我才会一时看呆了。」算是在解释自己适才失礼的行为。 「……谢谢。」 「不好意思,我好像总是在占你便宜。」 「不会。」 「对了。」她将手上差点被自己遗忘的蛋糕递上。「送你的。谢谢你的照顾。」 嗯?他诧异又讶异,伸手接过。「谢谢。」 「啊!」蓦地像是想到什么,她双眼瞪向他手上的蛋糕盒。「抱歉,我忘了先问你吃不吃咖啡蛋糕。」 平常他会说一句「没关系」,但此刻一股突生的强烈好奇促使他问:「如果我说不吃呢?」 「那下次我请你吃芥茉冰淇淋。」 「啊?」她经常这么天外飞来一笔吗?而且是这么奇怪的一笔。 「我有个朋友完全不能沾咖啡,可是很喜欢吃芥茉冰淇淋。说不定你们的味蕾构造一样。」 「咳……我喜欢咖啡。刚才只是假设。」意即:谢谢,不用了。 她眼睛一亮。「那你一定要尝尝看这家的咖啡蛋糕。」 「嗯。」他点点头,展现善意又感谢的微笑。「谢谢。」 她偏头瞅他,像发现了什么。「你好像不太说话?」 「唔,也不是。」 「那是?」 他顿了一下,坦白说:「妳的话,不太好接。」 「哦?」她眼中透着点兴味。「你真老实。」 「也不算是。」那句话出自她口中他还真不敢承受,因为他绝不会老实到说出谁身材很好所以一时看呆了这样的话……她实在是个很奇怪的人。 叮!电梯声响打断谈话,是管理员姗姗来迟。 「沈先生,你洗好澡啦!你的包裹在这──咦!孟小姐,妳怎么在这?」 「喔。」她笑了笑。「故意路过的。」 「哦哦,原来两位认识啊!」管理员在惊讶中恍然大悟。 寒暄了几句,他没多作停留,跟他们道别后乘电梯回一楼。 「那我也走……」还没完成句子,她骤然收口,怔了怔,伸手摸摸额头。「奇怪,我居然会忘了来这里的目的。」果然先前那幅画面太具冲击力。 原来她不是专程来送蛋糕的?正自疑惑,就听她问:「你会不会打麻将?」 「……什么?」 「三缺一。」 * 一张很斯文干净的脸,一副很修长结实的身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他是谁?」 外面在忙着摆麻将桌,孟蕴生趁隙将孟蕴真揪进厨房,劈头就是这么一句。 「沈宇啊,他不是自我介绍过了?」她不解他的紧张兮兮。「就是我刚刚说要去找的邻居。」 「那不是个女的吗?那个妳提过叫什么飞飞的……」 「陶菲菲不会打麻将。」 「可是妳没说是个男的啊。」不然他死也不会提议要打牌消磨时间。 「你又没问。」她奇怪地看他。「是男的又怎样?」 「小妹,妳听我说。」他双手搭在她肩膀上,神情郑重又认真。「是男的也不怎样,问题是他是个帅哥。别看妳哥我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再怎么说我也在娱乐圈这大染缸混了那么久,看人的眼光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帅哥是很危险的夺命桃花,很不安定的灭世炸弹,妳懂吗?尤其是外面那个。不提他那张像整形过头的完美脸蛋,妳看看他的眼睛,干净又有灵气,炯炯有神又带着那么点让人心怜的忧郁,就算他嘴巴被封起来只能用眼神,也照样可以扑杀任何雌性生物──」 死光波?「包括母蟑螂吗?」她摸摸下巴。「那一定很方便。」 「妳别老是不把我说的话当一回事好不好!」他简直要仰天咆哮。 「我没有。」他才老是冤枉她。「只是,我不觉得他很帅,五官端正倒是真的。」嗯,还有身材相当不错。 「那样才叫『五官端正』而已?!」他瞠目结舌。「我从不知道妳这么严苛。」用她这种审美观去当评审,恐怕模特儿公司都得倒闭了。 「有吗?」 他紧紧注视她一会儿,突然沉默下来,脑中浮现唯一的可能性。是不是因为从小开始她身边出现的几乎都是俊男美女,所以她的视觉神经已被麻痹了? 来做个铁定神准的小测验。「那我问妳,妳觉得我长得如何?」 「嗯……」她打量他一会儿。「看腻了,不知道。」 「什么?!」他忿忿不平。「妳有没有搞错啊!我可是号称无敌万人迷,帅到没天理兼女性心灵捕手──」 「帅哥是很危险的夺命桃花,很不安定的灭世炸弹。」她点点头。「我懂。」 「呃、不,小妹,妳听我说……」 「在听啊。」在里面待太久了,她比个手势示意出去,径自举步离开。 孟蕴生跟在她后面焦虑又无能,急欲挽救自己濒临毁灭的形象,平时的舌灿莲花在这瞬间全部失灵。 客厅角落,方形的折迭麻将桌已预备好,其他两人也已就座,正相对无言。 「蕴生,你们到底在干嘛?」终于等到他们出来,方季蕾忍不住板起脸问。 「没什么啦。」孟蕴生没好气地回了一句,没注意到她语气中的不是滋味,也没注意到她的脸色因他的回答又黯了几分。 凑齐四人在牌桌上坐下,终于开打。 孟蕴生手上摸牌,心思却全不在牌局上,不时以带有敌意的眼光打量在旁的那位「陌生男人」,越看越不安心。这种男人看来就是专门生来让女人伤心的,虽然小妹有不为外貌所惑的优势,但还是有危险啊。而最最不可原谅的是,他居然敢把自己特地买来献给小妹的爱心补品抢走! 怒火中烧之下,他全然忘了那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只是恶狠狠地下定决心,绝不让这混蛋家伙越雷池一步! 第三章 美味的交流 他向来不喜欢麻将这种具交际性质的活动,之所以自愿挽救她口中三缺一的局面,是因为……对,他想多了解她一点。 丢出手中一张刚摸到的红中,一道锐利的视线又一次自下家射来,他装作无所觉。从进门开始,这男人就一直极富敌意地打量自己,看样子跟孟蕴真关系匪浅;而另一个女人则态度冷淡爱理不理,只有在注视那男人时表情才有变化。 似乎是张很好推论的三角关系图,而自己则是不被预期的入侵者。 「那张牌已经在你手上转一分钟了。」有人出声了,是孟蕴真,说话的对象是那位还在瞪着自己的男人。 男人这才回神,将那张牌收起,又挑了张牌丢出,嘴上哼哼两声。「上家不吃不喝也不知道想干嘛。」 「啊对。」因这句话而想到一事,孟蕴真站起身来,看向沈宇说:「等一下,我去给你倒杯茶。」然后转身走向厨房。 此举正合某人心意。他转过头,这回光明正大地瞪着不速之客,咄咄逼人地说:「你们是什么关系?」 得到的是句反问:「你是她男朋友?」 「不是。我是她哥哥──亲哥哥,从小一起长大、血浓于水密不可分难以取代的那种。」没发现自己的话有点变态意味,而在旁的女友脸色逐渐铁青。 哥哥?沈宇微讶,先前自作聪明的推测完全被推翻。 「我在问你话。」见他不答,孟蕴生继续逼问:「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不是敷衍,而是他们似乎真的连朋友都谈不上吧? 怎么也没想到他会丢出这么个答案,孟蕴生张口结舌。「你、你这家伙……」 此时,孟蕴真自厨房走出,将茶杯递给沈宇,他干脆直接把问题交棒给她:「我们是什么关系?」 「嗯……邻居吧。」她想了想。「现在可以加一个牌友。」 只是这样而已?孟蕴生看看小妹,看看沈宇,见他们似乎所言非虚,沈宇的神情也不像心怀鬼胎,脸色这才稍稍和缓下来。 内心带点安慰地想:这小子……或许是个好人吧。 不过,两小时之后,他的自我安慰涓滴不剩。 「五万。」 「胡了。」沈宇摊开自己的牌面,低头仔细审视。「清一色,门前清,无字无花……海底捞月?」 「不对,海底捞月要自己捞的才算数。」孟蕴真凑过头来帮他算台。 「呵呵呵呵,怎么连绝张你也要啊。」孟蕴生笑得很用力。枉他自称麻将大侠,怎么会输给一个……一个连台数都不会算的外行人!真是奇耻大辱。还有,这家伙的运气会不会太好了点?从上桌以来就不停收钱,手不会酸吗?啊? 付清筹码,他快速搓乱残局,准备再开一局好雪耻,却听小妹残忍地宣判: 「四圈结束了,到此为止吧。」她站起身来结算。 三家烤肉一家香,唯独沈宇是大赢家。 至此,孟蕴生扫向他的目光近乎怨毒了。虽然他们是小赌怡情,算起来其实只有几百块的输赢,但他输掉的尊严可有好几个牌桌。 沈宇不是没神经,早已察觉他的不爽,有些过意不去,开口提议:「还差几小时就六点了,不如晚上我请吃饭。」 哟!这么会做人?孟蕴生挑眉打量他,然后在内心阴恻恻地笑了。请吃饭是吧?咈咈咈,他所受的心灵创伤可不是路边摊或速食店可以打发的…… 「不用了,我等下还得出门。嗯,雨也停了,哥,趁现在天色还没黑,你们快去约会吧。」孟蕴真不知是有意或无意地替沈宇解了围。 孟蕴生一愣,还来不及执着要叨扰一顿饭菜,方季蕾先一步抢走发言权: 「蕴生,我们今晚已经在饭店订了位,你忘了吗?」 「啊!」 从他的表情得知他果真是忘了,在胸口淤积了一下午的闷气终于爆发,方季蕾面无表情地大踏步走向玄关,胡乱套上自己的鞋子,夺门而出。 「啊喂,等等!季蕾!」孟蕴生赶忙追了出去。 一转眼工夫,屋内只余沈宇和孟蕴真两人。 「不用介意,电梯只剩一部,二十九楼要等很久,高跟鞋要跑楼梯太困难,时间绝对充裕。」她有条有理地分析。 他坐在原位,有几秒不知该干什么好,最后决定着手收拾麻将。 见状,她也上前帮忙,手上忙碌,眼睛可没闲着,视线在他侧脸上转了几圈,忽然很好奇地问:「你觉得我哥长得如何?」 他的动作停了下,抬头看她一眼。「很好看。」这不是恭维,而是事实。他想,他们应该有优良的遗传基因,所以子女相貌都不俗……不过她问他的意见做什么? 「那你觉得你自己呢?」 「……」 「我是不是又说了难接的话?」 「嗯。」 果然很难拿捏。她微微歪头,自言自语:「那方小姐应该也是很美的。」只是,在她眼中,众生平等。 「妳不喜欢她吧?」脱口问出,才察觉自己的失礼,还没来得及道歉,她已微讶回答: 「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啊?」 「不……」是因为他一直在观察她──啊!他懊恼地蹙了下眉,因为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她。」她单手支撑下巴,像在深思什么,喃喃道:「如果只是单纯不喜欢就好了。」 什么意思?他不解地看着她。 「啊,要来不及了。不好意思,我要出门了。」她将麻将盒收好,对他一点头。「折迭桌等我回来再收就好了。」 他点点头,不便继续逗留,自行告辞。「那我先走了。」 出屋按下电梯按钮时,唯一的那部电梯正好从二十八楼向下,且走且停,好不容易到了一楼,又以断断续续的方式缓缓上升,在电梯门前等了将近五分钟,他皱了皱眉,转身决定爬楼梯上去。 C座的门在此时开了,她换好衣服自屋内走出,见到他,微微一愣。「你还在?」 「嗯。就要不在了。」他顺手替她摁下往下的按钮,朝她的方向挥一下手,踱向楼梯口,临走前回眸瞥了她一眼。她的穿著很随性,不像要出去工作……话说回来,她到底是以何为职业,怎么平常时间还有闲在家打牌? 他们之间的距离虽只一层楼,他对这位芳邻却还是不甚了解啊。 * 家里经营的是间小小的乐器行,所以他从小就跟音乐结下不解之缘。 七岁的那年,他对那台乌亮又能发出声音的机器感到无比好奇;黑白相间的琴键,用手指轻轻一按就有声音跑出来,多么奇妙。 于是他开始学习钢琴,并且喜欢上它。 十岁的那年,他加入学校的音乐队,对那台好像一片片银色瓦片铺成的乐器感到无比好奇;用琴槌一敲,叮叮当当,清脆得像敲击星星的声音,多么好听。 于是他开始学习铁琴,并且喜欢上它。 十二岁的那年,他对于自己被调派为乐队的手风琴手而欢喜,因为他早就对这乐器感到无比好奇;一只手按琴键,一只手拉风箱,音符就在一来一往间诞生了,慵懒而悠扬,多么悦耳。 于是他开始学习手风琴,并且喜欢上它。 然后是吉他、长笛……每样他都有粗浅涉猎,即使真正专精的还是只有从七岁那年开始学习的钢琴。 二十八岁的今年,他搬入租赁的新居,认识了一位住在楼下的新邻居;她每早八点半到九点半会到楼下健身房骑脚踏车,拥有一个据说性感的手机吊饰,一双报废的高跟凉鞋,常像赶场一样在电梯里解决不知是早餐还中餐,有时说话无厘头得让人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多么奇怪,奇怪得让他感到无比好奇。 于是他开始接近她、观察她,并且……也会喜欢上她吗?这似乎合情合理却又荒谬诡异的念头钻入脑中,使他困扰地微微蹙眉。 的确,每次引起他兴趣的事物在几经观察之后都会为他所喜爱,可她是个活生生的人而非「事物」,不能以常例度之,却又无前例可循。 「那么今晚的节目就到此为止,最后要为你播放的乐曲是《夏夜》,来自禹乐乐,大禹治水的禹,快乐的乐,音乐的乐;专辑名称是《凝》,凝聚的『凝』,不是他的出道同音专辑宁静的『宁』喔。」 耳中传入DJ的声音,他才发现自己刚刚想得太过出神,居然忘了自己正在收听广播节目。睡前收听这节目是他的习惯,因为DJ选的乐曲很适合夜晚聆听,而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 「希望所有听众朋友都有一个愉快的夏夜,『倒挂音符』我们明晚再见。」 唧唧蝉鸣声伴随轻柔的音乐自喇叭中透出,他以双手为枕躺在沙发上,眼睛漫无目标地仰望天花板,心情平静愉快以及温暖。一曲播完,节目结束,他以遥控器关掉收音机,起身走向厨房。打开冰箱想倒杯水喝,孤立在第二层的那盒新鲜生猪排又一次提醒了自己的不自量力,他微一皱眉,表情变得有些烦恼。 该不该再试一次?考虑了近一分钟,内心依然不豫。 不过,最终他还是没白费力气,而是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了。 * 叮咚。门铃响时,她正在翻冰箱准备晚餐材料,自冰箱门后伸长颈子,有些疑惑会是何人来访。 隔壁的孟老太太、对家的陶菲菲、甚至是管理员她都想过,就是没想到真正出现的会是沈宇。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抬手打招呼。「嗨,有什么事?」 他手提来自超市的塑胶袋,沉默了几秒,像在思索该怎么开口,最后干脆直接将手上的塑胶袋递上。 她微讶接过。「这是什么?」 「猪排。因为一些缘故……我昨晚买了,但没办法做,丢掉又太浪费,可以送妳吗?」他有点尴尬地补充一句:「保证不是有问题才要脱手。」 她奇怪地看看塑胶袋,再看看他。「能不能问是什么缘故?」 他又沉默好几秒。「可以的话……我不想回答。」 「喔,好吧。」她耸耸肩,也不强人所难。 「那……再见。」 「再见。」 * 既是不想回答的缘故……当然就是很难启齿的缘故。 这次教训使他惊觉自己竟是个耳根子颇软的人,不然不会因为无意间听到一位揪着女儿去买菜的中年太太说的一句夸大话而受蛊惑。 ──「炸猪排这种料理实在太容易,自己随便做做,不但比外面好吃又健康。」 好吃又健康。明知这种怪谈就像「轻松又好赚」一样,还没出现在世上,而他居然还鬼迷心窍,催眠自己没有任何可笑弱点,以为那说不定还能就此改善。 事实证明目前他自我催眠的功力完全不到家,梦作得太美。 叮咚。门铃响时,他正将炉子熄火,自厨房门后伸长颈子,有些疑惑会是何人来访。管理员吗?或者……难道是她? 打开门,见到来人果然如自己所预期。这次她没抬手招呼,因为她手上端着个盘子,盘上还冒着热气的是……炸猪排? 「嗨。」她将盘子递上。「请你吃。」 他伸手接过,因出乎意料而有些愣愣的。「谢谢。」 「炸猪排算是我的招牌菜,所以味道应该还不赖。」 他眼睛盯着手上的盘子,内心五味杂陈,错愕、惊讶、困窘、高兴,外加一点感动;但说来说去,能表达的还是只有那句:「谢谢。」 炸猪排,金黄酥脆的炸猪排,睽违已久的炸猪排……欢乐无限的炸猪排啊。 「你在煮东西?」她仰头嗅嗅。 「对。」 「不然这样,你把你今晚的菜色分一点给我当作交换。」她扬扬下巴。「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不好意思白白受惠,不过你其实不用有这种反应,因为那猪排是你出钱买的。」 话不是这样说──他本来差点要这么接话,但想想这根本没什么好争论,因此只是很简单地说:「妳等一下。」转身进入厨房。 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个小木盘走来,盘上有个茶碗,那是…… 「茶碗蒸?」 「对。」 认识的男人个个远庖厨,他是第一特例,因此她很有兴趣地垂眸打量茶碗。「可以研究一下吗?」 他有点奇怪,但没阻止。「请便。」 她接过茶碗,掀开碗盖检视内容,神态流露赞叹。「你的蒸蛋表面光滑得好像护肤杰作,真有一套;不像我的蜂巢蛋,简直像用变种鸡蛋做的。」 「没什么,只要运用一些技巧就行了──」他戛然止话,双眼微瞠,单手半摀住难为情的表情,不敢相信自己竟为这种小事感到得意。 在他心中,茶碗蒸跟炸猪排的料理段数可是level 1比level 99,眼前的情况不止像在鲁班门前弄大斧,简直像要跟鲁班单挑。 没发现他的突然沉默,她又问:「你除了茶碗蒸还会什么?」一人独居烧菜最怕吃不完,因此总不能准备很多菜色,如果能跟别人交换……嗯,光想就觉得美妙。 他当然不明白她在打什么主意,只是尽力背出自己那写不满一页的食谱:「蛋包饭、蛋炒饭、时菜炒蛋……荷包蛋、白煮蛋……」 她偏头瞅他,眼底掠过笑意。「你是喜欢吃蛋还是只会做蛋?」 他停顿了两秒。「都有。」 「那你会不会蚂蚁炒蛋?」 这次是足足五秒。「那是什么?」能吃吗? 「就是肉末炒蛋,跟蚂蚁上树里的蚂蚁一样。」 「妳取的名字?」 「我发明的菜。」 他点点头。嗯,她取的名字。 她脑中陡然蹦出一个想法,脱口问道:「你该不会有生肉恐惧症吧?」 他没说话。于是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怪不得。陶菲菲……我是说住我对面的邻居也是这样。」其实她还是不太懂为什么有人不敢料理生肉;照陶菲菲的说法,是因为血淋淋的很恐怖,连想到要碰都会发毛。「能告诉我具体原因吗?」她很感兴趣地问。 他头一次仔细思考起,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很难用言语说明。」顿了顿,好奇地问:「妳那位邻居是怎么解释的?」 「喔,那是个可以长话短说的故事。她家以前养过一只猫,从小时候开始养的。某年暑假,她弟带了他女友托养的小白鼠回家。有天下午,她从房间走出来,发现老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而猫就站在牠正前方看着牠。她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抢救小生命,老鼠动了动,猫就逃了。」 「猫?」就逃了?是她说错了还是他听错了? 「对。」 那肯定的语气使他一时以为自己才是逻辑错乱的那个。「妳不觉得奇怪?」 她想了想。「是满奇怪的……老鼠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下次再问陶菲菲好了。 「……好,猫逃了,这跟生肉恐惧症什么关系?」 「家猫从小娇生惯养,所以不会抓老鼠;她从小没进过厨房,所以不敢料理生肉。」 好像有点道理。他正在沉思,却又听她一语打破: 「可是这个理论有漏洞。」她指向自己。「因为在我搬出来住之前,我全家没一个人会进厨房,除了帮佣的陈妈。」 他有点惊讶外加无话可说……最后决定离题:「妳很喜欢作菜?」 「算喜欢吧。心情好的时候,我喜欢炸点东西。不过我只学自己爱吃的菜。」 脑海中如走马灯般浮现之前曾与她一起出现的食物,炸猪排、汉堡肉、炸鸡排、大蒜面包、蛋饼…… 「为什么那次妳会为我多准备一份薯饼?」当他意识到时,话已出口。 「喔,因为你每次都一直盯着我那份,一副很想吃的样子。」 「……是吗?」 「是啊。」 「但是在妳家门口那次,我真的没有想吃脆笛酥。」总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是吗?」 「是的。」 哔……炉上烧了很久的开水壶自厨房内发出刺耳尖鸣,像在抗议他们的对话比它的单音还缺乏创意。 她识相地略一颔首。「那我走了。」顿了顿,又留下一句:「对了,如果你想吃炸猪排,不一定要自己动手,很多地方都买得到。」 「我知道。」他已后悔了,很多次自己竟敢妄想自制。 跟她道别后,他锁好门走向厨房,看见开水壶下通红的火源,不觉想到她方才说:「心情好的时候,我喜欢炸点东西。」 那心情不好的时候呢?扭熄了火,他忍不住好奇地想。 只是还真有点难想象,她也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拉开碗柜拿了双筷子,他夹了一小块猪排入口,细细品尝。 嗯……好吃。胸腹间那暖烘烘的感觉,他想,是来自食物的微烫吧。 * 享用了一顿充分满足口腹之欲的晚餐,当晚好像该能安然入眠,进而一觉到天亮,可惜这并非定理。 床头的闹钟还没响,他已自动醒了。不同于以往的是,时间为早上六点半。 比平时早起十五分钟的原因,是他作了恶梦。从以前开始,每碰到会使他困扰的事,隔天早上他通常会在恶梦中醒来,不过这恶梦的案例比较特别就是了。 在阴森森的迷宫里团团转──说穿了只是个老套到不行的恶梦,而且……根深蒂固?嗯,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当年踏入现在的工作领域不久,他遭逢一些挫折,那梦从此潜伏在他体内,偶尔苏醒一回,却找不出什么原因;而他早已习惯,也习惯在醒来后喝一杯浓茶强迫自己清醒,即使他非常不喜欢那苦涩滋味。 走到厨房泡好一杯茶,等待它变难喝的期间,他趁机梳洗一番。 叩、叩、叩、叩。 听到敲门声时,他刚穿好衣服走出卧室,一时还以为是自己听错,抬头看眼壁钟,猜想门外的访客是顾虑自己这时间或许还在睡,因此没选择按铃。 打开门,有点意外又有点料到似地,见到孟蕴真。 「早安。」她说。 「早安。」 「我想你现在差不多也要下楼运动了,所以来告诉你一声,健身房的门有问题打不开,要晚点才会有人来修,不用白跑一趟。」 他一愣,没想到她会特地来通知自己。不过,她不都八点半才下楼运动? 她打量他一身打理妥当的模样,问道:「你都这么早起?」 他没多做解释,只是说:「妳也起得很早。」 「只有今天而已。因为我看到很大的辣椒。」 「……什么?」以为自己听错。 「跟我差不多高的墨西哥辣椒圈。」她在头顶比一个高度。「铺在披萨上的。」 在Discovery频道看到的?还是金氏纪录博物馆?脑中一连转过几个念头,才想到最合理也最简单的那个。「妳是指在梦里?」 「当然。」她微一皱眉,似乎心有余悸。「被披萨追杀的恶梦。」 他缺乏概念地问:「那它的行走方式是?」 「滚动。」她又是一皱眉。「一整个还没切片,体积跟摩天轮一样。」 听来的确惊人且……夸张。他暗自想象,顿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没那么险恶。 「看来你昨晚应该睡得很好,气色不错。」她的评语令他又是一愣,还没回话,她紧接着离题一问:「你想好今天午餐要吃什么了吗?」 「还没。」 「那,」她自口袋中抽出一张纸。「吃披萨如何?我有买大送大的优惠券。」 立刻在现实中报复吗?他了然地点点头,不介意助她一臂之力。 敲定口味和用餐时间,两人互相道别,中午再见。 关好门上好锁,回身的瞬间,不经意瞥见自己在门前连身镜上的身影,他动作蓦地一顿,凑上前仔细端详,十分狐疑。 气色不错?是这样吗?不过……这略带弧度的唇形,是自何时起附身的? 对镜无语许久,他终于决定放弃拆解这无解题目,走到厨房准备吃早餐。 思及她与自己一样今天都是因恶梦而早起,他觉得莫名又感到好笑,不知这算不算一种默契?在这念头之后,才后知后觉想到刚刚忘了谢谢她前来为自己报讯。 每次她出现,好像都为自己带来好处啊…… 走到水槽边,见到流理台上的茶杯,才发现他已全然忘记自己泡了茶的事。 伸手拿起那杯只余微温的茶,没犹豫多久便将之尽数倒入水槽中,因为已经不需要一杯苦茶来破坏变得愉快的心情。 短短几句对话就能扭转情绪,这么神奇的事,他没想过,却居然遇到了。 那个早上,他没下楼健身,也没做其它事,难得地只想躺在沙发上无所事事,等待午餐时间到来──事后回想起来,那样的心无旁骛,似是出于期待? 而这样的期待又是出于什么,却还不是当时的他所能洞悉的。 * 披萨之约结束后,两人再次碰面是在三天之后。 叮!电梯门开,这次是在一楼,他出她入。 两人皆脚步一顿,互相一点头算是招呼。 脑中出现一个念头,她忽然发问:「你吃榴槤吗?」 「吃。」回答了才想到她可能有的用意,他目光在她手中的提袋上晃了一圈。 果然见她举起那拉炼上得紧紧的提袋,简略地说:「我买了一个,一个人可能吃不完,分你一点如何?」 薯饼、咖啡蛋糕、炸猪排、披萨……现在是榴槤。他们之间的「交流」怎么好像每次都跟食物脱不了关系?而他当然不好意思再受惠,毕竟榴槤不是什么廉价水果,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婉拒,她已走入满载的电梯,对他挥了挥手。 「你可以慢慢考虑,晚饭后我再问你。」 电梯门关上,开始上升。到达家门口时,她才赫然想起自己忘了问他晚上会不会在家……不过无所谓,大不了明天再问一次。 才刚把从超市买来的食材收入冰箱,对讲机就响了。 「孟小姐,孟先生来访,要请他上来吗?」 又是孟先生?她有点诧异,因为距上次见面才没多久,他工作繁忙,很少能这么密集造访的。 「好。麻烦了。」切断对讲机,她走到厨房,依旧泡两杯茶。 叮咚!将茶包在热水中抖了两下,门铃正好响了。 她将茶杯端到餐桌上才去开门,入眼的访客果然是两位没错──唔? 「小妹!」这个笑容满面、用力挥手的人没错,但他旁边的那位…… 「嗨,好久不见。」打扮入时的男人对她帅气一笑。「打扰了。」 「喔。你好。」她朝他点点头。「进来吧。」 孟蕴生迈入屋内,帮自己跟好友各拿了一双拖鞋。 「小妹,今天我来摆麻将桌吧。」待她锁上门转过身,见到的就是兄长拍拍胸脯自告奋勇的模样。 她盯着他几秒,像在研究什么。「你失业了?」 「怎么可能!」他微恼。「我一定要失业了才能来拜访我亲爱的妹妹吗?」 她直接忽略他的问题,点出另一个问题:「又是三缺一。」 「不要紧啦,妳楼上不是还有个牌友吗?」很明显的,今天是为雪耻而来。 可惜现实总是无奈。 「他刚刚出门。」 「啊?」他傻眼。「这、这……」跟他计画的不一样啊…… 「不是这样的吧?三缺一你还找我来?」被他拉来的牌搭子双手环胸,表情不是太愉快。「不然你找方季蕾来凑桌吧,我记得她也会打麻将。」 「她……今天有通告。」语调隐含僵硬。 是吵架了吧。她轻易猜到,没说什么,转身走入厨房准备为自己倒杯饮料。 「算了,就在这里休息也满不错的。」帅气男人在沙发上坐下,眼神别有用意地闪烁着。 见他一直注视厨房的方向,孟蕴生慢慢瞇起眼打量他。「你这花花公子别想打她的主意,听到没?」 「哈、哈!被你叫花花公子还真让我有点心惊。」这家伙一提到自己妹妹就会忘记自己换女友的速度跟他不相上下。 孟蕴生呸了一声,随即露出诡异的笑容。「不是我吹牛,像你这种人我可是看多了。不过,你根本就不了解她。告诉我,你喜欢她什么?」 「很多啊。」长得漂亮这个重点他当然聪明地略过不提,滔滔不绝地说:「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很有典雅气质的样子,而且个性温和,不会发脾气……」发现孟蕴生随自己的叙述而表情变得越来越奇怪,他不解地问:「怎样?我说错了吗?」 「是说错了。」孟蕴生再也忍不住地哈哈大笑。「而且是全、错!」 他在孟蕴生肩上捶了一拳。「少来了,以为用这种烂招就可以骗到我哦?」 「相信我,句句属实。」孟蕴生猖狂得彷佛自己得到了压倒性胜利。「而且我敢跟你打赌,她连你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不可能。他差点要将这三字说出口,但忆起她适才见到自己时的反应的确称得上陌生。于是决定还是别将话说得太满。「就算是这样,今天重新认识也可以。」 「别作梦了。」听他说来说去就是不放弃那鬼念头,孟蕴生霍地站起身走到厨房门边,对里头喊:「小妹,妳在干嘛?如果在准备茶点的话就不用了,我现在就要拎那头发情的豺狼走了。」 「喂,混蛋,你在胡扯什么!」他好气又好笑地跳起来,抓起脚下的拖鞋玩笑式地往他身上掷去──啪! 孟蕴生闪开了,但确实砸中了人。拖鞋从刚走出厨房的孟蕴真右颊滑下,顺便打翻她手上装满水的制冰器,地毯瞬间湿了一大片。 时间冻结在这一刻。 「不是要走?」最后是她先打破那不祥的沉寂。 肇事者一脸尴尬。「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对对,他真的不是故意的,蕴真,妳别生气别生气!」孟蕴生连忙安抚。 「实在很抱歉……为了表达我的歉意,请容我请妳吃顿饭。」边说边放电。 孟蕴生瞠大眼!这蠢材在这节骨眼上还满脑子馊主意,要是、要是…… 只见孟蕴真看也不看他一眼,面无表情地径自走向桌边,拉起上头的提袋,兹一声打开拉炼,单手探入,俐落一捞,取出一个包着网状袋的……榴槤?! 「信不信榴槤可以毁容?」 话说完不到一秒的时间,有两个男人夺门而逃。 连电梯都不等,他们头也不回地冲下楼梯,到了一楼才敢相顾喘息。 良久之后,其中一人才沙哑地说:「现在你还觉得她个性温和,不会发脾气吗?」 第四章 介意 「请你吃。」 一打开门,同样的人,同样的话,同样的盘子,只是炸猪排不一样。 或者该说是,炸猪排的数量不一样。 他盯着那如小山高的炸猪排,差点要揉揉眼睛以确定自己没看错。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五块、六块…… 「八块。」还没数完,她先揭开谜底。 果真不少。他伸手接过盘子,回馈性地问:「妳吃不吃巧克力?」 「吃黑不吃白。」 「我买了一个巧克力蛋糕。黑的。」他侧身让路。「要进来吗?」 「喔……你的意思是要请我吃?」 「对。」 「那么打扰了。」她走进屋内,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随意打量周遭。 摆设以橡木色、米白色以及墨绿色为主,灯光明亮,打理得很干净,给人一种清爽舒适没负担的感觉,只是有点过分简单。沙发边的矮桌上放着无线电话和备忘录,台灯边有个精巧的绒布针座,上面插了十支左右的……飞镖? 有镖就有靶,她目光一搜,很容易就找到对面墙上的圆靶。 他走出厨房时,就见她手拿一支飞镖,满认真地研究着。 「可以玩吗?」她抬头问。 「请便。」他将右手的茶杯和左手盛蛋糕的盘子放在她面前的桌上。「请用。」 「唔嗯。」没留意他后面那句话,她单眼半瞇,试图瞄准圆靶。「……算了。」还是别破坏别人家墙壁。回头看到蛋糕,才赫然想起。「对了,居然忘了带榴槤。不小心炸食物炸得太忘我了。」 他顺口接了一句:「看来妳心情很好。」 「看起来像这样吗?」她微讶。「其实我心情很不好。」 啊?「我以为妳说心情好的时候喜欢炸一点东西。」 「刚才那盘炸猪排不算『一点』啊。」 的确。「所以妳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喜欢炸东西。」像是个挺好归纳的结论。 「似是而非。」她纠正:「是喜欢炸『一堆』东西。」事实上,她把冰箱里所有能炸的都炸光了。 原来如此。「发生什么事了?」他适度关心。 「一件事,不过可以分成几个点来说明。第一,我哥突然带了个男的跑到我家来想打麻将,为了要击垮你。」 他愣了一下……跟自己有关? 「第二,那男的正巧是我讨厌的类型。第三,他太懂得不识好歹。」她将蛋糕划分成三又二分之一份,叉起那二分之一块送入口中。「所以我就被惹毛了……这上面的巧克力碎片是本来就苦还是因为我气还没消?」 「本来就苦。」此情此景,他好像该扮演开导角色?「嗯……吃甜食的时候,还是保持心情愉快比较好。」 「说到这个,我也有个忠告。炸猪排一次别吃超过三层,否则容易咬到舌头。」 莫非她有切身之痛?「谢谢提醒。」 她又吃了几口蛋糕,随口说:「你射飞镖的功力应该不错吧?示范看看?」将桌上的那支飞镖推向他。 他没想太多,依言拿起飞镖,取好准头射出,咻!正中红心。 啪答。那是蛋糕落回盘中的声音。她有点呆愣地看看标靶,再看看他,然后恍然大悟似的说:「你心情不好时是不是都在上面贴仇人照片做练习?」 「不,我没有仇人。」 她盯着他,神态很专注,让他不自在起来,正想说些什么,她先一步发言: 「其实我知道你不相信。」 「不相信什么?」他一头雾水,有时还是跟不上她换题的速度。 「不相信有芥茉冰淇淋。」 「唔……」原来被她看穿了。 「现在有没有空?我请你去吃。」她对他笑了笑。「可以的话,顺便再陪我去另一个地方。」 * 被她带到一间冰淇淋专卖店尝试过那实在称不上美味的芥茉冰淇淋之后,他们来到眼前这个熙来攘往的地方。 「夜市?」这就是「另一个地方」? 「是啊,就是夜市。」她回头看他。「怎么了吗?」 「没事。」只是一时没想到会是这么平凡的场所,因为带路的是她,即使到达的是秘密进行人体改造的地下研究所他也不会太过惊讶。 她熟门熟路地指引他向前,很快到了一个……射气球游戏的摊贩前? 「老板,给我八支飞镖。」她说。 然后他分到其中四支。 「这里的奖品有些还满别致的,射到算你的。」 虽然她很慷慨,但他细看看板上的奖品栏目,有玩偶、钥匙圈、手机吊饰、零食,还有些生活用品……说实话,对他都没什么吸引力。 咻──咻──咻──啵!当他反应过来时,她手上的飞镖都不见了。 「来,小姐,虾味先一包。」看来只射中一个小奖。 她接过,将之举到他面前,问道:「要不要吃……你还没射啊?还是在考虑要哪个奖品?」 「妳有什么想要的吗?」 「有啊,像是……」她抬眸扫了一圈。「黄色跟粉红色的气球。」 他嗯了一声,抬手举镖,瞄准射出。咻──啵!啵!啵! 她刚撕开虾味先的包装,因他的高命中率而看愣了几秒,一时忘了伸手拿零食来吃,过了一会儿才喃喃自语:「带你来果然是对的。」 「先生,恭喜你获得二奖──小型电子钟一个。另外请在这里面各挑一个钥匙圈跟一个吊饰。」在旁负责分发奖品的小弟送上两个满载的小篮供他选择。 他将电子钟转交给她,示意她选其它的奖品。 玩偶篮内的小型玩偶全是蔬果造型,苹果、香蕉、柠檬、胡萝卜、茄子……模样相当平凡无奇,连称可爱都嫌勉强,她想要的是什么? 只见她伸出手,拿了一个……小黄瓜? 彷佛看出他的疑惑,她自行开口解释:「我的台灯上,挂了只河童。」 什么?!他惊诧。 「我是说,一只布娃娃。」她顿了顿,补充:「而这条小黄瓜会是它的伙伴。」 他知道河童是日本流传的一种妖怪,但他不知道:「河童喜欢吃小黄瓜?」 「对。」 「妳怎么知道?」 「嗯。这道理就像大家为什么都知道吸血鬼喜欢吸血一样。」 「……」不太一样吧。「妳好像很喜欢两栖类?」先是鳄鱼,再是河童。 「也不全然算是。」她想了想。「人鱼我就不喜欢。」 「人鱼……是两栖类吗?」 「遇到巫婆以后就是了。」 还是不对吧。他没辩解,只觉得她歪理不少。 「咳,两位,你们还有一个手机吊饰没选喔。」小弟等得不耐烦也听得受不了了,忍不住插嘴。 「喔对。」她对他努努下巴。「这个你选吧。」 他本欲推辞,目光突然被篮内一个吊饰吸引住,那跟她的鳄鱼吊饰长得一模一样,显然她那只也是从此处得来的,不过这只金色鼻环上套的那朵塑胶小花是蓝色的,而且……「为什么鼻环的位置跟另一只不同?」 「啥?」这是什么怪问题?小弟傻眼。「那、那个……大概因为男左女右吧。」 所以这只果然是雄性。他拿起吊饰仔细端详。 「谢谢惠顾!」小弟赶忙说一句,飞也似的去服务其他客人了。 他将吊饰递给她。「可以凑一对。」 「不好,那会失去距离的美感。」又是很玄的解释。 此时,前面好像开始在办什么活动,人潮变得更汹涌,立足都嫌困难。 「这边太挤了,我们找间店休息一下?」她提议。 他点头,于是两人绕到外围一家较清静的泡沫红茶店稍事休息。 她跟他借来吊饰,比个手势。「你手机有带在身上吗?我帮你安装。」 他不以为意地掏出手机交给她,然后随意以小银匙搅拌一下面前的热茶,打量店内的布置,再打量眼前自己的处境,一瞬间有那么点困惑此时的自己为何会身在此处。 前前后后算起来,他们各自造访了对方家里数次,相处的时间还不少,关系也慢慢变成现在的……什么样子?说生疏不生疏,说熟稔也不算熟稔,半生不熟的。 回想他们的初识,究竟是建立在健身房使用记录簿的那短短几句留言之上,还是在超市寻找失物的第一次会面? 如今在他心中,她依然是个怪人,怪得很特别,怪得很有趣,怪得很……可爱?嗯……是怪得满可爱的,虽然他还是觉得「可爱」两字用在她身上有些不伦不类。还有,怪得很有吸引力──那当然了,不然他怎会有探究了解的念头。 仔细剖析,除了好奇之外,他对她应该是有好感的吧,所以才会答应跟她一起外出,也之所以现在才会坐在此处喝茶;只是,这种好感属于何种程度以及该如何定位,他却不甚明了。 在他沉思之际,她帮他装好了手机吊饰,然后拿出适才赢的电子钟放在桌上,又由包装盒内掏出说明书阅读。见她在说明书上跳跃式搜寻,他问:「妳在找什么?」没发现自己在面对她时越来越习惯发问。 「在看这电子钟有没有贪睡装置……有了。」她边看说明书边拿钟调整。 「妳只用电子钟吗?」虽也有可能是她正好想要个电子钟,但他就是莫名的有这种直觉。 她的注意力还是凝聚在钟上,头也没抬地说:「我以前被绑架过。」 那语气稀松平常得像在说「我以前考试不及格过」,却震得对座的他一时失去反应。他刚才应该只是问她是不是只用电子钟……怎会引爆出这惊人答案? 「嗯,我知道怎么用了。」投下炸弹的人倒是老神在在,终于自钟上抬起脸来,对上他的表情,眉向上一挑。「有这么惊奇?」 「有。」而且是绝对有。 「说的也是。」她点点头,好像才察觉自己方才的话多不寻常。「其实也没什么,因为我家满有钱的,有这种经验不算太奇怪。」这也是她后来主动要求学习武术的原因。 他也猜到她的家境应当不错,所以才有请帮佣,只是……逻辑是这样的吗?内心这么想,嘴上却没接话,毕竟这种事还是避免探得太深入较好。 不过她倒不介意多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好像是我小学二年级还三年级,放学时被好几个大汉掳走,软禁在一个小房间……你知道吗?原来歹徒犯案时真的会在脸上套丝袜。」 黑色的还是肤色的?脑中冒出这个问句,他才醒觉自己被她牵引得太认真,不禁对自己产生一种无力感,同时又伴随一种微妙的……习惯感。 她当然不晓得他的想法;她单手撑着下巴,视线随回忆而缓缓掉向座旁的窗外夜色。「那几天被黑布蒙住眼睛,在一片漆黑中吃饭喝水睡觉,到底是什么感受我也不记得了。听说后来安全获救时我居然表现得异常冷静,连哭都没哭,我爸妈急得带我到医院检查,深怕我是惊吓过度。不过医生说我什么问题也没有,回家后我也没什么不正常……唯一的后遗症大概是在四周太过安静的时候,变得无法忍受秒针走动的声音吧。」 隐约猜到原因,他愣愣地想,原来她刚才那句话真的是在回答自己的问题,虽然切入点有点离奇。 「滴答、滴答、滴答……那时关我的小房间里有个钟,那几天里我唯一听得到的就是这声音,所以我不喜欢。」 不喜欢吗?他若有所思地注视她的侧脸。「其实当时妳很害怕吧?」 她蓦地收回目光回过头来,微愣看他。「……你觉不觉得有点冷?」 「还好。」 「老实说,我很怕冷。这里的冷气有点太强。」在这种环境下讨论不算愉快的往事似乎不是个好主意,但他的那句话让她一时难以中断思绪。 「这杯茶还没冷。」 他将自己的茶杯推向她,她立刻领悟他的用意,却之不恭地将双手围在温热的杯边取暖。可惜自己点的是冷饮,否则就不用占用别人的饮料了。 他以为她是不想回忆当时的事所以离题,因此识相地不打算再提,谁知她下句话又主动牵回那话题上── 「你观察力真好。我那阵子常常失眠,跟我哥说了这件事,后来他就去买了个电子钟给我,不过我们都只以为我是单纯不喜欢钟的滴答声而已。」她喃喃道:「原来是因为害怕啊。」 他有一会儿时间说不出话,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最后决定是该转移话题了。「你们兄妹感情很好。」 「是啊,我哥非常疼我……我很喜欢他。」 除了疼她,也非常保护她。这句话他没点明,只是心想,这样的保护应该不专属于她哥,想必她搬出家独居时一定经过一番争取吧? 「妳现在感觉好点了没?」过了一会儿,他问。 她抬眸看他,正好触上他眼底的关怀。双手的冰冷早被他提供的热源驱逐,十指连心,满满的暖意包围心口,舒适得让她不禁露笑。 即使她的确害怕过,此时也已不再。 「我一直没发现,你是个很温柔的人呢。」完全未经思考地,她坦白道出这一刻内心的单纯感受:「我也很喜欢你。」 噗通。同样在那一刻,他听到这样的声音。 那是什么?回家之前,他很困惑地不断思索着,却始终不得其解。 * 这阵子因为整栋大厦只剩一部电梯可用,没人会觉得在一楼候电梯时巧遇认识的邻居是什么奇事。 「嗨。」开口打招呼的是身旁的她。 电梯是从地下停车场上来的,而她打招呼的对象是电梯里的一个男人。 他花了几秒时间打量他。黑发微长,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添了几分斯文的书卷气,然而抿得紧直的唇线却让人感觉难以亲近。 见到她,男人的反应是微一颔首。 沈宇伸手按楼层钮,注意到二十九楼的按钮已亮起,显而易见,他们两人是住在同一层楼的邻居。思及此,他的目光又在男人身上溜了一圈,即使他也不明白自己用意何在。 男人单手抱着个红白条纹的塑胶袋,袋内装着一包狗食。 门关上,电梯上升中。 「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开口的又是她。「贵犬尊臀上秃的那块,是圆形脱毛症吗?」 这是什么问题?在旁的他听得一愣。 男人却丝毫没有奇怪的神色,沉思了好一会儿,最后很严肃地回答:「应该不是。因为我自认没给牠很多压力。」 「嗯。」她点点头,像是了解了。 两人的对话就只这么短短几句,却令他忽然觉得这两人间的波长丝丝入扣,自己身处其中是那么格格不入,而这份认知令他胸口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 叮!二十九楼到了。 男人对她一点头,率先走出电梯。 她回头对他说:「那么晚安了。」 「晚安。」 她迈步走出电梯,电梯门缓缓合上……透过门缝,他看见她向右转。 虽然她家明明住在左侧。 胸口又一次涌现那种怪异感觉,像冬天时头发上产生的静电,毛毛刺刺的,拂不顺,称不上舒服。 电梯继续向上,他微微蹙眉,第一次觉得这电梯的速度慢得可以。 * 三天之后的晚间,他来到她家门前。 叮咚。按下门铃。半分钟过去仍无回应。他看看手表,晚上九点,她应该还没就寝吧? 叮咚。再按一次。又是半分钟过去。 叮咚。再按一次。又是半分钟过去……持续到第六次,他终于停止按铃。 既然她不在,那就先回家吧,他告诉自己。可是脚却像在地上扎了根,无法动弹,视线不听使唤地飘向对家,定在对家门前的几双鞋上。 一双布鞋,一双皮鞋,两双拖鞋……这其中有没有她的鞋? 然后他摇摇头,要自己别无聊了,因为有没有都不关他的事。走到电梯前按下向上的按钮,他心不在焉地等待,克制自己不再去留意。 突然间,门打开的声响传入耳中,他猛然回头。 出现眼前的是一个牵着狗的男人,狗是陌生的,人则有一面之缘。 男人转身关门,狗趁此时走向邻家门前,好奇地在鞋上嗅嗅。 唰!门在此时被冷不防用力拉开。 「臭狗!敢再动我的鞋试试看!」尖锐且陌生的女声怒斥响遍整个楼层。 发生什么事了?才不过几秒时间就变得奇怪的情境使他一时忘记自己正在等电梯,只能注视着眼前状似对峙的男女。 「牠不会再翻妳的鞋了,我教过牠了。」男人转过身,轻描淡写地说。 「最好是这样!」女人横眉竖目。「我明明看牠在这里闻来闻去,瓜田李下!」 「那恐怕是这鞋的味道太重了,才会引起牠的注意。」 「什么?!你是说我有脚臭吗?啊?」 「那是妳说的。」男人还是表情平平,八风吹不动似的。「大楼有规定平时不能在门前放置鞋子,以免破坏景观,上次我也提醒过妳了,妳忘了吗?」 「我──的记性才没你这么差!这全是我家客人的鞋,客人的鞋可以暂放外面,你忘了吗?」 「我不是八脚章。」有人插话了。 那声音是?沈宇面色微讶,瞅向声源。 门里面,女人身后,一个人走了出来──是孟蕴真。 情况似乎越来越混乱了,但仔细想想,一切又都有迹可循。 的确,她对门有两户人家,那天又不一定是到那位男士家作客,而他现在忆起她曾跟自己提过她与对家一户邻居是好友,那自是眼前这位小姐了。为什么他当时会直觉想偏,还介意这么久? ……等等!介意? 脑中太过自然的注解使他愣住。那时胸口几度郁塞的怪异感受,是……是…… 原来是介意。他居然花了三天才弄明白。 不过……他到底在介意什么啊? 此时,孟蕴真抬手对他打招呼。「你来找我的?」 「对。」 「那你等等。」她穿上门前唯一那双属于自己的拖鞋,走向自己门前开门。 叮!电梯也终于来了。 男人牵狗走进电梯。孟蕴真打开大门。对门的那位小姐……为什么瞪着自己? 「蕴真。」她忽地开口喊了一声。 正要入屋的孟蕴真回头看她。「什么事?」 「妳不打算先跟我说声再见吗?」她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好友,传达的讯息是:把他带回我面前,巨细靡遗介绍你们是什么关系,急急如勒令! 无奈她们之间的默契显然有待加强,孟蕴真倒带回忆,相当肯定地说:「刚刚妳打开门之前,我在妳家里已经跟妳说过了,妳忘了吗?」 「……对,我忘了。」妳忘了吗?妳忘了吗?干什么?!她的记性真这么差,逼得每个人都非得这样问她不可?!「蕴真,别忘了,明天晚上妳是我的喔。」故意用娇滴滴软绵绵的声音极其暧昧地说,意图制造误会以报被人忽略之仇。 不过孟蕴真完全不为所动,举步走入屋内,脚步未有稍顿。沈宇尾随她也脱鞋入内,关门前忍不住回眸瞥眼那依然伫立在对门前,又笑又咬牙的复杂表情。 ──「二十九楼住了很多怪人。」 又一次的,他忍不住想起了这句话。 * 「要不要喝茶?如果担心等下睡不着,还有其它饮料。」 进门以后,她再自然不过的态度,像在对待一个熟客。 看来他们之间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半生不熟,因为她甚至没问自己有什么事就直接请他进来了,而这认知令他感觉不坏。 「不用了。」他递上手上的塑胶袋。「我只是来还盘子的。」那是她上次用来装炸猪排的。 她伸手接过,眉毛向上一挑。「只是这样?」 那问句使他微感困惑。「对。」应该还有别的吗? 「陶菲菲跟我说,你在我门口等了满久的。」因此她以为不该只是如此。 她怎么知道?他表现镇定,实则内心是被看穿的狼狈。 「因为现在差不多是高先生遛狗的时间,所以她在窥视孔前等着抓包那只狗,她有跟我说有人在我门口等,不过那时我正好在厕所。让你久等了。」 「咳……也还好。」忍不住多说点「别的」作为掩饰:「我也是想顺便跟妳说一声,明天我有事去日本一趟,要两星期才回来。」所以呢?他有点懊恼地闭口抿唇,不够机智想不出述说这件事能牵拖出什么用意。 她却不疑有他地为他想出一个好理由。「要我帮你定时录哪个电视节目吗?」 经她一说,他才想起。「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录一个广播节目。」 连出国都不愿遗漏?这么吸引人的节目她必得观摩一下。「哪个电台什么节目?时段是?」 「周一到周五晚上十点到十一点,全方电台,节目名叫『倒挂音符』。」话出口,他察觉她的神情瞬间变得怪怪的。「怎么了吗?」 「嗯……」她微微低头,伸手摸摸鼻尖,表情很难定义,有点像难为情又有点像高兴。「这个……谢谢支持。」 他不解地愣了愣,听到她下句话说:「我就是那个节目的主持人。」 第五章 真的恋爱了 带着她那句冲击性的话语,他离台到了日本。 平时若非必要,他一星期最多出门四、五次,看来疑似无业游民,实则不然。 他的工作是音乐创作和编曲,广告配乐、游戏配乐、电影或电视剧配乐、舞台剧配乐……当然他也制作纯音乐个人演奏专辑,虽然出辑速度很慢。 之所以能长期在家工作是因为他家中设有一间简易的个人录音室。对他而言,音乐不是一直枯坐在桌前就能写出来的,所以他需要一个温暖舒服又适合自己的工作环境。至于「必要」出门的时候,大多是要外出取材、借用专业录音室或跟委托人开会研讨进度、内容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从出道至今,大小案子接过不少,也曾荣获奖项,在业界算小有名气,因此他无需非常积极的去寻找工作机会,有意者通常会自己找上门来。 最近他在着手的是日本某游戏公司的游戏配乐,这是他们第二度合作;第一次合作是经由一位同行的日本朋友居中引荐,因为成果卓越,所以获邀再次携手。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对方放心地交付他更多工作量,虽然网路便利,能用以传送音乐档或以跨国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终究还是有需要本人亲临的场合,因此他才特意抽空到日本半个月,这段时间暂居那位日本朋友中村先生家中。 中村通晓中文,是中日混血儿,多年前随母亲到台湾拜访母亲娘家,两人在一间钢琴酒吧结识。由于中村较他年长整整十岁,两人间的关系亦兄亦友。 算算自上次见面已有经年,久别重逢,两人除了主要的公事,私下当然也有许多话可谈,尤其中村又是个开朗健谈的男人。 今天中午,工作进度告一段落,中村带他到附近一家餐厅用餐。点完菜,两人不着边际地闲聊,不经意间提到他们共同的朋友小张。 小张就是那间钢琴酒吧的老板,也是沈宇从艺专时期就认识的老友;当年酒吧开张营业,小张立刻邀聘他成为酒吧的钢琴师,负责每晚为时两小时的现场弹奏。说起来他能认识中村也是小张促成的缘分。 「我也好久没跟小张联络了,他现在怎样?」中村问。 「他跟他老婆去欧洲二度蜜月,要三个月才回台湾。」 「二度蜜月三个月?」中村诧笑。「他还真是有钱有闲。不容易啊,结婚越久越恩爱……那么你呢?」 「什么意思?」 「嘿,老弟,我知道你不是在装傻,不过我希望你别告诉我你今年又是一片空白。」中村伸出食指朝他一指。「我指的当然是你的感情生活。」 「唔。」简短的一个回音很明显代表无话可说。 中村其实多少料到,忍不住摇头。「再这样下去,我实在很担心你会跟乐器结婚。说真的,热爱音乐是好事,不过总要为生活制造点新鲜才能刺激灵感嘛。」 为生活制造点新鲜?沈宇想着他的话,然后不知怎么地想到了孟蕴真。对他而言,她就是个能为生活制造新鲜感的人,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常使他感到惊奇又有趣。 没察觉他的思绪已远扬,中村还在说:「尤其你还年轻,又那么有本钱,不像我是老了,挺着半个啤酒肚没人要,想当年我可也是个情场浪子……啊,上菜了。」 服务生端上两客猪排饭,两人开始动筷。 中村笑道:「我知道你喜欢这里的猪排饭,重温念念不忘的滋味,感想如何?」 念念不忘吗?的确。当年他就是在此启蒙对猪排饭的喜爱,只是现在看到炸猪排,他想到的却是另一个人的手艺。 「炸猪排算是我的招牌菜,所以味道应该还不赖。」她说。 然后他又忆起她的「忠告」,当时不觉得好笑,现在嘴角却为此上扬。 这次总算发现他的失神,中村眼内透出精明。「喂喂,你在想什么?老实说。」 「没什么。」他收敛心神。「只是想到我的新邻居。」 「对哪,之前听说你搬家了……新邻居是女的?」中村眼睛一亮。 「对。」 「年轻貌美?」 「……对。」还要想一下才能确定,因为她的个性远较外貌令他印象深刻。 「你在追她?」 「不对。」从哪冒出这问题的? 「那你喜欢她?」 「……」 「不说话是默认?」 「是不知道。」不是敷衍,是真的不知道。他明白自己对她有种从未有过的特殊感觉,而那情绪太难拆解剖析。尤其当他知道她是「倒挂音符」的DJ之后…… 「记不记得我出第一张个人专辑的事?」他忽然问。 「怎么不记得!像个传奇故事。」中村唔唔嗯嗯边吃边说。「一开始卖量惨澹,出辑半年后峰回路转,创下不错的成绩……不过跟你现在的行情当然不能比啦。」 「那『一开始』的时候,我很难过。」 一句话使中村完全愣住。 「在那之前,我负责演奏过几部电影和音乐服装剧场的配乐,不过那都不是我的原创,只有那张专辑从作曲编曲到演奏都是我一手包办……可是那段日子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做的音乐是不是只有自己听过。」 那些抑郁和难堪如今早已烟消云散,但当时确实像刺一样深扎心头,只因人年轻时往往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禁得起挫折。 抬起头,不意外见到中村满脸惊讶,因为连他也不明白,很少一次说这么多话、也很少无故吐露心声的自己为何竟在此时失常。 他并不是个心如止水的人,却也不曾体验过这几天里那几乎称得上心烦意乱的感受;而他明知是谁使自己如此,却想不透又理不清对她过分在意的理由。 中村见他难得皱着眉头,赶忙试图开解:「那种陈年往事想来干嘛,事实证明好音乐不会被埋没,现在你不是有那么多忠实乐迷了?」 「我刚刚讲的那些往事都不是重点。」现在有多少乐迷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有天晚上,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广播电台播放我的乐曲。」 「咦!我好像有点印象。我记得那张专辑开始卖的时候我正好也在台湾,我们在小张的酒吧自己办了个小型庆功宴,那时你还被我们灌得半醉,小张硬要你发表感言,你没啥创意地背了一长串感谢名录,最后迷迷糊糊说了个英文名字,好像是……Jane还是John?问你那是谁,你说是个什么主持人的,我们还以为你醉昏头了胡言乱语,该不会……」 「对,就是她主持的节目。」 他甚至清楚记得她当时的介绍词:「太花稍的句子不适合用来介绍这张专辑,最贴切、唯一的形容就是这张专辑的名字,安宁的《宁》。」 至今她也常在节目里选播他的音乐,而且总会很有耐性地介绍他的化名── 「禹乐乐,大禹治水的禹,快乐的乐,音乐的乐。」 「禹」取于他名中「宇」的谐音,「乐于音乐」则是他的初衷,亦是他的信念。 身处低谷时,即使一条细索也能挽回生机;他深受感动,决心就算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在倾听也要继续创作下去。那是他素未谋面的知音,而他也不打算唐突制造见面机会,只是从此默默成为她的忠实听众。 怎么也没想到离台的前一天,他竟意外得知:Jane,就是真──孟蕴真。 初次见面,对她的声音感到些许熟悉正因如此,然而即使从头相遇一次,他恐怕也猜不到那属性偏感性的广播节目是由她所主持。 原来在自己所不知道的地方,也曾蒙受过她的好处。 对她的感觉本就错综复杂,好奇、感兴趣、受吸引,原本以为全都只是单纯的研究精神,却不期然发现自己怪异的介意心态;尚未勘透,如今又迅速渗入知遇的感谢,彷佛在画盘中平添一道全新色彩,更加难以辨识。 因此,一时间被问到是否喜欢她这种艰深问题,他只能老实回答不知道。 「如果你想找到她当面道谢,我在台湾有个朋友的朋友在广播界有些人脉,可以帮你打听看看。」误会他提及此事的动机,中村好心提供助力。 「我已经见过她了。」话尾顿了顿。「她就是我刚才提到的新邻居。」 中村惊噫一声。「是你刻意安排的?」 「不是。」 嘿,事情越来越有趣了。「所以为报知遇之恩,你打算以身相许?」 沈宇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中文有进步,可是用得不太对……现在我连自己对她是什么感觉都弄不清楚了。」 见他微微蹙眉,表情略带困扰地认真思索起来,中村有点目瞪口呆。 虽然他在某些方面略嫌迟钝,个性却向来喜好分明,居然也会有「弄不清楚」而想这么多的一天?啧啧啧……「纯情的小兄弟,你恋爱了。」 那过来人似的笃定结论让沈宇小小吃惊。「怎么说?」 「你自己仔细想想,来这里的这段日子当中,你有没有任何时候曾想打电话给她,随便说些什么话都好?」 他依言细思。「有。」 「那就对了那就对了!这就是俗称的『思念』啦。」 「有是有……可是我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没有。」 「哪尼?!」中村再次目瞪口呆,脱口溜出一句日文。 是的,正因如此,沈宇才无法全然信服中村的论调;因为像他这样个性有些死板的人,有可能对一个连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人产生「喜欢」这种深奥感情吗? 连他自己都不禁怀疑。 * 回到台北的当晚,他搭计程车回到大厦,意外在大门口见到一个熟悉又诡异的身影。熟悉是因为那正是自己这阵子不时想到的孟蕴真,诡异是因为她分明在门前却不入内,背贴门边墙壁,侧身窥视里头,而手上抱着……一桶炸鸡。 他拖着随身行李箱走向她,轮子磨地滚动的声音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来。见状,他开口招呼:「孟──」剩下的句子被她比的噤声手势中止。 发生什么事了?他走到她身边止步,好奇地也探头观看,却没发现异状。 里头一批在电梯前等待的人走进电梯,门关上,电梯向上。 「好,可以走了。」她说。 「怎么了?」 「刚才陶菲菲正好在那里等电梯。」她指指手上的炸鸡桶。「她在严格减肥中,看到这个会很怨毒,更糟一点说不定会歇斯底里。」解释完毕,对他露出笑容,真诚地说:「嗯,欢迎欢迎,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噗通。又是那声音。他感到喉咙有些干,没发觉那是因为紧张。「为什么?」 「这附近开了家新的湘菜馆,我想找你一起去吃。」 一个人去不能点太多菜,偏偏陶菲菲在减肥,而孟老太太不爱出门吃饭。当然,她也不是没别人可约,但她想,等他回来顺便帮他接风洗尘也不错。 殷切等待的心情,与其说是想念,不如说是别有用意。 「……好。」心里的失望是在期待她有更特殊的理由吗?他依旧似懂非懂。 「你现在肚子饿吗?」她捧起炸鸡桶。「我买了不少,可以一起吃。」 他摇摇头。「我在飞机上吃过晚餐,现在没什么食欲。」 「这样……你不会也在减肥吧?」 「没有。」 「那就好。你现在的身材非常匀称,千万不要改变,不然太可惜了。」 看来她真的很钟意自己的身材。他脸色变得古怪,因为察觉自己好像有那么点窃喜……怎么可能! 两人相偕走入大厦,在电梯前等候。 因为适才电梯满载,此时一层一层停,看来还得再等上好一会儿。 电梯前方的位置正对顶上的冷气风口,一股凉气吹得怕冷的她背脊冷飕飕,感觉实在不好过,正欲跨步走远些,那阵凉气突然消失,正感奇怪,以为空调故障,回头一看,才见他不知何时绕到自己身后,状似不经意地以身躯为她将冷风挡住。 她不由得微笑,因为──「你总是在做会让我觉得高兴的事呢。」 面对她的直接,他「唔」了一声,像是不知如何回答,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只有略嫌僵硬的站姿泄露了内在的微窘。 叮!电梯终于来了。他率先走入,顺手替她按下二十九楼。 电梯开始上升。 她注视他的侧脸,暗自将自己等他回来的那份心情做了个小小修正。 因为她或许真的有点想他。 * 他们一起去吃了那家湘菜馆,还约了明天若天气好再一起去吃街口的烧肉店。 她心满意足地说:「有你这种邻居真不错。」 这句话令他想:对她而言,自己也许只是个很便利的邻居吧。 而她当然不知道自己一句无心之语致使谁感到些许失落,不过即使她体察了那样的情绪,恐怕也只以为是由于隔天打坏计画的那场大雨。 「孟小姐,方小姐来访,要请她上来吗?」 下午接到管理员通知,时间又是一点整。 方小姐,不是孟先生。她听得很清楚,因而眉心微聚,不懂她一个人来干嘛。 瞧眼外头猖狂的雨势,唯一想得到的可能是她路过前来躲雨。 既然对方身为哥哥的女友,她也不好太不通人情,毕竟方季蕾那身行头被淋坏有多凄惨她也明白,于是她说:「好。麻烦了。」 趁客人还没抵达的空档,她如常到厨房去泡了杯茶。 叮咚。门铃响了。她将茶杯端到餐桌上才去开门,入眼的访客是……嗳? 是方季蕾没错,但她没料到那位向来优雅端庄的美人会以这种落汤鸡的狼狈姿态现身,湿发贴黏颊边尚在淌水,苍白的脸上有双疑似哭红的眼睛。 还来不及问客人要不要喝茶,对方先一步抢话:「蕴生人呢?」 方季蕾一开口,她才闻到一股酒气扑鼻……该不会喝酒了吧?大事不妙。 她以自认为最具安抚性的口吻说:「我想妳可能有点误会,他从没住在这里过。」 「少骗人了!孟蕴生,你给我出来!出来!」方季蕾开始朝屋内咆哮。 她扰邻的行为使孟蕴真皱眉,却不打算放她进屋,因为她能预料那只会让情况更加恶化。眼看方季蕾此刻不顾形象的样子很明显是情绪失控,要发起疯来砸毁她家或拿到什么利器用以自残威胁就麻烦了。 事到如今,她只能先发制人。「方小姐,妳再闹,我就要请警卫上来了。」 威胁奏效,方季蕾总算收口,目光冷厉得像想瞪穿她。「妳、妳!还不都是妳!妳这个有恋兄情结的女人,我早就知道妳不喜欢我!妳一定常在蕴生面前说我坏话,破坏我们的感情对不对!?」 「那倒没有……我还比较想在妳面前说他的坏话。」 不料实话实说反而更激怒对方。 「给我闭嘴!妳这个歹毒的女人,都几岁了,为什么要死赖着妳哥不放?!他已经这么疼妳了,对妳比对我还好,妳还不满意,非得独占他不可吗!为什么就不能让一点位置给我,一点点就好!我……我是真的喜欢他啊……」说到后来声泪俱下,滴滴答答,碎落在地上的分不清是她身上的雨水还是她的眼泪。 真是头大。孟蕴真用力深呼吸……胸口好闷啊,闷得几乎要发痛了。 泪眼模糊中,见她闷不吭声像是无动于衷,方季蕾气得又开始撒泼:「我知道,其实他在里面,所以妳不让我进去对不对?!」 「嗯唔……我只是怕妳弄湿我的地毯。」这是她能想到和平指数最高的借口。 啪!突兀的响亮巴掌声换来短暂的安静。 「啊。」终于反应过来,孟蕴真摸摸脸,有点不敢置信。「妳打我?」 「打、打妳就打妳,怎样!?」虽然懊悔自己的一时冲动,方季蕾还是很嘴硬。 「妳糟糕了。」忍耐忍耐忍耐……「我要去验伤,告妳伤害。」 「告就告!我才不怕妳!告死我最好,反正我本来就不想活了!」 「到外面再死比较好,因为我不想坐牢。」克制克制克制……「不晓得我哥有没有跟妳说过,我学过一点武术……我劝妳最好快走。真的。」 她平板过头的语气像在背书,不带任何杀气甚至愠意,却使方季蕾莫名打了个冷颤,酒醒了一半,最后害怕伤心又不甘地放声痛哭起来。 「你们姓孟的人全都是混蛋!」留下一句话,喀、喀、喀,踩着高跟鞋踉跄冲向楼梯间,跑了。 孟蕴真关上门,走到沙发上坐下,然后拿起沙发边的无线电话拨了个号码。 「我是孟蕴生,现在无法接听你的电话,有事请留言,我会尽快回复。嘟。」 「哥……你害我被人骂混蛋。」喀!用力挂断电话。 无论怎么压抑,内心都平静不下来,她深吸一口气,伸手轻抚被攻击的脸颊,依然有些热辣辣的刺痛。 唉唉,糟了,手在发抖。 气到发抖。 * 回国的第三天,他将行李整理完毕,才想起自己买了一条羊羹要送她。 坐电梯下楼到她家门口,按了几次门铃,没有回应。 瞄眼手表,下午两点半。他按捺下猜测她去处的念头,那太没意义。 下次见面一定要跟她要联络电话,白跑一趟的体力损失不算什么,精神损失比较麻烦……好吧,他的确有点失望。 今天只想养精蓄锐,还剩半天时间,做什么好?又乘电梯回到自家,他想想,很久没运动了,决定到二楼的健身中心游泳。 准备好泳具,从冰箱里抓了瓶未开封的矿泉水,肩披毛巾来到二楼。 平常天的下午,整个健身房更是冷清,一个人也没有。 正欲举步走向男子更衣间,耳中突然捕捉到一种类似撞击的咚咚闷响,那声音很低很轻,似是透墙传来的,只因周遭安静,他耳力又好才注意到。 循声来到桌球间后方的小门前,他好奇地悄悄打开门,朝里头张望。 这里是体操室,角落的天花板上悬有一只拳击用的沙袋,初来乍到,管理员为他介绍时他还一度以为那沙袋大概是装饰用的,没想到真有人在使用。 而更令他惊奇的是,此时在里头正对着沙袋来一个狂猛回旋踢的身影……好像就是他适才拜访不遇的芳邻? 砰!又是一记来势汹汹的拳击,那劲道要是打在身上,只怕会伤得不轻。 这种情况好像不太适合打扰。当他正在考虑要不要入内打招呼时,她已发现门边有人,停下动作,回身说:「再给我十分钟就好。」 「没关系,我不是在等。」眼见情势如此,他推门入内。 「嗯?」她微讶。「是你。」 「我下来游泳。」这才见到她脸上疑似指印的红痕,他心中一凛。「妳的脸……」 她伸手抹去额汗,面无表情地说:「被一只酒醉的大母虫螫的。」 什么?他难以理解那句话的意思,但当务之急是:「用这冰敷会感觉好点。」随言递上手上的冰水。 她道谢接过,依言贴在颊上,凉意渗过肌肤,也稍降了心火。 见她不提脸伤,他也不多问;打量仍在微微摇摆的沙袋,顾左右而言其它:「妳……力气满大的。」从外表实在看不出来。 「还好。一次捏死两只蟑螂绰绰有余。」 那跟忍耐度比较有关吧?他思忖。 她也望向沙袋,推荐道:「这受气包很耐用,你哪天心情糟糕时可以试试。」 看得出她心情很糟。「这方法比炸食物健康。」虽然炸猪排很好吃。 「我倒希望炸食物就能解决。」唔,好冰,换只手拿。「至少那只是心情不好。」 他一愣。「有分别?」 「有啊。一个是心情不好,一个是心情糟糕。」 原来还有比较级。「有什么能帮忙的吗?」 「嗯……」她背倚在墙边练体操用的栏杆上,视线在周遭转了一圈,最后定在一点。「那就陪我一起去吹吹风吧。」 他循着她的目光一瞧,才见到左侧角落有个不起眼的外建式落地窗小阳台。 上前打开落地窗,两人步出室内,并肩靠在阳台围栏上,俯瞰下方,景色是邻近小巷,黄金葛攀爬水泥墙上形成碧绿点缀;大雨刚停,矮檐仍在滴水。 「这可以喝吗?」耳中传入询问,他转向对发问者点点头。 她扭开瓶盖,仰头一口气灌下半瓶,满足地吁了口气。「呼,舒服多了。」 空气里除了大雨过后的清新,还有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不知是谁家所栽。 被气味牵引出回忆,她说:「小时候我家也有种栀子花,我哥知道我喜欢栀子花香,一到花开季节就吩咐陈妈每天早上摘几朵花挂在我房内的冷气口前,这样整个房间就都是花香。」顿了顿,又说:「不过我从没见他对女友这么费心过。」 他内心咀嚼她话中含意,总觉得有点怪怪的,然而更怪的是因而内心感到刺刺毛毛的自己。别人兄妹感情融洽不是很好?他在在意什么…… 「之前我曾跟你说过我很喜欢我哥,」她半瞇着眼凝望前方,下巴撑在水瓶上。「其实,我也很讨厌他。」 唔? 「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看不出来他适合当哥哥当朋友,就是不适合当情人。以前我那个好朋友也是,简直迷恋他迷恋到无法自拔的地步,最后还是受不了地先提出分手,顺便一并跟我失去联络。」 原来是受过池鱼之殃。「所以妳才喜欢又讨厌。」他以为自己理解了,却又听她推翻自己所想── 「不,我讨厌的是看到有人被他伤了心。每次他换女友我都可以预见未来,也许是不希望她们陷太深的想法无意间表现得太明显,最后弄得他的每个女友都以为我心怀恶意。」她指指自己的脸。「喏,这个伤就是拜误会所赐。」话出口,才讶异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起已能心平气和述说此事;本来缠乱得像一团死结的情绪如同被一把梳子温柔梳理过,平顺服贴。 而这一切又是拜什么所赐……除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还会有谁! 「嘿。」笑意在唇边缓缓晕开,她说:「我一直觉得,我们好像满谈得来的。」 他点头同意,也觉得自己越来越懂得怎么跟她说话了。不过她方才的说话方式意外的有条理,莫非是她心情糟糕时的反向表现?他狐疑思考着。 「妳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一个平时不可能问出口的问题就这么蹦出喉头,他微微一愣,一时不能相信那是出自己口中。 只因她说他们谈得来,他才突然强烈地想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 她倒未流露奇怪之色,认真想了想,最后说:「人心就像结构精密的机器,膨胀的怒气会把螺丝挤松,置之不理,掌管情绪的部门就会失控。」抬眸瞅他,微笑道:「而你是一把很好的螺丝起子。托你的福,我现在心情好多了。」 「……」或许是他多想了,她的用词形容明明还是很诡异。 她以拇指和食指捏着水瓶瓶口,轻轻摇晃,注视瓶内彷佛起浪一样的水面。「其实也不能全怪我哥,也许他只是耳濡目染,因为爸妈也是这样。对他们而言,音乐才是生命,男女间的感情只是刺激灵感的调剂,所以漫不经心可有可无。当大家都厌倦的时候,握握手多谢指教就和平解散了。」 他有些错愕,不是因为把感情当成灵感调剂这件事,毕竟他也认识这样的人,好比中村;说不定部分热爱音乐的人体内都有难以稳定的澎湃因子,不过那并不等于他。他错愕的真正原因在于她全家都跟他是同行……该是所在领域不同吧,因为孟蕴生这名字他并不熟悉。 最奇怪的是,她那句「耳濡目染」使他又有点介意了……「妳也是这样?」 「那倒没有。或许因为我没遗传到创作天分,所以不能体会吧。我只是单纯喜欢音乐,所以才只能做个小DJ。」并非丧气,而是事实上这身分跟她其他家人的名望比起来是「小」了点。 但他听在耳中却误以为她为此自卑。不,不是这样的。他涌起一股意愿想告诉她,她的成就并不亚于任何人,因为她曾激励过欲振乏力的自己;因为她除了自己还有很多听众,因为她的节目能带给人一个心情安宁的夜晚,在这喧闹烦扰得惹人失眠的现代是多么不易…… 然而满心话语还没整理得可以出口,她倒比自己先说了── 「我喜欢音乐,也欣赏音乐人,不过我的铁则是,找男友绝不能找做音乐的。」她「啪」的一弹手指,像找到个极佳结论。「因为他们通常感情丰富,也就是滥情。」 咦……「也不一定是这样……」 「我相信是。」相当择善固执的语气。 张口结舌石化的那一刻,他才终于明白认识多久、知不知道对方电话号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份确实的心情。 在这种可悲的情况下,他错愕震惊又受打击地醒觉:自己是真的恋爱了。 否则他不会为她的一概而论瞬间傻眼、愁苦、不甘,生平第一次有想要把人抓起来猛力摇晃大喊冤枉的冲动。 一切都只是因为──他喜欢上眼前这个将自己形容为「螺丝起子」的女人。 第六章 喜欢和被喜欢? 「我今早在电梯口碰到妳的『邻居』下楼拿报纸。」 晚上十点,两个女人外出回来在电梯前等待时,陶菲菲意有所指地开口。 「哪一个?」 「就是住在楼上的那位先生啊。我正想跟他打声招呼,他手机忽然响了,他一掏出手机,我居然发现他手机上的吊饰不知道为什么好眼熟喔……」很故意地把话尾拖得长长的。 「是吗?」 「不是吗?」还装傻!「好像跟某人的手机吊饰一模一样耶,妳说是不是太巧了?」真心话是:那种造型奇特的东西除了孟蕴真,她想不出谁会看上啦。 「喔,对。」孟蕴真像是这才想起有那么回事。「不是一模一样,鼻环位置不同,小花颜色不同,性别也不同。他那只是公鳄鱼。」 哼,总算承认了。「妳也太不够意思了,上次还跟我说你们不是那种关系……看不出妳也会害羞。这种事干嘛对我保密?我又不会怪你们瞒着我暗通款曲。」 她神色有点狐疑。「妳是指他的公鳄鱼跟我的母鳄鱼?」 「当然不是!」陶菲菲瞪她。「谁管妳什么鬼鳄鱼啊!我是说妳跟他,妳、跟、他!都敢光明正大用情人系的手机吊饰了,还故弄什么玄虚!」 「我没申请专利,那个吊饰不是只有我可以用。」 那奇怪的眼神是什么意思!?「最好妳跟他真的『只是』单纯的邻居关系。」 「也没那么单纯。邻居可以当朋友的吧。」嗯,甚至是好朋友。 陶菲菲瞇眼打量她。「妳不是在骗我吧?」 「那有什么好处吗?」不明白她有所怀疑的理由。 叮!电梯来了。 她们迈入电梯,陶菲菲摁下二十九楼的按钮,孟蕴真才忽然想到: 「对了,我忘了拿晚报。妳先上去吧。」 「好。」陶菲菲关上电梯门,突然眼尖地从门缝间瞄见有人朝电梯走来,深知这阵子电梯不好等,好心地转按下开门钮。 哒哒哒……随着脚步声,一人一狗进入电梯。 「谢谢。」男人说。 是这家伙!陶菲菲瞠圆眼,后悔自己的多事。 电梯门关上,电梯朝唯一的目标二十九楼攀爬。十楼……二十楼……电梯内一直保持寂静一片。 「你的狗还真安静。」陶菲菲轻哼一声,想到有时晚上九点不到就被他抗议自己电玩的声音开太大。「跟牠主人一模一样。」 「不一样。牠不是自愿安静的。」他淡淡地说:「牠是我捡来的。发不出声音是因为前任主人给牠动过去声带的手术。」 咦!陶菲菲愣住。怎么会是这样……一股强烈的内疚让她很想说些道歉的话,但面对他就是硬生生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 叮!二十九楼到了。 「再见。」他礼貌性说完,带狗回屋。 她站在自家门前呆了一会儿,慢吞吞走向隔壁,瞪着别人的门铃,过了一会儿又走回自家门前,反反复覆好几次,直到孟蕴真乘电梯来到。 见她尚未入屋,孟蕴真微讶挑眉。「在等我?」 「不、不然呢。」怪了,她干嘛心虚啊?「别以为可以借口逃走,今天不问出个结果来,我是不会放人的。」 见她坚持至此,孟蕴真无所谓地说:「那就来我家喝玫瑰花茶。」 「好阴险啊妳,明知我喝玫瑰花茶会拉肚子。」 「妳不是在减肥吗?」 「那我不会去买泻药啊?神经……咦!妳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刚才没注意,走近她家才闻到一股淡淡香味。 孟蕴真没回话,站在自己家门前也不动手开锁,像在认真端详什么。 「怎么了?」陶菲菲凑上前一看,只见门把上挂着个用白色滤网扎起的小袋。「这里头是什么?」 「栀子花。」孟蕴真微微弯身,伸手解下小袋。 陶菲菲大感奇怪。「谁送的啊?」 他们大楼管制严格,未经通报不得上楼,不可能主人不在却有人来拜访啊。 「螺丝起子。」 「啊?」还来不及多问那是什么,她就整个人呆住了。 因为那是她认识孟蕴真以来,第一次看到她露出那样的笑容。 用颜色来形容的话,就是浅浅的粉红色。 * 自从知道「螺丝起子」代表何人之后,陶菲菲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天把孟蕴真跟那位仁兄一起约出来,以便好好观察他们之间的关系。 此举绝对是出自对好友的关心……虽然也有那么点好奇的成分在啦。 而机会很快就来了。这天晚饭过后,她拉孟蕴真陪自己到附近散步,正好在一楼碰到归来的沈宇。 「啊,真巧。沈先生刚吃完饭吗?」为求情报不惜牺牲形象装熟。 「对。」 「那更巧了,我们也刚吃完饭。要不要一起到附近散步?运动有益健康。」 「他跟我一样,每天早上会上二楼的健身房。」 多嘴!陶菲菲暗暗跳脚,笑容微僵,简直希望能暂时毒哑她几分钟。「呵呵,没关系,多多益善嘛……」 他视线不着痕迹地在孟蕴真身上停留几秒,然后说:「好。」 真的成功了?陶菲菲惊喜交加。「那太好了!我们先去──」 「买乐透。」孟蕴真接着说。 陶菲菲嘀咕:「我又没忘。」 这附近有乐透投注站?沈宇毫无印象,当然也是因为从未留意。 显然陶菲菲也不熟,因为最后是由孟蕴真带头领路,大街小巷间穿梭片刻,抵达某条巷弄前一个兼办投注站的日式涮涮锅店。 热食的香气隐隐自店内飘来,节食中的陶菲菲没多久就受不了了,摀着口鼻说:「我口渴,先到前面的便利商店买瓶水喝,你们慢慢来。」说完拔腿开溜。 孟蕴真自口袋中掏出一张写好号码的便条纸,开始对照着填写。 「好了。」她瞄眼手表。「我们在这等她。」 从没买过彩券,他问道:「妳是以什么为依据选号码的?」 「有人托梦。」 他微讶。「谁?」 「过世的孟老先生托梦给孟老太太。我跑腿。」 原来不是买给自己的。他沉吟道:「能清楚记得梦里的号码很难得。」 「梦境有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 那笃定的语气令他好奇。「妳有过特殊经验?」 「有一次,我梦到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去世的妹妹托梦给我,告诉我最近我老家那条大街的路口上会开间很棒的餐厅。」 好奇转为惊奇。「真的有?」 她点点头。「后来真的开了家饲料专卖店。」 「……啊?」 「喔,我没说吗?」从他的反应看来,她想大概又是不小心被自己省略的说法误导了。「『妹妹』是很久以前陪我妈嫁到我家的狗。」 「是没说。」至少没对他说过。 见他状似沉思,她问:「你是不是还有问题?」 的确是。「妳在梦里是怎么跟牠沟通的?」其实心中已有答案:该是最通俗的心灵相通吧? 不过她的答案总是出乎意料。「各说各话。判官居中翻译。」 「判官?」 「就是阎王的秘书。」 「哎唷,小姐啊,鬼门快开了,拜托妳别讲这些好不好!」旁边一位也来买彩券的太太听不下去了,边抚鸡皮疙瘩边念阿弥陀佛。 「抱歉。」她走远几步,以免又不小心说出造成别人困扰的话,然后转向他说:「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你。」 「嗯?」 「那些栀子花你从哪找来的?」 「我傍晚经过那条巷子,顺路在里头绕了一下,找到种栀子花的那户人家,就跟当家的老先生要了几朵。」其实不是「顺路」,但那没必要赘述。 「你怎么问的?」她似乎很感兴趣。 「我问他能不能给我几朵花。他说可以。」 「……就这样?」 「就这样。」 「原来这么容易,我怎么没想到。」她喃喃说了一句,回头微笑瞅他。「还没跟你道谢。我很喜欢。」真的很喜欢。 明知她指的是栀子花,他却还是捺不住心口怦然一跳。「妳喜欢就好。」 那声音里的温柔使她不由得微微一愣。 涮涮锅店的玻璃自动门随客人的进出一开一合,冷气随之流泄,不知是不是忽冷忽热的气温让人不想说话,有一段时间他们只是伫立着,对望着。 店内灯光照亮门外的两人,她才发现自己是如此熟悉眼前这男人的轮廓,而她竟不记得是从何时开始的…… 此时,手机铃声忽响,打断她的思绪,她接起手机。「喂?」 「是我陶菲菲啦!我这边……临时有点事,不好意思,你们别管我,先走好吗?我晚点自己回去。」 唔?「需要帮忙吗?」 「没关系,不用不用……帮我跟沈宇说声抱歉,回头再跟你们赔罪。」陶菲菲又说了几句就匆忙切断通话。 「怎么了?」沈宇问。 她还没回话,一个突兀的问句在耳边出现:「咦!妳是不是……孟蕴真?」 两人同时回头,见说话的是位刚自店内走出的男客,看来跟她年纪相仿。 她打量他一会儿,只觉得面生。「你是哪位?」 「我是小宝啊!以前跟妳是小学同学,妳忘了?」 她又打量他一会儿。「抱歉,忘了。」 「唉,就猜到妳会有这样的反应,不过还是让我有点失望呢。」小宝目光略移,这才注意到她身旁的沈宇,面现讶色。「啊……你是她男朋友吗?」 「不是。」她眉头皱了下。「这种问法很失礼。」 直接的指责令他一愣,随即笑了。「对不起,是我失礼了,希望两位别介意。」 沈宇没说话,内心产生的负面情绪不晓得是因为她毫无停顿的俐落否认还是因为眼前这男人问话里透露出的别有用意。 「好久不见了,想不到妳的个性还是跟以前一样。」小宝脸色很乐。「久别重逢是有缘,能不能跟妳交换电话?」 她没针对他的问题回答能或不能,只是老实说:「我不记得你了。」意即谁知道你是真是假。 小宝没有生气,反而又笑了起来。「是我唐突了。嗯,小学的时候,妳四百公尺测跑是我们全班第一名,所以每次都代表我们班在下课时下楼占位置,因为操场椰子树下的那块空地先抢先赢;妳很好动,所以没体育课的日子都会在裙子里穿安全裤以免曝光。还有……」顿了顿,专注地注视她,笑道:「我为妳写过好几张悔过书。这样说妳有印象了吗?」 「……哦。」她第三度打量起他,表情像是有点概念了。「你是那个小宝。」 知道她想起来了,他笑得更开心。「正是!」 「你有没有手机?我现在拨给你。」她拿着手机开始键入他念的那串号码。 沈宇眼睁睁目睹这一幕,感觉自己的心情如同被巫婆投入煮锅内的诡异材料,咕噜噜咕噜噜不停下沉,冒泡的浑浊汤汁使人难忍厌恶不快。 只因他记起自己到现在都还没要到她的电话号码。 * 「喂,原来妳不知道啊,其实小宝喜欢妳啦!」 即使对那个小宝的面貌跟全名都没印象了,记忆却还隐约保存着这句曾令自己相当讶异的话。 事到如今,她还是不懂男人表示喜欢的方式。或者该说,她不懂「喜欢」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懂当时的她曾做过些什么使自己能够「被喜欢」。 若是以前,她不会对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有探索欲,但最近有些不同。 是因为沈宇吧。她也多少有所自觉,这男人在自己心中的定位越来越微妙。 即使他并不多话,但只要他在身边,她的心情通常是愉快的;更奇妙的是,即使原本不愉快也会渐渐转佳。那晚完全净化自己心中余怒的,究竟是栀子花,抑或是送花的那个人?她想弄清楚。 为什么喜欢?为什么被喜欢?这种复杂课题似乎该请教有经验的人比较好,但她直觉剔除了孟蕴生,因为她现在还不想见他。 那找谁谘询好?她想了一整天,当他登门按铃拜访时还在想。 「这是我上次去日本时买的羊羹。」他说。 接过他送上的甜品,她心情忽然大好。「进来吧,一起吃。」 他依言入屋,这次不像以往那般等她一人在厨房内张罗一切,而是毛遂自荐:「我来帮忙。」因为主人跟客人的关系太生硬,他今天特别不想体验。 她也不反对,手上泡茶,嘴上指点:「盘子在左上碗柜,刀叉在右边抽屉。」 合作之下,没一会儿工夫两人就在桌边坐定,开始享用下午茶。 只是,相较于她的专注品尝,他显得有些心神不宁。其实这情形自昨晚回家后就一直持续到现在,导致他完全无法致力于工作,满脑子都是她跟她那位小学同学。 「昨天晚上……」妳碰到的那个老同学──话到嘴边却不知如何问出口才不奇怪,最后舌头硬生生转弯:「……的乐透中奖了吗?」 「今晚才开奖。」 「嗯……」战术失败。他继续食不知味。 哔哔哔!蓦地,几声尖音来自她放在手边的手机,通知收到短讯。 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又放回桌上。 「谁?」好像只是单纯好奇随口问问,其实明明厌恶这种管太宽的发问。 之所以迫切地想问、想知道,全都是因为介意──这种情绪真够扰人。 「昨晚碰到的那个同学,他寄了一则笑话给我。」她咬着叉子,状似思考。 「什么笑话要想这么久?」声音微有干涩。 「我是在想他为什么要寄笑话给我。我看起来忧郁吗?」 「我想跟那个应该没有直接关系。」突然觉得她迟钝一点也很好。 「因为我不记得我们交情那么好,虽然以前听说他好像喜欢我。」 啊!他持叉的手瞬间僵在半空中。 「我实在不懂。」她又沉思起来。「喜欢和被喜欢到底是怎么回事?」 「……」果然深奥。 眼看他无言以对,她喃喃道:「或许等下该打电话问问他,研究一下。」 什么?!「与其口头研究,不如实地去喜欢一个人。」话冲口而出。 还来不及后悔,就听她说:「好啊。」 居然这么容易。他开始觉得脑袋像历经台风的街道一样混乱。或许跟她沟通最好的办法就是发射直球,管它是不是一去不回── 「那,妳可以考虑我看看。」内心的邪念终于由口具体化。 她的反应是抬头望他,想了好几秒,又是轻描淡写的同一句:「好啊。」 ……而且是强度台风。「妳知道我的意思吗?」 「如果是有其它弦外之音就不知道了。」 就怕是她多想了弦外之音。「所以……如果是他也可以?」那个小宝。 啵啵啵,这次巫婆汤冒的是酸泡。 「不,你比较理想。」 他该为她的回答感到欣喜,然而深思后却可悲地发现,他唯一想得出的优势似乎只有自己的身材符合她的喜好。那么他到底哪里理想? 「嗯,你的主意真好。」她越想越觉得。「的确,只要去喜欢一个人就能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被喜欢了。」这下两个问题并成一个了。「而且你应该满好喜欢的。」 末句关于自己的评价使他心脏猛地一跳。「为什么?」 「因为我现在好像已经有点喜欢你了。」 磅!那种感觉彷佛毫无预警地被外太空飞来的陨右K中脑门,一阵晕眩。 台风警报解除,清澈无云的蓝天上飞来一只悠然自在的鸟,快乐地引吭高歌。 嘎嘎嘎、嘎嘎嘎……不知为何,那居然是只乌鸦。 而更超乎常理的是,他竟觉得那声音美妙无比。 * 因为莫名疲倦,他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 梦里,他一直在骑脚踏车。忽然间,有另一辆脚踏车从自己身畔呼啸而过,那骑士的背影十分熟悉。她回过头来看他一眼,那一眼足以让他确认她的身分。 「有问题追上来再说。」留下这么一句话,她潇洒离去。 前方那熟悉的背影渐渐变小、渐渐变小…… 等等!他想开口唤住她,却失去声音,只能加快脚下的速度,拚命骑拚命骑──却到她消失不见才赫然惊觉自己骑的根本是辆无法前行的健身脚踏车! 梦在这里中断,因为他惊醒了。明明是这么荒唐可笑的梦,却使他满背冷汗。 怎么回事?他按着额头,脑袋还是乱烘烘的。 接着,他开始认真思考,自己到底想追上去干什么?他有什么问题想问? 大概是想问下午她说过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吧。 因为在那之后,她的表现与先前全然无异,彷佛他们只是刚刚敲定一笔寻常生意,然后在三点半时因为她要出门工作所以他离开回家。 算了。决定不再多想,他下床到浴室用冷水洗把脸冷静一下。 叮咚!门铃忽然响了。 走近门边,窥视孔里,是那个适才出现在自己「恶梦」中的女人。 手在门把上停了两秒,他打开门。 「嗨,吃过晚餐没?」她问。 晚餐?他回头一看壁钟,才讶异发现已经七点了。「还没。」 「下午忘了告诉你,今天是孟老太太生日,我们要在她家办一个小型派对。有没有兴趣参加?」 突来的邀请让他微愣。「我没准备礼物。」 「没关系,她不会介意的。」她笑了笑。「只要看到青春充满活力的鲜嫩肉体她就很高兴了。」 「……什么?」 「孟老太太以前是业余雕刻家,专门雕刻人像,还出过一本书叫《人体之美》。」讲解完毕,又是一笑。「现在她虽然因为眼力衰弱而退休了,却还是很喜欢暗中观赏肉体,尤其是年轻有弹性的肉体。」 他沉默了几秒。「我可以穿衣服去吧?」 「嗯?」她眼中透出讶色。「原来你打算裸体?」 「不,没有。」只是听她所言,一时怀疑那该不会是裸体鉴赏派对。 「那走吧,不用换衣服了,平常的休闲打扮就可以。」 然后两人结伴乘电梯下楼。 从头到尾,她的态度非常自然,自然到他忍不住希望她至少流露那么点异样。像现在这样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是什么意思?他猜不透。 抵达二十九楼,在孟老太太家门前站定,她按下门铃。 「来了来了!」老人家有活力的声音自门板后透出。「是谁啊?小孟吗?」 「对。」 门打开,出现一张和蔼可亲的老脸,在见到他时愣了一下。「哎呀!我记得你,你是那个住在楼上的热心青年!」 「您好。我叫沈宇。」 「欢迎欢迎!呵呵呵,小孟真是神通广大,居然连你也请到了!」孟老太太请他们进门,笑容可掬。 餐桌上已摆满热食,看来全是从外头餐厅买来的菜肴铺盘,其中有几道看来还有些眼熟……像是来自上次跟她一起去吃过的湘菜馆? 「我有买椒盐羊排。」她朝他一笑。「记得你喜欢这道。」 她知道?他先是惊讶,随即理所当然地感到愉快。原来她有在注意自己啊。 「陶菲菲呢?」她左右张望一圈。 「她说要回家拿蛋糕过来。」孟老太太说。 蛋糕?还未来得及疑惑,门铃响了,她上前应门。 门外的陶菲菲手上果然提了个蛋糕盒,视觉感相当不协调。 「我可没破戒,这蛋糕不是我买的。」陶菲菲声明。「是隔壁那家伙送的。」 「唔?」那更不协调了。 「干嘛啦!」那种怀疑的眼光。「上次我不小心帮了他一个忙……他欠我人情,送我也是应该的。」哼,不过她在减肥耶,什么不好送,竟送蛋糕! 孟老太太热情提议:「这样的话,请他也一起过来啊,反正菜很多吃不完,而且人多才热闹嘛!妳看小孟都带了个伴来了。」 「哦?」陶菲菲向内探头,这才见到桌边的沈宇,眼睛顿时半瞇起来。「小孟的伴?」这头衔很好很好非常好。 「妳好。」沈宇礼貌招呼。 「你好啊,上次真是不好意思。」真心话是:上次错过观察机会,这次绝不再错失掉。 「没关系。」 陶菲菲笑着绕到孟老太太身边。「孟老太太,带个伴没什么好稀奇的,如果小孟带的是男朋友,下次我也一定找一个来让您瞧瞧。」 「嗯?加油。」这是孟蕴真说的。 「加什么油啦!妳八字都还没一撇呢──」 「这位就是我的八字。」她指向沈宇。 「啥?!」陶菲菲目瞪口呆倒弹三步,嗓音不觉拔尖:「什、什么时候发生的?!」 在同样一脸惊愕的孟老太太面前,孟蕴真想了想,镇静地回答:「今天下午三点左右。」那口吻平常得像在叙述「今天下午三点左右下过一场雨」一样。 在旁的沈宇此时终于能确定下午发生的事是真的,她说的话也全是认真的。 而从她的表现,他同时恍然明白,她并不是在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而是这对她而言本来就不算「什么」,所以才表现得如此稀松平常。 这样也不错。脑中冒出这个随遇而安的闲适想法,他忍不住扬起唇,发现自从认识她之后,自己的自我调节能力确实日益增强了。 第七章 约会 他终于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虽然晚得有点离谱,不过那并非重点,重点是有了对方的电话号码,就不用担心到对方家时会白跑一趟。 不过她向来不按牌理出牌,偶尔心血来潮仍会不经通知直接造访,例如现在。 望着门口那一大束金光闪闪的花海,他一时有些失去反应。 然后,一只手从粉红色的包装纱纸后探出,对他友善地挥了挥。 「嗨,吃不吃金莎?」 听到她的声音,他这才回过神来,上前一步抱过花束。 「呼。」她转动操劳的手臂。「这堆一个人怎么吃得完。」 「谁送的?」追求者吗?虽说收下追求者的礼物拿来跟男友分享是件极其诡异的事,但当事人是她的话,他无法断定不可能。 「上次来我家闹事的那位小姐。」她入屋,顺手关上门,走到他身边,自金莎花中抽出一张制式道歉卡。「一巴掌换一束金莎,怎么想都是我吃亏。」 原来是为那件事。虽不熟悉所有细节,他倒也略知一二。 她上前伸手摘了一颗金莎,打开包装塞人口中。「你有在锻炼臂力吗?」 「没有。」他瞄眼自己的手臂。「……妳喜欢再壮一点吗?」 「不,我只是不懂你为什么要一直抱着花束。那不算轻。」她又摘了一颗金莎,打开包装,这次却是递到他唇边。「要吃吗?」 他的回答是张口吃下,然后微笑,不是为巧克力可口,而是为那份自然的亲昵。 她没察觉他的心思,径自走到沙发边半躺下;闲来无事,拿起那张道歉卡观看,这才发现角落处有一行字,写道: 请告诉孟蕴生,我们分手了。 果然要分手了。举高那张卡片端详半天,她有点意外又多少料到,不过……「还真没听过这种事要别人代理的。」 他将花束放在茶几上,没听清她的喃念。「什么?」 她直接将卡片递给他,代替解释。「唔,这么说这不但是道歉礼,还是分手礼。」 因为知道方季蕾对自己误会良多,所以可以直接排除她意欲藉此使自己主动出任说客的可能性。或者她真是伤心到连再跟他说话也不肯? 「啊,金莎里该不会有毒吧?」突发奇想。 他在她身边坐下,说道:「那就不会加最后这句了。」徒然惹人起疑。 「说的也是……其实送我哥巧克力就有明显的分手意味了,因为他很怕甜食。」这点身为女友的人不可能不知。「不过我倒很乐意收这种分手礼。」 他突然一阵长长的沉默。她又说了几句话才发觉不对。 「怎么了?」她猛地坐起身,凝目打量他。不会是毒发了吧? 「别跟我说那些。」他顿了顿,颇严肃地说:「我不会送妳分手礼的。」 她愣了几秒,才终于意会他指的是什么。「嗯……别担心,我不会勉强你的。」 那样的会错意使他啼笑皆非。「我的意思是,我不会跟妳分手的。至少不会轻易谈到。」 「……喔。」他……好认真哪。 她不知该如何形容心中的感觉,有点困惑,有点迷惘,有点……无措? 因为她是以「试试看也无妨」的平常心跟他交往的,并没想太多。只是跟他如此严谨正经的态度比起来,自己是否太漫不经心了? 漫不经心。这四个字使她微愕。那不是她之前用来形容哥哥对待感情的态度吗?原来她终究是同一个家庭的人,血液中有无法摆脱的相同因子? 她无法断言,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想让他伤心;甚至,她希望自己也能在他生气或情绪低落时,提供一份足以媲美那些栀子花的温柔。 这样的心情,到底是单纯想有所回报,抑或就是喜欢?她需要时间来探索。 在那之前,她该设法矫正自己的心态,回他同样的认真才公平。 「咳。那么以后,我不会再轻易提到那两个字。」她说。 第一次见到她正襟危坐的模样,他发觉自己有点想笑。 看来跟她交往似乎会有点辛苦,但为何他还是一点也不感到后悔? * 「Five, four, three, two, one……game set!」 电视萤幕上出现快速跑动的数字计分,又是player 1获胜。 「不玩了。」丢下遥控器的是胜方。「没意思。」 「嗯。」败者应了一声,重新进入游戏画面,玩起单打来了。 「……喂,妳倒是很自得其乐嘛。」 「也还好。」 「啊啊啊啊!真是气死我了!」减肥状态的陶菲菲比平常更易怒,没两下就尖叫起来。「难道妳看不出我在生气吗?啊啊?」 「看得出。不过最后几局都是妳赢,还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不是在气那种无聊的输赢好不好!我是在气……气妳为什么都不通知我你们成了男女朋友这种大事!我们是好朋友吧?!」 「下午才发生的事,妳晚上就知道了。」她明明觉得自己仁至义尽。 那也不是她主动告知的好不好!陶菲菲还没来得及继续发飙,门铃突然开始狂响起来。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是哪个疯子啊!」陶菲菲跳起身,充满怒气地以用力践踏地板的方式走向门口,检视过窥视孔后有点意外地呆了一下。是隔壁那家伙,他来干嘛? 打开门,来人一脸郑重地打量她,像在确定她是否无恙。 「这样按门铃会坏。」她有点粗声粗气地说。 「我在门外听到有人尖叫。」 「呃噢啊……那是电视。」她点点头。「对,电视。」 「电视?」他朝里头探头瞄了一下电视萤幕上的泡泡龙大战。 「你好啰嗦!」她双手叉腰,故作凶狠。「你到底来干嘛?」 「送妳东西。」他递上一盒手工饼干。 她又是一愣。「这次又为什么?」 「为了谢谢妳帮我找回灵感。之前碰到孟老太太,她说妳在减肥,所以我想那个蛋糕妳可能不会吃。这家店卖的是低卡饼干,妳应该可以吃。」 这个人会不会太认真了点啊?她感到奇怪又好笑。「那我就收下了,谢谢。」 「能不能了解妳想减肥的原因?」问问题的同时,他的神情忽然变得异常正经。 「你的问题很有趣,想减肥当然是因为赘肉变多了啊。」她腰围增了一吋耶。 「妳看起来很苗条。」 咦!她脸上一热。「这个……可惜我本人不这么觉得。」 他状似深思。「可是为什么要刻意减肥?平时只吃七分饱不就好了。」 「我知道啊。」顿了顿,又说:「可是做不到。」 他蓦地瞠目,像是听到什么奇闻,然后喜形于色地笑了起来。「谢谢妳,我明白了。那我先走了,再见。」说完就像赶什么似的回自己家去了。 她呆站门前,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心跳有几秒失序,因为那家伙……那家伙笑起来怎么可能还满好看的?! 「你们处得不错。」冷不防一句评语窜入耳中,她差点跳起来,回头看向不知何时已按下暂停键、正盘腿观看自己方向的孟蕴真。 「不错个头啊,我跟他可是死对头耶。」陶菲菲习惯性地想也没想就极力否认。「只是上次我不小心帮了他一个忙……」 「他欠妳人情,送妳东西也是应该的。不过我倒不知道妳有帮人找回灵感的潜力。」孟蕴真微感稀奇。 「拜托!妳知不知道『灵感』是什么啊?」陶菲菲撇嘴。「是他的那只狗啦!」 「狗?」孟蕴真扬眉。原来如此。「这名字不错。」 「是诡异好不好!」果然都是怪人,连审美观都一样。「总之……唉,我一点也不想跟他有瓜葛,真麻烦!就是因为上次我们去买乐透,我不是到旁边的便利商店买水喝吗?一出来就看到那只狗站在街旁,一副笨头笨脑的彷徨样,而且脚还受伤了,走路一拐一拐的……我是很讨厌那只臭狗没错啦,不过也不会铁石心肠到放牠自生自灭,所以才非常非常勉为其难的带牠去附近的兽医诊所治疗了一下,再把牠丢还给牠那笨得连只狗都看不住的主人。只是这样而已。」 「喔。」 「喔什么喔啊?」她是想说自己用不着跟她解释吗?陶菲菲瞪眼。「妳在想什么?」一定是些有的没的! 「在想妳什么时候要找个男友给孟老太太瞧瞧。」 赫!陶菲菲瞬间胀红脸。「妳……妳得意什么啦!我又没要食言!」 「我没有得意。」 「我说妳有就有!」开始耍恶霸。「妳可以得意的时候也只有现在了,我今早看过星座占卜,上面说我最近会遇到缘定三生的情人,妳等着瞧吧!」 「妳是说桌上那本占星杂志?」 「没错。怎么样?我可以帮妳看看妳最近的恋情会不会顺利喔。」 「那过期了。」她方才无意间瞥见的。 「啊?!」怎么可能!陶菲菲跑到桌边抄起杂志一看日期,嘴角开始抽搐。「反正、反正好运是不会过期的,日期根本不重要!」恨恨丢下杂志,转头发现孟蕴真不知何时又开始在打电玩,不禁冒火。「倒是妳,有空窝在我家打电动,为什么不去跟男友约会培养感情?初生的爱苗是很脆弱的,妳有没有用心照料啊!?」 孟蕴真动作一顿,再次按下暂停键,转身偏头瞅她。「约会?」 「不然妳以为变成男女朋友跟原本有什么不同啊!」真被她给打败! 「没仔细想过。」她仰望天花板思考五秒,得到一个结论。「妳真细心。」 然后,在一串尖锐的怒吼下,她老神在在地继续消灭泡泡大作战。 * 「我们来约会吧。」才接起电话,劈头就听到她说了这么一句,他一时只觉得惊愕,好一会儿之后愉悦的情绪才自心底慢慢、慢慢破茧而出。 他当然想过约会的事,只是没想过会是由她提出。 即使成了所谓的男女朋友,她却表现得没什么自觉,因此他只能刻意放慢步调,希望能一点一点牵引她进入状况。乍听她如此提议,感觉就像突然被学校通知自家小孩天资聪颖能跳级就读一样。 「什么时候?」他问。 「嗯……」电话另一头传来书页翻动的声音。「星期六如何?」 他也翻开自己的行事历查看,在日期上头画了个记号。「好。」过一阵子会变得比较忙,这星期还能忙里偷闲。 「那要做什么?」 他想了想,老实说也没什么概念。「妳有没有什么想看的电影?」 「没有。」有兴趣的都下片了。她也想了想。「你看不看音乐剧?」 他眼睛一亮。「看。」 「最近斓风剧团推出的那出新剧似乎还不错。你看过没?」 「还没。」那也正是他想看的。他为两人的默契一笑。 「不过现在决定可能太晚了,听说门票很抢手。」 「没关系,我……有朋友刚好认识那个制作人,我问问他能不能弄到两张票。」说的其实正是自己,只是怕她多问,不由得说了谎。 「这么巧。」她声调微讶,但不疑有他。 敲定细节收了线,那一整天,他心情超乎寻常的好。而心里那部分欺骗她后所产生的罪恶感,也随着约定的日子接近,渐渐被期待冲淡。 星期六早上十一点,他准时抵达她家。虽然音乐剧下午才开始,不过他们计画先去那附近一间风评颇佳的餐厅用午餐。 叮咚。按下门铃,半分钟过去仍无回应,他有些奇怪,微微皱眉。 叮咚。再按一次,又是半分钟过去…… 察觉不对劲,他拿出手机正准备拨打她家电话,门忽然开了。 她站在门边……应该说是挂在门上,从未见过的奄奄一息。 「妳怎么了?」他吃了一惊,赶忙上前搀扶,近看才发觉她面白如纸。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在沙发上睡着了……」语气很虚弱的解释。 「我送妳去医院。」他果断地举步要扶她走向电梯。「还是要叫救护车?」持手机的那只手随时准备拨号。 「吃止痛药就可以……我昨晚被小红突袭……早了两天……」没能解释更多,就因下腹部猛然加剧的抽痛而被迫中断。 「小红?」那是什么? 「就是……月经……」 他恍然大悟,扶她到沙发上躺下,忧急又难以体会。「怎么会这么痛?」 「大概是我大姨妈太常来……我大姨丈不太高兴吧……」 他没细听她断断续续的低喃,只是四处张望搜寻。「止痛药在哪?」 「热水壶旁边……」 他匆匆到厨房,替她准备好止痛药和一杯温开水,回到客厅时见她包在原本散落沙发上的棉被里头,从脖子到脚密密实实。 她自棉被中努力探出一只手来接过水杯服药。 然后,两人间出现一阵短暂的沉默。 感觉稍好之后,她说:「让我休息一下就好了,三点开始还来得及。」 「不行。」他干脆地驳回。「今天不去了,在家休息。」 「……嗯。」她也明白自己的状况不适合,只是……为什么会失望呢?是不甘于放弃难得的门票,还是介意第一次的约会就此告吹? 无论是哪一个,她都没想过自己原来这么期待。 「妳家有没有红豆?我来煮红豆汤。」多亏报章杂志有时刊登的相关知识,他对经痛不是全无概念。 「在放调味料的柜子里。」话说完,她把头靠在抱枕上,闭目小憩。 昨晚痛得没睡好,所以她最后迷迷糊糊睡着了,恍惚中似乎听到开门声,是他离开了吧?蓦地感到有些莫名的冷,她蹙眉无意识地拉紧棉被缩缩身子。 哔、哔、哔、哔、哔……不知睡了多久,刺耳的声响入耳,她蒙眬睁眼,思绪空白了两秒才认出那是输入电子锁密码的声音。 喀。门开了。 他手提几个袋子入屋,关上门走向她。「妳醒了?感觉怎么样?」 「你怎么知道我电子锁的密码?」 「妳跟我说过。」 她狐疑地回想片刻。「有吗?」 「妳说是用妳台灯上那只河童制造标签上写的产品编号。屁股上的。」 唔,似乎是有这件事。「我以为你回家了。」 「今天不是要约会?」他弯腰将塑胶袋放在茶几上。「我租了几支DVD。《歌剧魅影》妳看过没?」 她愣了下。「没。」 「等一下,我先把红豆汤加糖再来放DVD。」他转身走入厨房。 她望着他颀长的背影。 以为他回家了,但没有;以为约会告吹了,也没有。 都没有。唯一有的是心深处那股陌生奇异的感觉,彷若刚点燃引线的烟火,再过不久就会有灿烂缤纷的美景破闸而出,挡也挡不了。 不知为何,心情变得奇佳,她爬下沙发,踩上拖鞋也步入厨房。 他正拿着糖罐里的小匙,对准电锅里的红豆汤加了一匙、两匙……停止。 「不用帮我省糖。」 他回望她。「总共加了八匙。」 她摇摇头表示不对,迈步走到他身边,伸手接过糖罐,接着──唰一声,直接将糖罐往红豆汤中倾倒。 几乎半罐细白的砂糖就这样在眼前缓缓没入汤中。 他目瞪口呆,怀疑那到底是红豆汤还是糖水! 只见她拿汤勺搅拌一下红豆汤,舀了一口喝下。 「……好喝?」 「好甜。」 「当然。」他并不意外。 「但是这样才有效。我称之为另类麻沸汤。」 受教了。「妳先回沙发上休息免得复发。我帮妳盛一碗汤过去。」 她依言回到客厅,却没到沙发上躺,而是准备放映他租来的片子,好等他回来时一起观赏。 那是他们交往以来第一次约会,地点在她家。他们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看了两支影片;她喝了一大碗甜到发晕的红豆汤,又吃了一大包热腾腾的咸爆米花。 心满意足。 * 后来她才知道,他把那天的音乐剧门票送给对门的陶菲菲了。 因为有两张门票的关系,据说陶菲菲为了避免浪费,勉为其难地邀请隔壁正好在家的高先生一起去。 「音乐剧结束之后,我们顺路去夜市吃卤味……不过我只吃了块豆干喔。」 一日游的叙述到此终止,之后陶菲菲陡然红了脸,似有什么难以启齿。 她没有多问,只隐隐有种感觉,陶菲菲言谈中虽然好像还是跟高先生水火不容,却已没有之前简直不共戴天似的夸张怨恨。 而,过没几天,她和沈宇不约而同忙碌起来。她接了几个广告配音的案子,他则受邀为一部电视剧编写配乐,另一方面又在为筹备许久的个人专辑做最后收尾。 为了抓准整出戏的节奏,他到现场观看拍摄实况,跟导演讨论剧情大纲以及所要表达的意境,几经揣摩后,试写了好几个版本的乐曲旋律给导演过目,前前后后历经好一番修订审核才终于敲定曲风定向,正式开始创作。 直到终于能偷得些许空闲,已是那次约会近一个月之后的事了。这段期间,他们虽未疏于联络,却没再约过会,顶多是偶尔到其中一方家中一起用餐。 身为邻居固然方便,然而相见极易又会让人几乎忽略情人间该有的热恋感,尤其当对象是她,他不免担心两人的关系会在不知不觉间退回原地。 虽然他们之间似乎也还谈不上「热恋」。 这天傍晚,当她打电话来问自己晚餐有没有安排时,他突然兴起一股冲动,脱口问道:「妳这星期六有没有空?」 「没有。要去牙医诊所做例行检查。」 他停顿几秒。「那,星期天呢?」 「也有计画。你有什么事?」 他思索着该怎么开口。「……我是想,或许我们可以再来约个会。」 「听来不错。」她安静片刻,像在思考什么。「不如这样。约星期天,地点我来安排。我有个一举两得的方法。」 他理所当然欣然应允。 于是,约定的当天,她带他来到大卖场。 因为她计画好星期天要来此采购,顺便就将约会地点也定在此处。 的确是一举两得没错。虽然一般人大概怎么也不会选在这种地方约会。 他推着购物车等待在旁的她挑选卫生纸。 顶上的广播器不放过任何机会地灌输广告给所有客人:「……给予您最温柔舒适的感觉,最惬意无拘的生活,现在买四包装特价一六九,把握机会行动要快喔!」 切换下一个广告时,她忽然停下动作,转头问他:「你有听到吗?刚刚的广告。」 他微感奇怪地回答:「有。」不十分明白她发问的用意。 「你觉得听了那个广告,会不会有想买的欲望?」语气像在民意调查。 「……不知道。」 「什么意思?」 「那是生理用品的广告。」 「喔。」她像是这才想起,了解地点点头,回身继续挑选卫生纸,最后捞了一包抛入购物车中。「那个广告是我配音的。我有个朋友在这里工作,就是负责广告部分,那天出了点状况,我正好在场,就临时被她请去帮忙。」酬劳是几张礼券。 他很惊讶,因为:「那不像妳的声音。」 「一个称职的配音员要能随场合需要转换声线。他们的要求是亲切热情活泼,特价部分要格外强调,给人一种闪亮亮活跳跳的鲜明感。」 「唔。」真抽象。 「我猜想,最容易也最困难配音的,应该是激情片的床戏吧。」 「……」 「容易在于台词很少,困难在于要怎么用声音表现那种微妙的神韵──」 「可不可以停止这个话题?」他终于开口。 她彷佛会意。「说的也是。这的确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下讨论。」 他沉默,没告诉她那并非全部的原因,而是……跟自己心仪的女人谈及这种话题,对他而言太超过了。事实上,跟她在一起时,他越来越常压抑想有亲昵举动的念头,但知道她尚在摸索适应的阶段,因此不愿躁进。 在既定流程付诸实现之前,他必须杜绝所有可能导致自己想入非非的机会。 「你不高兴吗?」结完帐回到车上,她的问句捉回他分散的注意力。 「没有。」 「因为你一直没说话。」她将钥匙插入锁孔,发动引擎。「别失望,经济组的洋芋片很快会补货,下星期再来还有特价。」 他觉得有点好笑,不过也没多解释自己恍神的真正原因。 「就这样回去吗?」她单手靠在方向盘上,回头望他。「好像有点意犹未尽呢。」 他露出笑意。「有同感。」 她偏头瞅他,仔细想了想。「啊,我想到一个好地方。」 虽然她平时总习惯一人前往那里,但对象若是他,她不介意同行。 或者该说是,她想要与他同行。 「喝──哈!喝、喝!」 士气高昂的呼喊在空气中夹杂回荡,室内冷气开放,却充斥着一片热血气氛。 「哎呀,小孟,是什么风把妳给吹来的?」一走进道馆,一名长相粗犷的高壮中年男子笑容满面地热情迎上。 「我是开车来的。」 男子哈哈大笑。「我知道我知道!妳可是我门下的得意弟子,虽然外表假性柔弱,其实绝非弱不禁风……咦!这位是?」 「这是沈宇。我男朋友。」 沈宇确定自己在他眼中看到剧烈的惊讶,当他的目光转向自己,里头的情绪已变成好奇而锐利的打量。 「沈宇,这位是教我跆拳道的师父,许老师。」 「幸会。」沈宇有礼地说。 许老师重新挂上笑脸。「幸会幸会。」转向她说:「怎么样?今天也来示范几手,替我教教这些小萝卜头吧,正好我有客人在。」 「好。」她朝沈宇颔首示意他等会儿,转身走向更衣间放置随身杂物。 许老师回头对沈宇笑道:「那么年轻人,我们来聊聊吧。」牵引沈宇在旁边的小凳上坐下,问道:「你是大孟旗下的艺人?」 沈宇愣了下,进而推想小孟既是妹妹,那大孟自是哥哥了。 「不,我跟她是邻居。」 「喔。」许老师讶异地又看他几眼。「因为你长得很好看,所以我以为……」 「谢谢。」那该归类为称赞吧? 「说的也是。大孟那小子几乎从不把旗下艺人介绍给小孟认识的。对了,他知道你们在交往吗?」 他停顿几秒。「我不知道。」 这才想起,她的确完全没说过她家人对他们交往一事的看法。 他有跟自家父母报告自己交了女友,父母很热切地要他有空带她回老家瞧瞧,但他认为时机未到,因此只跟她轻描淡写提过几句。而她家人是否全然不知此事?是她觉得没必要告诉他们,还是没必要将所得到的反应告诉自己? 「你可别胡思乱想哪。」察觉他的突然沉默,许老师拍拍他的肩膀,微笑道:「我可以说是看着小孟长大的,对待她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以前我曾跟她说过,有朝一日她要交了男朋友,一定要带来给我瞧瞧。既然你现在人在这里,不就代表她对你是认真的?」 沈宇为这番话流露出淡淡笑意。 是啊,她带自己来此的目的不就是要将他介绍给她重要的人认识?他何必多想。看来以往自认还算冷静的处世态度一旦碰到感情也难免大打折扣。 「跟小孟交往不容易,给你个忠告。」许老师凑近他,语重心长地说:「凡事不要顾虑太多,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只要别太超过就行了。」 沈宇正色听着,还没来得及作出回应,耳边传来一声叫唤: 「许老师!」一名打扮帅气的年轻男子朝他们走来,挥手招呼。 「你回来啦。」沈老师起身,待男人来到面前,为沈宇介绍:「这位是詹先生,是大孟介绍来的朋友,你可以叫他小詹。他带的一位男歌手要拍一首什么歌的MV,来这里取材。」他以前虽也拍过些宣传短片,却对什么MV的却没概念。 「那首歌叫『牛皮糖爱人』,是新出道的歌手,叫做阿卢,走的是搞怪可爱的路线,请多支持。」立刻把握机会开始宣传。 许老师皱了下脸。「什么『牛皮糖爱人』啊?现在的歌名真是越来越怪。」 「当然是配合歌词取的,我唱一段给你听你就明白了。」小詹轻哼起来:「就算妳打我骂我甚至拿榴槤砸我,我依旧不改爱妳的痴心,哦……哦……」 在旁的沈宇没有置评,许老师倒是很干脆地说出内心想法:「这种歌会受欢迎吗?这种死缠烂打的求爱方式……而且,我是不懂你们年轻人,不过现在的女生居然还会拿榴槤砸人?」 「这可不是杜撰的,我有一次差点被一个美女用榴槤毁容,填词的那个人是听了我的遭遇才灵感大发……啧,不说这个。许师父,您还没给我介绍这位先生是谁。」面相不错可挖角,走酷冷美型路线?不,寡言深情看来比较适合…… 「这位是沈先生,是小孟的男友,跟她一起来的。」 「……小孟?」 「就是大孟的妹妹。你见过吗?」 那一瞬间,沈宇发现小詹似乎抖了一下。是错觉? 「您是指……孟蕴真孟小姐吗?」 「原来你知道啊。」许老师环绕道场一遭。「喏,她就在角落那边指导小朋友,我去叫她过来──」 「不用不用不用!」小詹脸色微变,这次绝非错觉。「我跟她不熟!」 此时,远处的孟蕴真倏然回过身来,朝他们的方向喊了声:「许老师!」 「来了!」许老师对她挥挥手,又转向他们一点头。「失陪一下,我去看看有什么问题,马上回来。」举步离开。 沈宇回过身,察觉小詹正以颇诡异的姿势缩在自己身后,不禁奇怪。 过了一会儿,像是确认自己安全了,他才慢慢探出头来,有点尴尬地说:「你……真的是她男友?」 「对。」 「你对她……是认真的?」 那问题让沈宇不悦,口气微冷:「我不是感情骗子。」 「呃,抱歉,我没有诬蔑你的意思。」他端详沈宇的脸,忍不住暗自叹息。这要破了相可是地球的莫大损失啊……「给你个忠告,记住113这个号码。」 「那是什么?」 「家暴专线。」 * 傍晚时分,他们开车回家。回程路上,他没说什么话,心思被各种念头盘据。 红灯停下时,她顺手按下收音机开关,转到一个音乐电台。 「……刚刚的曲子来自禹乐乐的最新专辑《昙》,这张专辑要到下星期才正式推出,各位听众朋友试听一曲以后感觉如何呢?期待这张专辑的朋友想必不少,而对禹乐乐这名字感到陌生的朋友,是不是觉得那清静灵秀的曲风有点似曾相识?呵呵,那是因为禹大师的作品涵盖广泛,很多人可能都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欣赏过他的音乐……」 源源不绝的介绍听在耳中,令他开始有些坐立难安,莫名想说些什么,以免她提及跟广播内容相关的话题……因为他还没准备好如何应付。 「妳觉得榴槤能不能当凶器?」最后冒出的竟是这个问句。 「能。」她注视前方车阵,话接得很快。「我以前曾用来恐吓过一个没礼貌的客人,就是我哥为了一雪前耻特地自备带来我家的牌搭子。」 原来是那天的事,所以那位詹先生是……他一连串的恍然大悟,暗想那位詹先生说话确实有些惹人讨厌。 「妳哥最近有来找妳吗?」 「有。不过我还不想见他。」也就是说他吃了很多次闭门羹。 沈宇转头望向窗外,不知该感到同情、活该还是……不安。 或许从一开始就刻意隐瞒身分的自己才是这段交往里最不真诚的人,但他不愿在起跑点就被判出局。其实原本打算慢慢揭露自己的职业,希望她点滴接受后再表明心意,只是那天因为一个还称不上情敌的男人而乱了分寸,一时冲动就演变成如今的局面,虽也不是不好,收尾却变得难以下手。 如果她发现了实情,会不会也像对待她哥哥一样拒绝跟他往来? 「到了。」她的话打断思绪,他才醒觉自己刚才居然想到发呆。 「你昨晚没睡好?」下车时,她问了一句,显然是看出他的恍惚。 「还好。」给了个模糊的答案算是借口。 她打开后车厢卸货,他上前先提走重物。 两人并肩走向电梯,胸臆间一股闷闷的感觉令他不发一语,回望她的侧脸,突然有股强烈的欲望想跟她更亲近些,想──牵她的手。 「凡事不要顾虑太多,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只要别太超过就行了。」 今日得到的长辈忠告在脑海响起,促使他第一次决定斩断一切杂念随心所欲,于是他朝她伸出手…… 好沉重。垂眸一看,才蓦地想起自己手上提满东西,而她亦然。 怎么会在这种时机想要牵手?他为自己的行为默然。 到了电梯门前,她伸指按下向上的钮,忽然说:「听说熏衣草茶有安眠效果,我家刚好有,晚上我泡一壶到楼上给你吧。」 「好。」回答的同时,愉快的情绪瞬间一拥而上,牵引他的嘴角上扬。 而牵不牵手,则已非他心之所系。 * 「能不能满足我的好奇心,告诉我一下,你们现在进展到哪个阶段了?」 晚上,陶菲菲表面上邀她到家里打电动,没过多久就泄露了本意。 「我们在交往。」 「这个我知道。」陶菲菲翻着白眼塞了口生菜,唉,没配沙拉酱吃起来活像嚼草。「我是指例如牵手、亲亲或是……什么的啦……呵呵呵……」 她想了想。「那就没有。」 陶菲菲抓生菜的手像被急冻,僵在半空中。「我刚才没听清楚,妳是说……」 「没有。」 「没有……」陶菲菲喃喃重复一次,沉默片刻,然后放下生菜,抽了张面纸在眼角轻擦好几下。 「妳眼睛怎么了?」 「没事。只是在为他落泪。」 「为什么?」 「因为大小姐妳实在太没有谈恋爱的自觉了!」居然还给她一脸不解!陶菲菲决定对她晓以大义,免得有可怜人继续受苦。「先不算你们之前认识的时间好了,你们也交往一个多月了吧?居然连牵牵小手都没有……这算什么跟什么!」 「男朋友跟女朋友。」 「才、不、算!」陶菲菲瞪她。「妳到底喜不喜欢他?」 「喜欢。」不然怎会跟他交往至今?一个多月虽不算长久,但已够她渐渐厘清对他的感受,只是这份喜欢到底到什么程度却还是朵雾中花。 「既然妳喜欢他,就该主动有所表示啊!他一定是太体贴太顾虑妳了,难得有这种好男人,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委屈了人家──」话声未了,门铃突响。 跳下椅子前去开门,并不很意外地,见到那位住隔壁的先生出现眼前。 她睨他。「什么事?」 他递上一张门票。「我想请妳看相声,时间是下星期六。」 「咦!」她讶异接过,低头看上面的印刷。「悟森工坊?这是……你的工坊?」如果没记错,他的名字就叫高悟森。 「对。」 再一细看,她眼珠几乎要掉出来。「你、你写的剧本?」 「对。」 「你会写相声?!」冷面老爷爷跳艳舞都比这富有协调感! 「对。」还是一派风平浪静。 所以他是特地来请她去观看他的作品。「这个……咳嗯,好,我有空会去看看。」 「谢谢。」听到里头的电玩配乐,他朝屋里微微探头。「孟小姐在?」 「在。怎样?」 「请帮我把这两张票交给她和她男友,谢谢他们上次送的音乐剧门票。」 原来你不是只约我一个?她愣愣接过门票,差点爆出这个问句。「……我知道了。」怪哉,她干嘛失望啊?她又不想跟这家伙单独约会…… 第八章 男朋友跟女朋友 道别后关上门,她回到屋里,将两张门票交给孟蕴真。 「隔壁那家伙请妳跟沈宇去看相声剧场……居然是他自己写的剧本耶!我看八成是怕没人去,所以才到处送票充门面,哼。」她也不晓得自己说话干嘛这么难听,只是……啊!反正她讨厌那家伙,对,讨厌! 孟蕴真按下暂停键,拿起门票端详片刻。「他没送妳?」 「有啊。问这干嘛?」莫非嫌两张票不够? 「妳身上有股很强的气。」孟蕴真偏头思考,像在设法定义。「嗯,怨气。」 什么?!「才没有!哪里有!少瞎扯了。」她胡乱翻开桌上的杂志,却连自己想掩饰什么都不知道……神经啊!「咳,那些都不重要,听我说,我帮妳看了下妳的本周星座运势,这边写着:大胆进取才是维持你们关系的良方。」 至于她自己的嘛……放下无谓的矜持,意外的惊喜就会来敲门。什么意思?狐疑地打量那行字,蓦地忆起方才意外的访客。 意外的惊喜难道会是指他?怎么可能!她甩甩头,要自己别乱发狂想。 因为她才没有什么无谓的矜持啊……的…… * 事实证明陶菲菲的推论错误。 演出当天,高朋满座,将中小型的会场挤得水泄不通。 相声剧名是《杨桃想窈窕》,背景设定在一个守旧乡村里,其中一位名叫杨桃的女子为了瘦身而引发了一连串离奇趣事。 剧终之后,所有人皆带着欢笑离场,只有陶菲菲一人似乎笑不太出来。 「抱歉,你们先回去吧,我有事要找那家伙。」对他们抛下这句话之后,她大踏步奔向后台。 于是最后孟蕴真和沈宇一起搭捷运先行回家。 从捷运出口出来,步行到大楼还有一段路程,两人并肩而行。 今夜月色明亮,午后下过一场小雨,晚间的空气难得不闷热而是微凉。 「你觉得我们怎么样?」她突然问。 「什么意思?」他不明白。 「我们像不像男女朋友?」 「……」不是无言以对,而是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你嫌不够浪漫,我可以配合。」她状似思考。「不过可能要由你来企画,我的浪漫跟一般人似乎不太一样。」 「怎么说?」 「我大学时,有个女同学家里阳台上种了很多盆栽,有些空盆因为下雨积水,蚊虫滋长,让她不堪其扰。有个喜欢她的男同学有一天到她家拜访,送了她一盆猪笼草。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唔……兼具创意与实用性。」他含蓄地说。 「其实那是我提议的。因为他的女性朋友里只有我跟他比较熟,所以他请我充当军师。我认为那算是浪漫,不过后来那位女同学嫁给一个送她九十九朵玫瑰的人。」她回眸看他。「就是这样。」 那正色的模样使他有点想笑。「我不需要浪漫。」 「那你需要什么?」她停顿一下。「我不希望委屈你。」 眼见对话越来越诡异,这次他真的笑了出来。「我不觉得委屈。」 「嗯……」她很认真地像在思索什么。「我没有身在福中不知福吧?」 含笑的眼眸染上温柔。「妳觉得跟我在一起是福吗?」 「当然。你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似乎不只这样,但剩下的难以言喻。 他没言语,只是在心里轻叹一口气。那不是个坏答案,却不是他真正想要的。 两人继续前行,却忽地都不说话了,各怀心思。 距离大厦还有一小段路时,她突然蹦出一句:「你有没有想过要亲我?」 啊?他猛然停步,差点立足不稳。 她也站在原地,望着他,像在等待答案。 无语片刻,最后他莫名的笑了,叹息着说:「这是妳说过最难接的一句话。」 「那你要接吗?」 「……可以吗?」 「你是在问可不可以接话还是可不可以接吻?」 「可不可以停止这个话题?」他无力招架。 「可以。」她伸出三根手指。「这是三个问题的答案。」 他愣在原地,不确定自己听到了什么。 朦胧的月光洒在她脸上,彷佛铺了一层光晕,将她的轮廓映照得柔和,眉毛、眼睛、鼻子……以及嘴唇,在神游的意识回到脑袋之前,他的身体已先一步行动。 他轻轻伸出手放在她的颈背处,然后,轻轻低下头──吻了她。 连施加在唇上的力道都是轻柔的。 只是一个很浅的吻,待她感觉到就已结束。 但就只那一剎那,已足够她感受由他唇上传来的珍惜。 第一次这么确切明白,这个男人很珍惜自己,也很珍惜他们的关系。 在开口授权他的亲吻之前,她没有多想,只是认为既然身为情侣,亲吻该是再寻常不过的事,而对象是他的话她并不排斥;直到她当真接受了,才发现自己喜欢他的吻。 她不记得自己曾做过什么能得他如此相待,只知道她很高兴当初答应了他交往的要求。 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在心湖荡开一个漩涡,由浅至深。 在她终于醒觉那就是喜欢的同时,陡然间,一个震天响的嗓门划破静夜: 「你这个畜生──」 回过头,他们看见一只哥吉拉冲了过来。 * 桌边围坐着三个男人,女主人在厨房里泡茶。 最先开口的男人口气比下冰雹的天空还阴冷。「没什么关系?邻居?牌友?啊?有种再说一遍给我听啊!」 「之前的确是那样没错。」沈宇平静地回答。 「又是谁允许你们现在这样的!」醋砵大的拳头很招摇。 「孟蕴生,拜托你别这么小题大作好不好?」原本旁观的小詹忍不住插嘴。 他适才碰到孟蕴生时不过随口提了下自己在道场碰到他妹跟其男友,就见孟蕴生脸色大变,立刻气势汹汹地拖着无辜的自己前来一探究竟。最惨的是,好死不死居然在对街马路看到他们的亲密举止,孟蕴生气得发疯闯红灯,冲着别人就骂畜生,真是……丢人! 「你懂个屁啊!又不是你妹被人染指!」孟蕴生回头恶狠狠地说。 「哪有这么严重。」这家伙只要扯到自己妹妹就双重标准。「你摧残过多少娇花,人家哥哥要一一来找你算帐,你的耳茧只怕会厚到失聪。而且人家不过是亲个小嘴,那对你来说根本和呼吸一样微不足道……」 「闭嘴!你这棵墙头烂草,到底帮哪边的?!」 小詹这才不得已收口。唉,他虽不是什么善人,也不想间接坏人姻缘损己阴德,但眼前的情况还是先明哲保身好了。 沈宇再度开口:「我对令妹是认真的。」台词虽老套,语气却很真诚。 孟蕴生瞇眼打量他好一会儿,最后幽幽叹了口气,露出非常无奈的笑容。「既然你们彼此真心喜欢,没办法,我这个做哥哥的只好衷心祝福你们──你以为我会这样说吗?啊?作、梦!」 啊啊啊,真是越想越怒!犹记得长牙时期的她把自己珍藏的金刚模型咬得遍体鳞伤;然后学说话时因为模仿父亲的喊法,第一次开口叫他竟是喊「乖儿子」,他们一家人花了一番力气才纠正过来……当初那小小软软香香的婴儿,他那有点小怪但可爱纯真善良体贴的妹妹啊,岂能被这区区的「楼上邻居」霸占! 「别吹嘘什么多认真,你根本不了解她!例如、例如──你知道她的血型吗?啊?如果有什么意外,她需要输血怎么办!?」 「喂喂喂……」小詹脸绿了,确定他已语无伦次。 「哦……」血型?沈宇倒很认真地在记忆中搜索起来。 「就是O型。哥,你别无聊了。」孟蕴真端茶走出厨房,结束这场闹剧。 「我无聊?我哪里无聊了?!」孟蕴生才没心情喝茶。「如果妳真的喜欢这家伙,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你交女友或换女友也没通知我。」 「嘶……」好痛!一针见血。「这个……那是因为我还没确定会不会跟对方长久交往啊!所以妳也是这样?」挑拨离间的同时,坏心地观察沈宇的表情,眼见他虽面无波动,嘴唇却几不可察地抿了下,心中顿时大为得意。哼哼哈哈嘿嘿…… 「我是纯粹觉得没有告诉你的必要。」 啊?「为什么?」 「如果你一定要听实话,那是因为你会很烦。就像现在这样。」 「嘶……嘶……」抽气难止。 她在沈宇身边坐下,举起茶杯轻啜一口,口齿清晰地平稳陈述:「哥,我刚刚去观赏了相声剧场回来,心情本来很好,可是现在却被你搞坏了。」 孟蕴生瞪大眼站起身来,双手呈捧心状,戏剧化地咚咚咚连退三步,黯然无比地在心中唱起那首歌:「心伤心,痛不痛……」妈的个废话,痛死了! 「小妹,妳还在为季蕾的事生气吗?」不然何苦如此伤害为兄啊…… 「对。本来我是不打算这么快就原谅你的,不过今天情况特殊,所以我决定先跟你言归于好。」她也站起身来,将手轻放在沈宇肩膀上。「然后,现在我要郑重介绍给你认识:这是我男朋友,沈宇。」 啪!如同惊堂木一拍,事成定局。 孟蕴生像只斗败的公鸡慢吞吞回到桌边,低头以额抵桌面,有气无力地说:「抱歉啊……没带见面礼给你……」 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变成的,妹妹对他而言比女人重要十倍,所以他曾誓言要是有哪个男人胆敢碰妹妹一根寒毛,他定要打断对方十根肋骨作赔。 可现在他唯一想做的事却是──自爆。 第九章 东窗事发 独脚闹剧落幕,隔天太阳出来,一切没有什么不同,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星期日。 一大早,孟蕴真遇见要到公园散步的孟老太太,说自己昨天买了很多水饺,邀她晚上到家里一起吃饭,可以呼朋引伴增加热闹。 所以她现在正在按对家的门铃。 「来了……」不同以往,门内传来有气没力的声音伴随跌跌撞撞的脚步声。 然后,门被打开,门内向来注重仪容的陶菲菲首次以邋遢的模样亮相。 皱巴巴的衣服、凌乱的头发,脸上的妆也花了。 孟蕴真上下打量一番。「新造型?」 「个头啦……噢!」陶菲菲按住脑袋,痛苦地皱脸。「天哪,头痛死了……别害我那么大声好不好……」转身走入屋内,奄奄一息地飘到沙发边躺下。 孟蕴真关门入内,走近她身边,问道:「昨晚相声剧结束后妳去哪了?」 「去喝酒啊,不然现在怎会受宿醉折磨……噢……」陶菲菲抱头又呻吟好几声。「干嘛说得好像妳不知道似的……不是妳送我回来的……」 「我没有。」 「什么没有啊……」彷佛影片停格,陶菲菲蓦地僵住,瞪大那双血丝遍布的眼睛慢慢转头看她。「妳说妳没有送我回来?」 「对。」 「……啊!啊!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她将头用力埋入抱枕内,爆出一连串尖叫,虽有抱枕隔音,还是很惊人。 孟蕴真果断地又塞一个抱枕到她脸边。「再来一个。」 陶菲菲猛地坐直身,眼神空洞地盯着前方,喃喃道:「我失恋了。」 孟蕴真目光奇怪地看着她。「妳还没睡醒?」 「我也希望自己在说梦话。」陶菲菲垂头丧气。「喂,能不能帮我个忙?跟我说一句:说来听听。」 「嗯。说来听听。」 「好吧,那我就说了。」陶菲菲趴在抱枕上,制造一个很低潮的姿势。「我……我……我……我……我发现……我好像有点喜欢隔壁那家伙。」 孟蕴真花了三秒消化她的话。「什么时候发生的?」 「就是那天……我们去看音乐剧,然后顺路去夜市吃卤味……」 「而妳只吃了块豆干。」 「那不是重点!」陶菲菲横她一眼,怪她打断。「那天出门之前,我怕肚子会饿,所以吃了点番薯,因为我听说番薯能清肠胃嘛,所以就用番薯减肥法,每天三餐只吃番薯……结果……结果我们在摊边吃卤味时,我不小心……那个……啊,就是放了一个屁啦,而且还是个响屁……」说着,难为情地烧红了脸。 孟蕴真点点头,很快接受了这样的剧情发展。「然后?」 「然后当大家都在看的时候,他开口说了句对不起。」陶菲菲闷闷地说。 「喔。」孟蕴真顿了顿。「所以妳由此得知他就是妳那缘定三生的情人。」 「也不完全是这样……而且、而且这样不是很奇怪?因为一个……屁而认定这种事情。」连她都认为很没说服力,所以一直不愿承认对他产生好感。 「不如换个角度想。那不是个普通的屁,而是个缘定三生的屁。」 「拜托妳别说了!妳越说我越觉得丢脸……反正一切都只是我自作多情,因为他前阵子……啊,反正就是,他对我还算满不错的,所以……但是看了他写的相声我就全明白了,他来找我只是……只是为了找写作资料,因为我正好在减肥……」她颓丧地摀住脸。 「所以妳后来是去找他分红的?」 「才不是好不好!」陶菲菲终于发觉自己找错诉苦人选。「我去是想跟他问个明白……结果……到他面前才发现我根本无话可问。」一厢情愿怎么问?悲情啊!「我越想越不爽,后来干脆厚着脸皮去参加他们的庆功宴,喝他个痛快……」 突然一声「叮咚」打断她的话。 「门铃响了。」孟蕴真说。 「我知道。」陶菲菲像摊烂泥不肯起来。「我头痛,帮我开个门。」 孟蕴真起身走向玄关,接着陶菲菲似乎听到细碎交谈,但昏昏沉沉没注意。 「好点没?我送解酒药来给妳。」 「啊!」陶菲菲猛地跳起,目瞪口呆地面对来人。「你怎么进来的?!」 「孟小姐帮我开的门。」 「喔……」她沉默几秒,摸摸头发,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狼狈的脸。「那个……昨晚谢谢你送我回来。我没做什么失礼的事吧?」 「妳只是说了很多话。」 「啊?!」惨!她脸色一白。「我、我说了什么?」 高悟森低头回想。「妳说:『都是你害我要借酒浇愁。』还有『你要负责送我回去,听到没有?』」 她感到冷汗涔涔而下,干笑连连。「抱歉,我酒品很差……」 「后来我送妳回家后,妳说:『你觉得我当你女朋友好不好?』」他忽然抬起头,直视她青红交错的震惊表情。「我说好。」 轰隆!霹雳星球爆炸了。 * 除了陶菲菲,孟蕴真理所当然也邀了沈宇参加孟老太太的晚宴。 「五点时我会先去孟老太太家准备下水饺,你要不要来帮忙?」她问。 他自然说好。 下午四点四十五分,他刚从浴室走出来,门铃响了。 门外,她见他颈围毛巾头发微湿,因而微愣一下。「不用焚香沐浴这么慎重。」 「我知道。只是我刚刚去游泳。」 「喔。」 「等我一下。」他胡乱以毛巾抹了头发几把,然后将毛巾随手挂在椅背上。「好了。走吧。」 「你不吹头发吗?」 他迟疑一下,说道:「没关系。」 「不行,偷懒容易得头风。」她眼尖地注意到桌上已插电的吹风机。「你本来打算吹的吧?时间还来得及。」 「嗯。」他走到桌边坐下,以身体挡住桌面,伸手抄起一旁的耳塞握在掌中。 身为音乐创作人,听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平日就得有保养耳朵的好习惯,例如听音乐时尽量少用耳机、音响不能开太大声、不能久听、换唱片前得先将音量调小、吹发时要戴耳塞以免频率尖锐的吹风机伤耳……诸如此类。 这些习惯看在一般人眼里难免奇怪,而更使他顾虑的是她亲人既为同行,想必她也明白吹头发戴耳塞的用意,注意到自己如此行径不可能不起疑窦。 按开吹风机,他设法自然地吹发,然而手中握有两只耳塞却令他的动作无可避免地略显笨拙。 她在旁观看一会儿,干脆上前说:「我帮你吹好了。」 「好。」他暗自松了口气,将吹风机递给身后的她。 头顶传来她手指的轻柔力道,他舒服地闭上了眼,吹风机的尖锐声音伤耳与否则已非他所关切。想就这么沉醉其中,握在手中的硬物却提醒了自己的不坦诚。 纸终究包不住火,其实他所隐瞒的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应当找个适当时机跟她解释,毕竟两人交往已有一段时间,她……该能理解自己对这段交往所抱持的绝非可有可无的心态吧? 他沉浸在思绪当中,思量着是否该在此时全盘托出,没发现吹风机已停。 「你在想什么吗?」察觉他背脊有些僵直,她微感奇怪地问。 他直觉回道:「没什么。」随即扼腕自己因口快而错失机会。 「如果你在想昨晚的事,那是我哥反应过度,你不用放在心上。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了。」 他一愣,没想到会听到她这么说。那么轻松自在的语气,彷佛在叙述一件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而对于这样的她,他的愉悦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如此情境下,语言变成无法胜任的表达工具,因此他轻揽她的肩,低下头,第二次在她唇上印下一个吻…… 那是自己无法流利表达的喜欢。 * 厨房中,沈宇负责下水饺,孟蕴真负责盛盘。 孟老太太在桌面摆好碗筷,走入厨房,笑咪咪地观看。「你们两个真是帮了我大忙……啊,等等,这盒水饺不要下!」 沈宇及时停下手上动作,回头看她。 「不好意思,看我这老糊涂,差点忘了留一盒下来。」孟老太太接过那盒水饺,用橡皮筋束好放回冰箱内。「这盒是买给我老伴的,他忌日快到了。虽然上次他托梦告诉我的乐透号码没中,不过他给我的最后两码是45跟9,听起来不是很像『水饺』?他生前最喜欢吃水饺,说不定就是要透过这方式通知我,呵呵……」 叮咚!门铃忽响。 孟老太太眼睛一亮,笑道:「一定是菲菲来了,我去开门。」兴匆匆地离开厨房走向大门,打开门,来者果然是陶菲菲没错,但她身侧却还有另一位意外访客。 孟老太太不禁讶异。「高先生,你也来了?」 「咦!」陶菲菲微愕。「您……认识他啊?」 「当然,他就住我对面嘛,我在电梯里碰过他好几次呢。」孟老太太微笑。「不过你们两个……原来是朋友?」管理员对他们两户的抱怨她也略有耳闻。 「这个……」她支支吾吾。 「我是她男朋友。」高悟森面色平常地说。 这答案让孟老太太惊愕地瞠大眼,转头看向陶菲菲,只见她正用力瞪着那位自称是她男友的人,却未出言反驳,胀红的脸色似恼怒又似娇羞。 孟老太太忍不住大笑。「原来如此!菲菲妳果然守信,真找了个男朋友给我瞧瞧。很好很好,今天可热闹了,进来吧,要开饭了!」 待桌上铺排完毕,所有人在桌边坐定。 用餐期间,孟老太太看看左边那对,再看看右边那对,越看越有趣。 孟蕴真拿了几个水饺,沈宇见状,伸筷自她盘中挑走一个。 孟蕴真挑眉看他,他说:「这个是韭菜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 「从皮透出的颜色比较深。」 「我是说,你怎么看出我不吃韭菜?」 「上次我们在北平馆子吃饭,妳把韭菜盒子的内馅挖出,只吃了外皮。」 「喔……是啊?」 在旁的陶菲菲哈哈笑,第一次听说这种吃法。 这是她首次亲眼目睹他们交往后的相处情形,说实话,令她颇为惊讶。本来以为像孟蕴真这种堪称古怪的个性跟人交往起来只怕不易,但这个叫沈宇的男人跟她之间表现出的契合度比自己预测的要高出太多太多。 「我看你们两个一定可以白头偕老。」 倏然间,所有人都停筷望向自己,她这才发现那句莫名其妙的话出自己口中,顿时满脸通红,语无伦次:「我、我指的是──白菜水饺跟韭菜水饺啦……」娘啊,她在胡说什么鬼啊?! 餐桌上的空气顿时冷到极点,直到孟老太太再度大笑打破僵局。 「跟你们这些年轻人一起吃饭还真有趣,让我不小心就想起以前呢。」 是啊,以前每次吃水饺时,丈夫知悉自己不喜韭菜,也总会先将韭菜水饺搜括到盘中才喊自己来吃饭……真的好久以前了哪。 气氛在她的话语扭转下恢复平常,只那张苍老笑颜里悄悄蔓延出几分不为人知的落寞。 * 愉快的周末过去,又是另一个星期的到来。 晚上六点半,他自外回来,正好在电梯口碰到刚录完音回来的她。 询问之后才知道,她的广播节目几乎都是事先预录好的,并非现场直播,因此每晚十点到十一点节目播放的时间她也可以担任听众。 眼见她怀抱一个小纸箱,他伸出空着的单手。「我帮妳拿。」 「没关系,里头都是信件,很轻。」 「听众来信?」 她点点头,瞥眼他手上的提袋。「你去超市买东西?」 「嗯。我顺便买了两碗面线,到妳家吃?」 「好。」 到了她家,他熟门熟路地到厨房拿碗盛装,端出碗筷到桌边时,她正拿拆信刀在逐封拆开阅览,头也不抬地接过面碗,边吃边继续看。 见她忽地微一扬眉,他有些好奇地问:「写了什么?」 「称赞我的配音技术。之前我在一个特别企画的广播剧里友情客串,配一个得流行性感冒的女角色,她说我配得实在太传神了,问我到底有什么诀窍。」 「捏着鼻子?」合理猜测。 「不,那次我是感冒上阵。」她吸口面线。「就是病了一星期那次。」 竟是这种「诀窍」!他感到有些好笑。 「嗯唔……」她吞下面线,放下那封信又拆开另一封。 面碗见底后,他自动自发将餐具收到厨房洗净,出来时见她还在埋头苦读。 「要不要我帮忙拆信?」 「信没那么多,已经看完了。我在看预排的节目流程。」她手撑额头,模样聚精会神。「大后天节目安排了观众call in,会现场直播,时间方面比较难掌控,得再复习一下。」 「大后天啊……」 见他状似沉吟,她抬头问:「有什么问题?」 「后天跟大后天这两天我……有朋友约我南下见面,我担心赶不上收听。」 「不要紧,后天的我帮你录,大后天的是特别活动,跟平常的节目性质不同,你大概不会有兴趣。」她顿了顿,跳到另一个话题:「对了,我哥要我问你有没有兴趣拍MV?」 他微愕。「找我?」 「嗯,好像是他那个朋友问的,他说你很上相。歌名叫『我的武士男友』,听说是某个走可爱路线的女歌手唱的。」她走到厨房倒杯水喝。「他认为你很有坚忍不拔的气质,所以由你饰演应该很适合。」 「妳希望我去?」 「不希望。」她抬眸看他。「你要答应?」 他停顿几秒。「如果我说是呢?」想知道她的反应。 她沉默一会儿。「那我会反省自以为太了解你。」 就这样?「妳不打算阻止?」 「唔……」她低头盯着手上的水杯好半天。「那未免太专制了……你又不是我的所有物……」 他惊讶地望她,因为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几乎可称为吞吞吐吐的模样。 她这样的反应,是不是姑且能称为占有欲呢?思及此,他露出微笑,声音温柔地说:「我是妳男朋友。」 嗯?她偏头注视他。「这句话的意思是?」 「意思是,小小的任性妳不用有所顾忌。」 她状似思考。「那,我不喜欢你那样抛头露面……」等等!这说法怎么有点像阻止妻子外出追求兴趣的恶丈夫?「……总之,参考一下我的提案不会吃亏。你知道,不少武士最后都切腹了。」 「我知道。」回答的同时,笑声亦逸出喉头。 * 他们之间相处的感觉似乎越来越像男女朋友了,这项认知使他高兴之余又忍不住更加担心自己的欺瞒。当时说有朋友约自己南下见面,其实是个不小心说出口的谎话,事实上是唱片公司的行销助理约他南下去观看一出舞台剧的初期排演,顺便由他从中牵线为双方引见,因为对方有意跟自己合作。 隐瞒得越久,这种不必要的谎言就会像雪球般越滚越大,他明白是时候将一切坦白,以免再拖下去有害无益,届时可能一发不可收拾。 回去之后,他要找个时间约她长谈,渐进式将实情告诉她,希望这种缓和的手法能得到她的理解和体谅,毕竟他并非心存恶意…… 「沈先生?沈先生!」 几声叫唤打断思绪,他回头看向驾驶座上的助理小弟。「什么事?」 「昨晚没睡好吗?你一直在出神。」 「不,我只是……有点累。」 这份精神上的疲累来自烦恼,因为他无法预期她会有的反应。 如果是自己小题大作,她只一笑置之自是再理想不过;但如果她不愿接受或气他竟隐瞒至今……他又该如何是好?说到底,理亏的人是自己。 「还有四小时才到台北,你要不要先睡一下?」助理小弟好心提议。 他瞄眼车上的电子钟,上头显示晚上十点十三分,正是她节目上档的时间。「没关系,我听广播。」说完,伸手扭开收音机开关,转到指定电台。 耳中传来泉水淙淙流动的声音,使他一愣,因为那声音不光是熟悉而已。 五、四、三、二、一,过了五秒时间,那声音果然如预料中般渐渐淡出,一段轻柔的音乐衔接播出,接着突然中断,主持人的声音出现:「到此为止,请作答。」 「喔,原来你是要听这个。」在旁插话的助理小弟瞥他一眼,神色了然。 「这是什么?」他隐隐感到不妙。 「就是那个节目嘛,好像叫『倒挂音符』?这家电台上头的人跟经理交情不错,上星期你出新专辑,这个节目的主持人听说很喜欢你,就跟上头主动提案要帮你打歌跟做活动,我们经理当然答应了,后来不是有寄几张专辑要你签名?」 他僵在座位上,想起之前确实有应公司要求替几张专辑封面签名,但这并不是第一次,所以他没多留心也没问用途……原来是要办广播活动用的,而且居然还是孟蕴真的节目! 怪不得她难得要录现场call in节目,当时他怎么不问清楚活动内容? 喇叭中传来call in听众的声音:「嗯……嗯……是不是……『清泉』?」 啪啪啪啪啪……鼓掌的特殊音效之后,主持人说:「恭喜妳答对了!」 「我还知道这是出自禹乐乐的第一张出道专辑《宁》!」听众得意地补充。 助理小弟听了噗哧一笑。「这人还真爱现!看来也是你的忠实乐迷之一呢。」 他没有回话,侧耳倾听,只觉得那女性听众的声音也好耳熟。 主持人又说:「没错。恭喜妳获得禹乐乐最新专辑《昙》的签名专辑一张,别忘了留下妳的姓名电话跟联络方式,工作人员好将奖品寄送到妳手上。」 「Okay,谢谢啦!拜拜!」 「谢谢台北的陶小姐。在此再一次介绍活动办法给刚加入的听众朋友。熟知禹乐乐作品的朋友都知道,他惯于在曲中加入各种不同的声音,或者是鸟叫虫鸣,又或者是刚才所听到的流水声。这些片段不一定放在开头结尾,也有可能悄悄陪衬在间奏当中。Call in的听众朋友要能猜出这些声音来自哪首曲子,连续三次答对就可得到禹乐乐最新专辑《昙》的签名专辑一张,名额仅限五名。那么接下来是基隆的王先生。王先生你好。」 之后的对答沈宇完全没印象,因为他已无法用心。 「倒挂音符」的主持人Jane、台北的陶小姐,以及音乐创作人禹乐乐? 他终于自食恶果,落入了这样极其尴尬的处境。 * 晚上十一点,现场call in节目录完,孟蕴真收拾好东西,在十一点十分时离开电台,走出电梯,远远在大门边,她见到一个熟悉身影。 「这边这边!」陶菲菲朝她边挥手边自动迎上。「走走走!我们庆祝去!」 「庆祝什么?」 陶菲菲笑道:「当然是庆祝我过关斩将得到禹乐乐的最新签名专辑啊!」 孟蕴真不甚热情。「的确差点斩死我。」陶菲菲一定不晓得节目助理将电话接进来时,她险些临场反应不及。「我不知道妳要参加。」 「哎呀,临时起意嘛!别担心,我报的地址电话是我老家,工作人员不会知道我们是邻居。而且我也是光明正大call in的啊,妳又没事先告诉我题目,很公平的……别说那么多,我请妳去喝一杯吧!」 在陶菲菲半拖半拉之下,孟蕴真随她搭车来到闹区一间明亮的钢琴酒吧。 在优雅的钢琴声当中,她们在米白色的沙发上落坐,陶菲菲相当气派地对侍应生说:「麻烦帮我请你们总经理过来,就说陶小姐找他。」 侍应生狐疑地看她一眼,领命而去。过了一会儿,一名西装笔挺的男子出现,陶菲菲一见到他,立刻两眼发亮地跳起来,上前给他一个大拥抱。 「好久不见了!跟表嫂出国玩得还愉快吗?」 「花了那么多钱,能不愉快吗?」他浅笑看向已有数面之缘的孟蕴真,颔首招呼:「孟小姐。」 孟蕴真点点头。「你好。」 他又看向陶菲菲,俏皮地问:「不知菲菲小姐今天光临本店,所为何事?」 「当然是来喝酒庆祝啦!」陶菲菲显得很high。 他好奇问道:「什么事这么高兴要庆祝?」 「我得到一个用钱也买不到的难得珍品,你说值不值得庆祝?喏,蕴真,妳自己看想点什么就随便点,今天非吃垮这家店不可!」陶菲菲笑着凑近孟蕴真。「可惜高悟森跟沈宇今天都不在,否则就更容易了。」 「沈宇?」他听到这名字时明显一愣。 陶菲菲神色惊奇。「怎么?难道你认识他?」 「如果妳说的是个个子高高、不多话的帅哥我就认识。」 「啊,这么巧!原来你也认识他!」陶菲菲又惊又喜地看眼孟蕴真,忽然吃吃偷笑起来。「不过你一定不知道他还有另一个非常隐密的身分。」 他讶极。「原来妳已经知道了?」 「咦!你居然也知道?」陶菲菲的讶异不下于他。 「有趣!」他抚掌大笑。「不如我数到三,我们一起回答!一、二、三──」 「他就是孟蕴真的男朋友!」 「他就是妳崇拜的禹乐乐!」 ……咦!相同的问号,同时在三人心中浮现。 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 距台北还有两小时半车程时,沈宇接到那通电话。见到来电显示「小张」二字,他有些惊讶,因为他记得小张不久前才从欧洲回来,现阶段正忙着调整时差和管理他的酒吧,前天他才告诉自己过阵子空闲些会再联络他出来聚聚。 一按下接听键,小张劈头就是一句:「沈宇,大事不妙!」 「怎么了?」 「你是不是认识陶菲菲?」 他胸口一紧,一股不祥的预感弥漫心头。「她是我新家的楼下邻居。」 「天哪!事情怎么会巧成这副死德行!你知道吗?她是我表妹!」 他惊愕。「什么?」 「所以孟蕴真真的是你女朋友?!这下惨了。」 听小张急得哇哇大叫,他的心越来越往下沉。「你做了什么?」 「我以为她们知道,因为菲菲说知道你的神秘身分,我就……我就不小心说出你是禹乐乐的事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什么?!事情发生得令他措手不及,沈宇如同冷不防被人刺了一刀,毫无心理准备,险些握不稳手机,手上的力道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好几次,最后深吸一口气,低声道:「她们人呢?」 「她们气冲冲地走了……对不起,事情真的被我搞砸了。」小张的声音既沮丧又懊悔。「能不能给我孟小姐的手机号码?我马上打过去设法跟她解释……」 「不用了,这种事还是由我自己来讲比较清楚。」况且这件事并不全是小张的错。 「可是……这次真的麻烦大了。你知道她们来我店里干嘛吗?」小张迟疑了几秒,像是不大敢讲,将沈宇的心吊得老高。「她们是来庆祝菲菲得到你的签名专辑。」 哐啷!猛然一声巨响,他一时以为那是自己的心摔碎在地上的声音,一定下神才发现是后方的车撞上了他们,因此才会有那阵车身晃动。 「搞什么啊!」助理小弟火冒三丈,二话不说打开车门,下车找人理论去。 冷静。冷静。冷静。沈宇闭上眼默念三遍,试图定下心来。 「喂喂?喂?喂喂?发生什么事了?」小张在另一端着急询问。 「没什么。」沈宇又用力深吸一口气。「我先赶回台北,剩下的到时候再说。」 小张吶吶地说了声好,双方切断通话。 沈宇跨下车,见到助理小弟正跟人争得面红耳赤,走上前说:「很抱歉,我有紧急的事必须先赶回台北,这边交给你可以吗?」 「啊好,没问题。」助理小弟朝他一点头,立刻又扭头回去跟人继续交战。 沈宇匆匆走到路边,正欲设法拦计程车,突然感到一滴水滴落脸庞。 像是上天要惩罚他似的,才一抬头──大雨就毫不留情地落了下来。 第十章 Happy Together 电梯中寂静无声。 「那个……」陶菲菲有点担心地盯着孟蕴真。「妳没事吧?」 孟蕴真回头看她,似乎感到奇怪。「我该有事吗?」 陶菲菲瞪大眼。「不该吗?」 孟蕴真认真地想了想。「理论上是不该。因为我没问过他的职业,他不算骗我。」 「话是这样说……可是他不是有听妳的节目?他明知妳喜欢他的音乐耶。」陶菲菲深感自己被人当傻瓜,因此比她还忿忿不平。 「那也不代表他必须主动告诉我。」 「天哪,我真的对妳甘拜下风,所以妳一点都不生气?」 「怎么可能。」 「还真的……等等!妳是说怎么可能生气,还是怎么可能不生气?」 「……」 叮!二十九楼到了。 孟蕴真先走出电梯,陶菲菲呆了一会儿,到电梯要关了才匆忙跳出。 从方才孟蕴真脸上的表情看来,陶菲菲能肯定,她绝对有生气!而当她真的出现这样正常的反应,反而轮到陶菲菲不知该如何反应。 「先回家了。再见。」孟蕴真对她说。 「啊,好……如果妳有什么事,别忘了打电话给我,我一定帮忙。」像是围剿之类的,哼哼……陶菲菲义不容辞地承诺完,才打开自己的门入屋。 关门的声响在空旷的廊间回荡几秒,最终消失。 孟蕴真站在自己门前,注视密码锁,不知为何竟不太想入内。 手机正好没电了,她不想更换备份电池,也不想到有人能打电话找到自己的地方。不想生气,也不想听谁解释,什么都不想去思考。 这些念头使她讶异发现自己的心原来这么乱。 回过身背对门,瞥见邻门前挂了把伞,伞面已干,显示孟老太太之前出过门。 她认得这把伞,那是孟老先生的遗物,孟老太太一直很珍惜;听说有一次她回家之后忘记自己将伞挂在门把上晾干,还在家里找得团团转,深怕遗落在外头。 孟蕴真注视那把伞想了想,决定替她送入屋中,于是伸手拿起伞,不料伞柄竟轻易牵动门把,她一愣,才发现门未上锁。 推门而入,意外见到孟老太太尚未上床睡觉,而是背对自己斜靠在沙发上,她说:「孟老太太,您又忘了锁门……孟老太太?」 等等!似乎不太对劲── * 沈宇回到台北时已是凌晨,一踏入大楼,他连自己家都没回,立即赶往她家。 他无法顾虑会不会打扰到她的睡眠时间,因为他无法等到明天再说。一路上焦虑难安,不知拨打她手机几次,但皆是未开机状态,改拨她家电话亦然。 在门前深吸一口气,他伸指按下门铃,一次……两次……三次……无人应门。 他拿起手机拨打她家电话,里头传来电话铃响,一次……两次……三次……无人接听。眉头越攒越紧,忧心渐渐覆盖焦虑。若她在屋内,但不想接听电话,应该会将电话线拔掉,而不是放任电话持续作响。难道她这么晚还没回家?该不会……出了什么意外吧?虽也可能是她欲装作不在,他却无法不着急。 想起她之前跟陶菲菲在一起,他改拨陶菲菲的手机号码,得到的回应却是── 「我在睡觉,有事请留言。不过如果你姓沈就不用了,我跟你无话可说。」 他只能微微苦笑,安慰自己她或许在陶菲菲家里。 又在门前伫立了将近半小时,他才拖着疲惫的步伐乘电梯回到自己家。推门入内,夜晚的客厅没有一丝光亮,他第一次感觉一片漆黑会压得人喘不过气。 打开客厅灯走到沙发边坐下,他再次试图拨打她的手机号码,但一样徒劳无功,只得合起手机放在茶几上,以手覆额,颓丧地平躺下。 长途跋涉的辛劳加上一路上紧绷的精神状态使他心力交瘁,运转过度的思绪渐缓下来,被睡意一丝一丝抽干…… 啾啾啾!啾啾啾!啾啾啾! 沉睡当中,突来的刺耳声响不停攻击耳朵,他缓缓睁眼,被刺目的光线照得眼睛微瞇,这才发现自己睡了许久,天色已经大亮。一看壁钟,竟已是下午一点半,他蹙眉按着因睡姿不良而酸痛的脖子,走向仍在作响的对讲机。 「沈先生,孟先生来访,要请他上来吗?」管理员说。 他微一皱眉,脑袋一时转不过来。「哪位孟先生?」 管理员回头对人说了几句话,然后是孟蕴生的声音:「喂,我要上去!」 沈宇揉揉眉心,无奈地跟后来接上的管理员说了句:「请他上来,谢谢。」 片刻后,门铃响了,他上前打开门,门前的孟蕴生没跟他打招呼,甩掉鞋就往里头横冲直撞,四处勘查一遍之后,回头瞪他,问道:「蕴真呢?」 「她不在这。」 「真的?」孟蕴生瞇起眼。「那她家为什么没人,手机也没开?」好像笃定了她行踪不定就一定是被拐到他家。 沈宇在餐桌边坐下。「……她也没跟你联络?」 「啊?」孟蕴生的眼睛已经瞇成一条线。「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昨晚没回家。」 「什么?!为什么?!」孟蕴生立刻切换入激动模式,冲上前一把揪起他的衣领。「你这混蛋做了什么!啊?」 他深吸一口气,低声道:「我……让她生气了。」不愿用更激烈的词汇。 然而这对孟蕴生来说显然已非常可怕,因为他当场脸色大变。「你你你你这白痴!你刚刚说什么?你居然敢惹她生气?!」 沈宇闷不吭声,心里比他更不好过。 只见孟蕴生急急忙忙掏出手机拨打电话,等待片刻,爆出一声咒骂:「妈的!果然又没开机!小妹,是哥哥我啊,妳生气归生气,但是我完全不认识那种人间败类,妳千万别连带不理我啊……」又哀嚎了好一会儿,留言完毕,回头恶狠狠地瞪向沈宇。「你这蠢材!你知不知道她心情坏到极点的时候会怎样啊?!」 沈宇无法回答,只知道她心情不好会炸食物,心情糟糕则会猛打沙包。 「她会搞蒸发!好几年前,我跟她好友分手后她忽然失踪了,过了整整一个月才肯回来见我,当中只跟我爸妈报过平安,断绝任何联络!」经过那次恐怖的经验,他再也不敢跟她的朋友有多余交集,如今却因这家伙而受累,天哪…… 面对他夸张的声嘶力竭猛抓头发,沈宇无言以对,只有脸上渐渐失去血色。 所以,她难道也会就此失踪,连解释的机会都不愿给他? * 孟蕴生气呼呼离开之后,沈宇一秒也没浪费,开始倾全力追查孟蕴真的所在。 陶菲菲谢绝会面,高悟森爱莫能助,孟老太太家总是没人。 失去她消息的第二天,他终于出了下下策,埋伏在电台准备拦截她。 五点半,他准时守在电台门口,终于等到她录音结束的六点,然后是六点十分、六点二十分、六点三十分……七点整,心情由忐忑至失望。 是扑空还是错过?他不愿加入她刻意避开的可能。 隔天下午,他在同一时间抵达,放弃守株待兔的计画,这次直接进入电台内部,见到一位助理模样的年轻女子自眼前走过,他拉住她,问道:「请问『倒挂音符』的DJ Jane现在在里面录音吗?」感到对方狐疑打量的目光,他表明自己的身分。「我是她男朋友。」 「你找Jane的话,她因为这星期有事,把录音时间全部调到早上十一点到下午一点了,她没跟你说吗?」 闻言,他狼狈得说不出话来,由发烫的耳根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可疑。 等待令人心急如焚,当天晚上他一直无法入睡,直到晨光熹微才合眼。 隔天十二点半即抵达电台,下午一点十五分,在缺眠的恍惚状态下,他终于见到那睽违许久的熟悉人影自大门口走出── 「蕴真!」他上前急切地喊一声。 她回过头来,见到是他,神色意外又惊讶。 至少没有憎恶。他紧绷的心情总算能放松一条弦。 这几天里,他累积了太多太多话想跟她说,终于等到这个时机,胸口鼓胀诸般情绪,张开口却发现喉头像瞬间被鱼刺鲠住……一句话也出不来。 她没有扭头就走,只是静静打量他几秒,最后开口说: 「对不起,我暂时不想见到你。」 * 「跟男朋友吵架了?」病房中,孟老太太突如其来的一个问句使孟蕴真一愣。 算吵架吗?她思考。「……也不是。」 「那是怎么了?我没看过妳这么闷闷不乐的样子。」 孟蕴真沉吟片刻,决定这样叙述:「有件事让我觉得不高兴,但他并没有错。」 「哦?」孟老太太抬高眉。「那妳有没有把这样的感觉告诉他?」 「没有。」孟蕴真面露困惑。「那不是莫须有的责怪?」 「傻瓜!要是以后为此有了心结岂非更糟?我都不知道原来妳这孩子谈起恋爱还这么理智……让我想起我老公哪,他也是什么心事全闷在心里,所以后来我铁了心,每次一发现他忽然不说话就追根究柢一直问一直问,非缠到他老实回答不可……」孟老太太想着想着有些出神,最后叹息一声,微笑道:「妳知道吗?我刚才说的老公,是我的第二任丈夫。」 孟蕴真微讶,当然不知道。 「我是离婚后改嫁的,那时我唯一的儿子已经成年,对我很不谅解。后来他结婚成家,好几年前全家移民美国,户头里的定期汇款没少,联络却越来越少,呵……」她自嘲地笑了笑。「我老公去世之后,我一人守着那房子,不奢望儿子会回来看我,只是有时想到久未见面的孙女还是觉得有点寂寞……不过我从没后悔过。因为我老公生前对我很好,我一直很幸福。能让一个人感到自己被珍惜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至少我前夫就办不到。」 而沈宇也办到了。脑中不觉浮现如此联想,孟蕴真一直比谁都清楚这个事实。 「我想妳也不知道,妳送我到医院那天正是我老公的忌日。我祭拜回来后人就不太舒服,想说睡一觉看会不会好点,躺在床上却觉得恶心想吐,跑到厕所果然就吐了。后来没多久我又陆续吐了好几次,虚脱在沙发旁边眼前发黑,原本想打电话求救,拚命挣扎着起身的那一瞬间,突然觉得像自己这样老迈又无助,到底为什么还要孤零零留在世上?一时了无生趣……唉,幸好妳及时赶到。」她惭愧一笑。「要是我真因为这样放弃而死了,到下面肯定会被我老公臭骂。」 发觉孟蕴真似乎在想些什么而微微出神,孟老太太停下话,慈祥地注视她。「我是不知道你们小两口发生什么事,不过有些事总是得说清楚的。除非妳认为他不值得信任……那就代表你们之间该结束了。」 孟蕴真猛然抬头,反应是惊愕。结束?不,她没那么想过。 但孟老太太说的没错,如果她并不是无法信任他,就不该为了一己之私而单方面拖延这么久,这对他太不公平。 有些事,总是得说清楚的。 * 她已经三天没回家过夜了。 沈宇不记得这三天自己是怎么过的,唯一记得的是那天在电台门前,她对自己说过的那句:「我暂时不想见到你。」 因为她语气里的坚持,他可以追上去却不动如山,可以解释却哑口无言。 他甚至没印象她有没有说再见,只知道自己没有说。 暂时是多久?回到家后,这疑问无时无刻不盘据他脑中。一星期?一个月?一年?还是……一辈子?无论她的决定是什么,难道他都只能站在接受的那方? 哐啷!想得太入神的结果,手上的茶杯被失手打破。 望着地上的碎片,一股激动的情绪陡然重击胸口。不,他怎能接受他们之间就这样结束!决心主动采取行动,他没时间清理茶杯碎片,匆匆套上鞋子出门。 到一楼管理员处,他问:「请问二十九楼C座的孟小姐有没有曾经回来过?」哪怕是回来拿件小小的日用品也好,他不愿错过任何线索。 值班的管理员沉思片刻。「对不起,我没什么印象耶……小赵、小赵!二十九楼C座的孟小姐有没有回来过?」 刚换班的小赵正在调整领带,听了他的话,回想道:「孟小姐啊?嗯,我记得上次见到她,是几天前她叫救护车把孟老太太送医院……」 「医院?」沈宇错愕。 「是啊,因为孟老太太得了急性肠胃炎,救护人员来时我还有帮忙呢。」 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如此,他问:「情况严重吗?」 「听说没什么大碍,不过老人家年纪大了,还是得住院观察休养几天。」 他放下心,随即想到孟蕴真说不定就在医院,急问:「是哪间医院?」 小赵报上医院的名字,直到沈宇匆匆道过谢飞奔出门,他还一愣一愣的。 没想到沈先生居然也会有这种急切的表情……当真怪哉。 * 他搭计程车来到医院,在柜台问明病房号码,来到病房门前。 深吸一口气,他告诉自己既来之则安之,然后伸手轻叩门板。 「进来。」那是孟老太太的声音。 他做好心理准备,推门入内,却愕然发现孟蕴真并没有在病房内。 「哎呀,你来啦!」见到是他,孟老太太笑咪咪的,似乎不太惊讶。 他连忙收拾了错愕,礼貌地道:「是。您还好吗?」 「好得很,简直觉得自己随时都能出院了!」孟老太太呵呵笑,打趣地说:「我想你是来找小孟而不是我这老孟的吧?」 「不……」他不禁尴尬。 「没关系、没关系!我不介意。」孟老太太微笑道:「小孟去帮我买粥,妳坐着等一下,她很快就回来了。」 他依言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心中忐忑不安,有些掩不住的局促。 约莫十分钟之后,门被推开,孟蕴真入房,见到沈宇,神色明显一愣。 「你怎么来了?」 他站起身,捺下接近她的冲动。「我来找妳。」 「沈宇,你吃过中饭没?」一旁的孟老太太开口问道。 「还没。」 「蕴真,妳也还没吃吧?你们两个先到地下室的美食广场吃饭,别枯站在这陪我这把老骨头,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孟蕴真没回话,上前将粥端到病床旁的小柜上,抽了张面纸略微擦拭塑胶的免洗调羹,再将餐盘交给她。 孟老太太道谢接过,突然感伤地叹道:「妳真是好女孩,妳要是我女儿就好了。像我儿子啊,我看就算我死了他也不会回来奔丧……」 「孟先生已经回台湾了。」 孟老太太一呆。「什么?」 「我之前问过您,您说通不通知都可以。我联络他以后,他立刻订了机票,今天就会到了。」她低头瞄眼手表。「差不多就是这时候……」 叩、叩、叩。还真的说曹操曹操就到。 哪来这么多访客?孟老太太像见鬼似的瞪着门,呼吸变得有些急促,最后一反平常的和蔼可亲,嘶哑大喊:「干什么!?现在来不如别来了!回去!回去!」 门外沉静了一会儿,然后一个稚嫩的声音透门传入:「奶奶,是我啊。」 闻言,孟老太太忽地红了眼眶,掩嘴一声哽咽,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眼前的突发情况让沈宇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此时,他一直分神注意的孟蕴真对他使个眼色,他立时会意,自椅上站起身来走向她。 两人一起走出病房,对门外的一家三口颔首示意,识相地先行离开。 * 虽然时间已超过一点半,在美食广场用餐的人潮却依然汹涌。 他们在同个摊位买了两份餐点,找了个角落的空位坐下。面前的炸酱面散发阵阵香气,他从起床至今尚未进食,现在却不觉得饿,只感到胃因紧张而紧缩。 她倒很自在地吃起自己的馄饨,直到碗底快要朝天,发现他还没动筷,问道:「你不饿吗?」 他没作答,停顿一会儿,说道:「对不起。」语气十足郑重。 气氛进入另一轮沉默。 她将最后一个馄饨放入口中,边咀嚼边像在思考什么,最后说:「为什么道歉?你没有做错事。只是我没问过你,你也没提过而已。」 那平静的反应使他错愕。「妳没生气?」 「有。而且程度比我以为的还夸张。」她喝一口馄饨汤,皱起眉头。「这几天我一直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合理的反应,后来才想到,不是有句话叫『由爱生恨』?可见正面的感情很容易转换为负面。」 恨?他开始胃痛。 「所以,我大概比自己以为的还喜欢你。」 这绝处逢生的结论令他怔愕却不敢惊喜。思量片刻,拟好要说的话,开口:「那不是不合理的感觉,是妳的真实感受,妳可以不要压抑,直接告诉我。」 「嗯,我也正打算那么做。」以免真因此有了心结。她撑着下巴直视他。「虽然这其实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事实是──我非常非常非常不爽你。我在节目里总是很慎重地介绍你,费心搜集关于你跟你作品的资料;因为欣赏你,还特地安排了call in活动,为了拿到你的签名专辑而大费周章。陶菲菲透过我的节目拿到奖品,还兴高采烈地要去庆祝,可笑的是你本人居然就在我们身边旁观──所以是你在耍我,还是我自己太蠢?」 平铺直达的语气一点也不激动,却使他句句中箭,节节败退。 「我不是……对,我的确是刻意隐瞒。」他深吸一口气。「因为妳曾说过找男友绝不能找做音乐的。」 什么?她诧异。「你认为我会因为这种理由跟你断交?」 「不,只是不愿妳从此将我排除在交往的对象之外。」 怎么也没想到他的切入角度会是如此,她有点发愣。「……用心良苦。」 「是私心作祟。」他低声坦承。「我不肯冒险挑战妳的接受度,因为当时我甚至不能肯定妳对我有几分在意。本来我打算南下回来就跟妳坦白一切,可是最后却是经由这种粗糙的方式让妳得知……是我瞒得太久,因为我……害怕。」 害怕?「你……太奇怪了。」她不懂。「这样如履薄冰,跟我在一起还会快乐?」 「会。至少我得到这个机会。」那回答是如此毫不犹豫。 她不语,拿起饮料吸了一口,手指拨弄吸管,混乱数日的思绪在不知不觉间渐转澄澈。 眼前这个一向不多话的男人,此刻如此恳切地对自己剖心相告,言语间透露的全是对自己的真挚情意,面对这样的他,她不知该怎么继续生气,也不知自己还有什么好生气的。 连日来的郁闷从舒缓到现在全然清空,取而代之的是种比感动更深入的情感。 她想对他很温柔很温柔,如果做不到回报他对自己的全然付出,至少也要有九成。因为他即使时时如履薄冰也选择跟她在一起,只为了慢慢等待她察觉自己的感情,慢慢引导她更倾心于他……她要自己成为一个值得他如此相待的人。 「等你把面吃完,我们回家吧。」 一句简单的话却让他心头狠狠一颤,一股温度近乎烫的热流随之窜上,带来诸般滋味,其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无尽的欢喜以及解脱。 因为那代表她愿意接受。 悬挂多日的心情、那些忧虑和烦恼,在这一刻全都不再重要。 说清楚讲明白之后,长久以来紧刺在心坎上、时而让他透不过气来的那枚钉子方始松落,那些惴惴不安在此刻全数瓦解,终于能心安理得。 他微笑着拿起筷子,解决掉自己生平尝过最美味的一碗面。 * 他们回到二十九楼她的家,并肩窝在沙发上,弥补连日来的思念。 「所以妳这几天都住医院?」 「住同事家。」 猜到原因,他不由得问:「若我没设法找妳,妳是不是打算从此避而不见?」 「只是暂时,我告诉过你。」 「……听说妳曾失踪过整整一个月。」 「那是为了沉淀冷静。当我觉得自己准备好可以面对那个人,无论他的解释是什么我都会相信。在气头上说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太过粗率,容易造成伤害。」而她不想在将来为自己曾说过的话后悔。 他停顿几秒,低声说:「看来我打乱了妳的计画。」 「不……是我自私,拖延太久。」毕竟孟蕴生当时的情况跟他是不同的,只是她的在乎程度无异──啊,没错,正是那不知何时滋长茁壮、独对于他的在乎。「我已经准备好面对你了,要是你没来,我也会在今天回来见你。」 他胸口一紧,哑声道:「谢谢。」因为她认为自己值得信任。 「谢谢、对不起。前面是还给你的,后面是该给你的。」坐直身,她相当认真地问:「你还有没有秘密要告诉我?」 他想了想。「似乎没有。」 「好。那这次要毫无负担,真的快乐在一起。」而且要很快乐很快乐。 他流露笑意,点头代表回应。 她凝目注视他,下一秒,忽然凑近他──第一次主动吻他。 如果他藉由吻传达的是他对自己的珍惜,那她想藉由这个吻传给他的讯息则是:我实在非常喜欢你。 * 「学钢琴的小孩不会变坏,学武术的小孩不会被拐。」 电视萤幕上,一个身着道服、国中年纪的女孩正对着镜头一本正经地这么传教,背景是几名十来岁少男少女在道场精神抖擞练武的欢乐画面。 时间是数周后,又一次以她家为地点的约会,不过这次观赏的影片比较特殊。 沈宇坐在电视机前注视这一幕,表情有点怔愣。 这是前天他们一起去拜访许老师时,他兴致勃勃地塞给他的,据说是他以前拍的招生宣传片,由他的得意门生领衔主演。 此时,影片的女主角坐在餐桌边,一手拿冰棒,一手在面前纸上涂写,规画预定在一个月之后的欢送会。因为孟老太太在儿子的力说下决定到美国跟他们一家同住,台北的房子还是会留下来,打算往后半年住美国半年住台湾。 「嗯,对,钢琴。」听到电视音响内传来的台词,她灵感突发,抬头看向那位专心的观众,问道:「你会不会弹电子琴?」 「会。」 「那就想办法借台电子琴……」她含住冰棒,伏案写了几行字,忽地停笔,抬头又看向他,一脸深思。 察觉她的视线,他回望她问:「怎么了?」 「我忽然想到,说不定我生日时也可以要你帮我现场演奏乐曲。」 他露出微笑。「妳喜欢什么版本的生日歌?」他得找时间事先练习。 她眼睛一亮,答得不假思索:「超级玛利欧!」 「……好。」还可以附赠一首库巴主题曲,他暗想。 她注视着他,不禁也笑了,回头继续进行面前的计画表,却有些心不在焉。 之前孟老太太说她儿子不谅解她,但她打电话通知她儿子时,他出乎意料的焦急。后来他告诉她,他并非不谅解孟老太太,而是因为母亲一夕间成为另一个家庭的人,让他面对时总有些尴尬,是以越来越少见面,亲子间的裂痕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大……她想到自己父母离异后也又各自嫁娶,觉得能够体会他的感受。 横亘在两个幸福的新家庭之间,难免会感到自己两边不是人,但她绝不希望这样的顾忌造成爸妈的寂寞,所以这几天她一直在想…… 「我想找个时间去拜访我爸妈,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尾声男朋友vs.爸爸 由于孟蕴真的母亲正好因公出国,因此他们暂时只得到机会拜访她父亲。 从一入门就可看出屋主品味不俗,装饰布置朴素但不单调,没有处处镶金饰银,但质感非凡,想来所费不赀。客厅中,布面沙发颜色是象牙白,扶手部分绣有精巧花纹;沙发中央有个玻璃桌面的小茶几,桌面备有几碟精致的西式茶点,唯一不协调的是角落摆的那盒未开封的脆笛酥。 一只纯白色的波斯猫抬头挺胸静静伫立在主位旁,像名优雅的随侍。 「请坐,别客气。」男主人对宾客说。 「谢谢。」他依言在沙发上坐下。 一名佣人自里头端出热茶,替在座每人各倒一杯。 「不用紧张,把这当自己家吧。」孟父微微一笑。「放心,我不会像蕴生那么夸张,虽然一开始知道蕴真交了男友,我一时是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仔细想想,蕴真年纪也不小了,只是在父母眼中儿女总像长不大。啊,你说是吧?」 「是。」 「想想蕴真当年出生才这么一点大,我们对她一直非常疼爱,因为她对我们而言就像上天赐与的恩物,爱与和平的象征,力与美的代表……」 「爸。」孟蕴真适时插话,阻止话题渐形诡异。 孟父这才止话,笑着拍拍头。「看我!一说到蕴真就不小心忘形了。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她对我们的重要性,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像蕴生那么夸张,虽然一开始知道蕴真交了男友,我一时是有点反应不过来啦,呵呵……」 「……」是不是……重复了?若是无心的巧合,一字不差似也有点奇怪…… 「在刚刚之前我一直在想蕴真的男友会是什么样的人,一定是……活腻!」 突然的一声爆喝使沈宇吓了一跳,随即发现他的凶狠是对准沙发边的那只猫。 孟父回过头来,重新戴上笑脸。「这只猫就爱乱抓沙发,怎么说都不听,真是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他愣了几秒。「牠叫『活腻』?」 「对,是从英文直译过来的,原音是Honey。」 ……原来如此。他点点头表示了解。 对座长辈的笑容和气异常,但不知是不是和气太过,反而显得有些不真切。 从孟蕴生的案例看来,他原先就猜到想无条件获得她家人的纯粹接纳该不是件容易事,然而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此刻却还是为此有些心情低落。 像是察觉到他的负面情绪,孟蕴真走到他与孟父所坐沙发的交界处,背倚墙上,一只手拿盒子,一只手拿脆笛酥,一只脚逗弄猫咪。 「小心别吃到地上。」孟父叮咛。 「知道。」她抬头面对沈宇,很大方地递上盒子。「要吃吗?」 这情景使他忆起两人初次会面的情形,不禁扬唇。「不用了,谢谢。」 「因为你一直盯着它。」当时她这么接下一句话。 而这次,他确定自己一直盯着的是她,不是脆笛酥。 「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了。」──她还曾给自己一个如此强而有力的后盾,他怎能不努力展现诚意,搏取她家人的好感?没什么好无法释怀的。 「不如来谈谈你跟蕴真交往的事。」孟父没预兆地抛出话,打断两人的对视。 他的回答是简洁有力的一句:「我是以结婚为前提与令嫒交往。」 啪。脆笛酥落地了。 孟蕴真反应过来,「唔」了一声,蹲下身捡饼干碎片。 早知道他跟轻浮二字八竿子打不着,不过他还真是……非常认真。 孟父不动声色,只是轻咳一声,故作闲适地举起茶杯靠近唇边,进一步测试前瞻性:「那么,我想听听你对未来的计画。」 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结婚的话,无论是我或她目前的住处都太小,因为我想生两个小孩。我打算买大一点的房子,地点尽量靠近蕴真的工作地点。目前的规画是厨房要大一点,一间房间当录音室,一间房间当健身房,一定要够空旷以兼具道场功能,角落要放几部健身脚踏车,屋顶上要挂一个沙包。如果房子没办法有庭院,至少要有个阳台可以种花,栀子花。」 那是他生平第一次没拟草稿一口气说出这么一大篇话,而且流利的程度比专业演讲有过之而无不及,连他自己事后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遑论当时在场的人。 有人喝茶的动作暂停了,有人站在墙边失去动静,有猫因为气氛的突然诡异而好奇地转头瞪眼瞧他。 时间疑似停止流动。 啪。脆笛酥又落地了。 只是,这次没人注意到。 全文完 后记 ※由来 这个故事的由来非常简单。 先前有一阵子,我经常到健身房骑脚踏车,而我惯用的那台脚踏车,踏板上的系带老是被在我之前的某位使用者拆掉放在一旁,因此我每次骑车前都得多一道手续;像这样连续经历了几次,心中忍不住嘀咕,然后……这个故事就诞生了。 就我而言,很多时候,只要一个小小的点子触发脑中某个神秘开关,所有剧情就会慢慢被构筑出来。开始动笔写故事时,构思好的部分通常只有四五成,但只要一有空档,脑袋就会自动自发开始编剧,也算是种强迫症吧。 唯一会命令自己脑袋完全放空是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时,因为若不如此,通常下场会是失眠。最夸张的经验是曾躺在床上想一个故事想了整整三小时(这是真的),最后很无奈地干脆认命,起床打开电脑把想到的部分记录下来(这个很重要,因为一觉醒来,流失的记忆至少过半)。 ※设定 邻居算是我偏爱的设定之一。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发展性优良啊。试想,住在同栋大厦里,搭个电梯就能碰面,连马路都不用过,这地利关系说有多完美就有多完美,无论有缘无缘,要作伙都很容易。不过原先只打算写一本,最后误打误撞发展成一个系列,也算是甜美(?)的失算。 话说看过故事后,已有两个人问我:「为什么这个故事里都是吃的?」 问得好啊!难道没人觉得邻居之间最美好的桥梁(用途)就是食物吗?在我现居的地方,楼下一位相识的阿姨偶尔就会送好料来,椰汁咖哩、红烧蹄膀、红烧牛肉面、提拉米苏(这位温柔的阿姨很会做西点)……啊啊,我看孟母三迁只怕也找不到这么好的邻居吧。(幸福) 至于「生肉恐惧症」的设定,写的时候还以为只有我家出现特例,想不到后来接二连三发现熟识的几个朋友竟都有这症状,可真奇了。 原本认定家里那只是好吃懒做,有一次铁了心强迫他来帮忙处理鸡肉,他慎重其事戴了手套,却还是面色苍白愁眉苦脸,一副万分惊恐的模样,最后随便抓了两下就落荒而逃,自愿洗碗当补偿……喂喂,真有这么可怕吗? ※食物 说到故事里出现过的食物,芥茉冰淇淋听来神奇,不过可不是杜撰的。 某次跟朋友去逛街,在一个卖冰淇淋的小铺前考虑要不要消费,看到绿色的抹茶冰淇淋,我跟朋友开玩笑说:「我一直觉得抹茶的颜色跟芥茉很像,不知道有没有芥茉冰淇淋喔。」想不到柜台后的服务员听到了居然接口说有,并在我惊讶的注视下打开冰柜,用小汤匙挖了一匙出来请我试吃。 即使兴致缺缺,在对方充满热诚的眼光之下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只好硬着头皮吃下去。回想起来,味道有点复杂,大概是甜甜的,有芥菜味,但又没芥菜的呛辣……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沉思) ※网站 因为提供转址的网站停止服务,上次留下的网址已经失效,新址是: http://bn.3cc.cc或http://3cc.cc/bh 或者可以从飞田文化网站上的好站连结区点选「瓶颈大厦」。 欢迎来坐坐。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悠悠醉】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